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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4-201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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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莉老太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住在五角大街拐弯处的一栋旧公寓里,很少与外界来往,成天与她做伴的是一只浑身雪白的波斯猫,叫乔治。
  本尼摁响了门铃,不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哦,是本尼啊,进来吧。” 莫莉老太边说,边转身朝里走去。
  本尼也是最近才和莫莉老太熟悉起来的,他觉得莫莉老太一个人住在这间破公寓里挺孤单寂寞的,于是每次送完报纸后,本尼常会陪她聊聊天或者帮她干些活。
  这会儿,莫莉老太正坐在摇椅上,眼睛似张似闭,微微地眯着,一只布满老年斑的手,有节奏地抚摸着她的波斯猫乔治。乔治正懒洋洋地趴在她的大腿上打着哈欠,时不时地发出舒服的“咕噜”声。
  本尼正在帮莫莉老太往她的壁炉里添柴火,莫莉老太突然问道:“本尼,近来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啊?”本尼有些惊讶,莫莉老太虽然足不出户,又很少与外界联系,却好像什么事情都知道一样。
  本尼叹口气说:“莫莉太太,我是在为兰姆大叔担心,他前天不幸遇到了车祸,脚被撞断了,而他的儿子又丢下他不管,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帮忙,可是……”
  莫莉老太边听边点头,忽然起身从身后的柜子中取出了一面小镜子,递给本尼,说:“本尼,收下这面镜子吧,它可以帮助人实现任何愿望。”
  本尼望着那面镜子,上面有着漂亮的金色镂空花纹,连边框也是金的,做工十分精致,看得出它是个古董。本尼慌忙说:“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收下它吧!如果把镜面涂成红色,它照到的人就会幸运;如果把镜面涂成黑色,它照到的人就会倒霉。我想,这个镜子能帮助你。”说完,莫莉老太把镜子塞给了本尼,自己走进了里屋。
  于是,本尼拿着镜子回到了家。他仔细端详着,在灯光下,镜子发出暖暖的金色光芒。本尼想,我应该把镜子送给兰姆大叔,他比我更需要它。本尼找来红色彩笔把镜子涂成红色,然后把它送给了兰姆大叔。
  过了几天,兰姆大叔兴冲冲地跑来找本尼,嚷嚷道:“本尼,太谢谢你了,这面镜子果然给我带来了好运。你看,我的脚没几天就好了。还有,我的儿子娶了个好姑娘,在那姑娘的劝说下,打算把我接去他那里住呢。呵呵,这面镜子我现在没用了,你把它拿去送给别人吧,希望能帮到其他人。”
  本尼收下镜子,不禁为兰姆大叔感到高兴,看来这镜子真的能实现人的愿望。
  就在兰姆大叔走后的第三天,本尼收到了一封信,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张房契,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本尼,为了谢谢你,我决定把我以前居住的那幢房子送给你。兰姆大叔。
  这件事不知怎的被本尼的邻居迪克知道了。他来到本尼的家,对本尼说:“亲爱的本尼,我妈妈生了重病,你的镜子借我一下吧。”本尼二话没说,就把镜子给了迪克。
  其实迪克的母亲并没有生什么病,这只是迪克为了得到镜子而找的借口。他想把镜子涂成黑色,然后送给他公司的老板史密斯先生。前天,史密斯先生因为迪克上班迟到而扣了他的奖金,于是迪克怀恨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史密斯先生。
  在昏暗的灯光下,迪克拿着黑色的笔在镜子上使劲地涂着,他边涂边想象着史密斯先生倒霉的样子,不禁歪着嘴笑起来。
  接着,迪克把涂成黑色的镜子当作圣诞礼物送给了史密斯先生。史密斯先生拿着镜子看了看,说声谢谢后收下了。接下来的几天,迪克怀着紧张而又兴奋的心情,等待着可能发生的事情。
  终于,一个星期后,迪克等来了期待已久的消息:史密斯先生在下班途中遭匪徒抢劫了。迪克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一阵狂喜,哈哈,史密斯你这老东西,真是活该啊。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地结束,由于史密斯先生当时被抢走的包里有一份同希尔公司的合作合同,结果造成不能按时履行合约,赔给了希尔公司一大笔违约金。公司因此债台高筑,股票也开始狂跌,公司内部起内讧,很多人纷纷辞职离开。不久,史密斯先生的公司倒闭了,迪克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迪克气愤地找到本尼,冲他怒吼道:“什么破镜子,说什么可以实现愿望,现在我却失业了!”本尼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莫莉老太。
  莫莉老太用冷冷的眼光看着迪克,缓缓地说:“迪克先生,难道你没听过这么一句话吗?‘害人反害己’,当你涂那面镜子时,它第一个照到的人,就—是—你!”
  迪克听了,顿时脸色苍白,直冒冷汗:“可本尼为什么没事?”
  莫莉老太说:“因为他心地善良,拿镜子去帮助别人,他给镜子涂的是红色,所以他得到的是幸运。”
  “哦,不……天啊,怎么会是这样?”迪克嘴里念叨着,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莫莉老太看着迪克离去的背影,把重新拿回来并擦拭过的镜子递给本尼,说:“这镜子还是应该回到它最好的主人那儿。”
   (题图、插图:佐夫)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7年第16期   要命的剽窃  作者:范 杰  字体:


  江宁城外有个长安村,据说是盛唐诗人王昌龄的故乡,村里文风昌盛,几乎代代都有通过科考入仕做官的。到了明朝末年,村里出了个叫“王秦关”的人,自打识字起就整天埋在书堆里,15岁中了秀才,乡人都说这神童前途无量。然而世事莫测,王秦关年年赶考年年落空,一直考到45岁,却连个举人也没考中。
  眼见年近半百,王秦关为科考拖累得家徒四壁,只好忍痛放弃学业,另寻出路,为一家人挣口饭吃。可他除了读书,再无一技之长,凭什么挣钱?思来想去,自己有一肚子墨水,何不著书立说,卖文养家?于是他决定为老祖宗王昌龄写一本传。王秦关从小就对王昌龄顶礼膜拜,名字也是入学以后自己取的,暗含了王昌龄《出塞》诗首句“秦时明月汉时关”之首尾两字。平时读书,只要碰到有关王昌龄的资料,不管出自正史野史,哪怕只有只言片语,他都随手记录下来,所以为王昌龄立传对他来说,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果然,王秦关很快就进入了物我两忘的状态,不管室内饥寒交迫,更不管窗外春秋更迭,呕心沥血,历时三载,硬是拿出了一部洋洋十万言的书稿。
  然而光有书稿还不行,还要把它送到坊间印刷,成书上市卖了才能换来银子,王秦关家里早已一贫如洗,哪来这么多银子?这时候,他想起了一个人。谁?本家京官王加爵。
  王加爵与王秦关曾在一个书馆读书。王秦关赶考年年落空的时候,王加爵的科考之路却异常顺利,中了秀才中举人,中了举人中进士,中了进士之后就被留在了翰林院。即便后来满人入主中原,他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依然在翰林院供职。眼下,王加爵正回乡省亲,何不利用这个机会和他说说?想到这里,王秦关携了书稿就去登门求援。
  但是王秦关有所不知,王加爵向来从骨子里看不起他,认为他是死读书的呆子,所以当王秦关憋红着脸说明来意之后,他根本不相信王秦关能承担得起这样的大作来,鼻子里“哼”了一声,话中有话地说:“为老祖宗立传,可是慎之又慎的事啊!”
  王秦关连连点头:“所以才恳请大哥拨冗一阅。如果大哥认为小弟考证有据,写之有理,就请为小弟的拙作作个序,并请族中赞助一些银两,尽早付梓面市。谁都知道,大哥在老族长面前说话是有分量的……”
  王加爵一听,忍不住鼻子里又“哼”了一声,心说:你这呆子倒挺会拨拉算盘,又想名利双收,又舍不得花银子,天下有这么便宜的事吗?于是,他敷衍着对王秦关说:“你把书稿留下,我看看再说吧。”
  然而,王加爵一打开这部书稿,就再也放不下了。他没有想到王秦关的笔头还真有些功夫,写王昌龄一生的行迹脉络清楚,写王昌龄与朋友的交往活灵活现。赞叹之余,王加爵当即决定把书稿带回北京,立即付梓上市。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
  王秦关天天抬着头盼啊盼,可是盼了一年也不见王加爵那里有什么动静。正心急如焚的时候,王加爵回来了,不过不是专门为这本书来,而是因为族里要重修家谱,他这个京官是被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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