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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4-201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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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小周又来到张小明家。给花施肥、浇水后,他突然想起这些花有好几天没晒太阳了。于是他就把这几盆花搬到了阳台上,然后就走了。
  不料那天下午突然起了大风,其中一盆花被风吹落,从高高的阳台上掉下来,也是巧了,正好砸在从楼下经过的李大伯头上,李大伯当场被砸死。
  事后,李大伯家人与张小明交涉,提出要他赔偿。但张小明让他去找肇事者小周,而小周觉得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一口拒绝。无奈之下,李大伯家人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花盆的主人与小周赔偿李大伯的丧葬费、来往亲属的交通费、三个子女的抚养费共二十万元。
  经警方调查,出事时花盆的主人确实未在家,而是由小周照顾这几盆花。阳台上的花盆也是小周搬过去的,所以小周是主要责任人。对这样的认定,小周当然不服,他强调说这又不是他家的花,只不过是给朋友看管的。再说当时天气预报也没预报要刮大风。刮风吹落花盆,砸死李大伯纯属意外事件,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为这事,小周还专门去咨询律师,律师听了案情经过,很明确地说:李大伯的损失应由小周全部承担。虽然张小明是花盆的所有人,但并不是他把花盆放在阳台上的,他对花盆落地伤人没有过错。而小周作为当时花盆的唯一管理者,他应承担李大伯之死的全部责任。
  这下小周可蔫了,自己帮朋友做事,怎么还要赔那么多钱?

律师点评:
  这个故事涉及的法律内容即《民法通则》中的要约。故事中,张小明虽然是花盆的所有人,但他并不是将花盆放在阳台上的责任人,即张小明对花盆坠落砸死李大伯没有过错。而小周则是造成李大伯被砸死的责任人。因为,此时小周是花盆的管理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张小明即是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人,所以,张小明对李大伯之死不承担责任。而小周作为管理人,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应对李大伯之死承担全部责任。

万金案

      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这场错综复杂、云谲波诡的黑暗争斗中,究竟谁会是最后的赢家……
1。县令伏法
  这年初秋的一天,平遥县县城万人空巷,全县的老百姓都拥到了城西的刑场,看新上任的县令陆全顺监斩前任县令冯鸣去了。
  说起冯鸣,平遥县的百姓没有不切齿痛恨的,他在平遥县当县令的这些年,贪赃枉法,坏事做尽,老百姓身上的皮被他扒了一层又一层,个个苦不堪言。以前到上面状告冯鸣的人是一拨又一拨,可结果冯鸣的乌纱帽照样戴得稳稳的,而那些告状的人却是下场悲惨。
  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冯鸣的所作所为终于惊动了朝廷,监察御史亲自过问了此案,冯鸣被罢官收监了。审理冯鸣之案的责任就落到了新上任的县令陆全顺头上。
  陆全顺办事还真是雷厉风行,不到十天就审理出了冯鸣的十五条罪状,这些罪状条条都是罪大恶极。朝廷的批复也很快下来了,以冯鸣为首的一干人等被判了死刑。
  平遥县的百姓听说了审判结果后,个个欢天喜地,同时又为平遥县来了陆全顺这么个好县令而高兴。
  此时,偌大的刑场被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刑场上跪着三十多个罪犯,冯鸣排在了第一个,此时他是彻底蔫了,没有了往日的飞扬跋扈,在他身上和周围堆满了百姓从刑场外扔进来的瓜皮、泥巴和烂菜叶子。这三十多个罪犯中,有冯鸣为虎作伥的亲戚,也有与他狼狈为奸的帮凶。
  当陆全顺宣读了冯鸣的罪状和审判结果后,围观人群中顿时响起了掌声和叫骂声。在群情激愤的气氛中,有一个人却显得十分安静,此人五十多岁,衣着华丽,派头十足。他坐在一把舒适的竹圈椅中,一手捋着胡须,一手握着紫砂茶壶慢慢地品茶,他的周围还侍立着五六个家人。他就是平遥县最有钱的富商马天云。
  很快,人们急切盼望的行刑时刻到了。陆全顺一声令下;第一个人头落地的便是冯鸣。行刑的刽子手还是第一次杀这么多人,累得胳膊发酸,额头见汗。杀了好一会儿,总算剩下最后一个了,此人叫二痞子,是冯鸣的外甥。他仗着冯鸣的权势,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今天也算是罪有应得。
  当刽子手的刀在二痞子的头上高高举起的时候,一直神情自若的马天云,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睛也瞪得大大的,手中的紫砂茶壶几乎要被他捏碎了。他今天来,就是为了要看二痞子人头落地。
  马天云为什么会对二痞子恨之入骨呢?原来就在几个月前,二痞子亲手打死了马天云的独生子马亮。丧子之痛几乎要了他的老命。可当时二痞子的背后有冯鸣这个靠山,任马天云有一百个杀他的心,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如今,总算老天开眼,马天云今天要亲眼看着杀死儿子的凶手血债血偿了。
  就在刽子手的刀几乎要砍到二痞子脖子上的时候,突然从人群外飞进来一道身影,“噌”的一声,双脚蹬在刽子手的身上,把刽子手连人带刀蹬翻在地,而这个人脚都没有着地,便借着刽子手身上的反弹力又飞出了人群,眨眼间就不见了身影。
  这个人的动作实在太快了,连刑场内近在咫尺的卫兵都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还是那个刽子手,他急忙从地上爬起来,再看二痞子时,发现他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原来刚才飞进来的那个人,在蹬倒刽子手的同时,已经干净利落地一剑刺穿了二痞子的胸膛。
  陆全顺急忙派人去追赶凶手,可哪里还追得上。人们都想不明白,是什么人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到刑场上来杀一个将死之人呢?
  此刻马天云看着二痞子的尸首,脸上没有一点报仇雪恨的高兴,反而满是懊恼沮丧的神情。照理说二痞子不管是怎么死的,都算是为他儿子报了仇,但马天云为何会懊恼沮丧呢?原来这其中还有一段缘由。

2。 恶少火拼
  马天云的儿子马亮是个典型的浪荡公子哥,他凭借家里的万贯家财和父母的百般溺爱,整天吃喝嫖赌,惹是生非。这天他正在家里闲着无聊,一个狐朋狗友跑来跟他说,红春楼新来了几个姑娘,其中有一个叫小貂蝉的长得特别美。马亮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往怀里揣了一叠银票,直奔红春楼而去。
  红春楼的老鸨子一见马亮这个出手阔绰的常客,脸上顿时乐开了花。
  马亮直入正题,问老鸨子:“听说你们这儿新来了几个姑娘,不知都是什么货色,叫出来让爷瞧瞧。”
  老鸨子满脸堆笑地说:“马少爷,您的鼻子还真灵啊,这几个姑娘都是昨晚新来的,一个比一个水灵,包您满意。”
  马亮往椅子上坐下,跷着二郎腿,说:“那还不赶紧给爷都叫出来,要真如你所说,爷少不了你的赏钱。”
  不一会儿,老鸨子从后面领出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在马亮跟前依次站好。
  马亮瞪起双眼,在这些女子脸上扫了一阵,最后定在了一个穿粉衣的女子身上。这个粉衣女子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出落得容貌俊美,娇小可爱。
  老鸨子急忙凑到马亮跟前献媚道:“马公子的眼神可真是准啊,这个姑娘名叫小貂婵,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用不了多久准会成为我红春楼的头牌。”老鸨子又把嘴凑到马亮耳边小声说,“这个小貂婵还是个黄花闺女呢。”
  马亮一听,眼睛瞪得更亮了,他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塞到老鸨子怀里,不耐烦地说:“废话少说,这些钱够不够?”
  “够够够!”老鸨子笑着把钱揣起来,对身边的伙计喊道,“送马公子到小貂婵姑娘的房间,好生伺候着。”
  就在马亮拉着小貂婵正要上楼时,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他步子踉跄,满身酒气。老鸨子一见此人,头就大了。
  这人也是这里的常客,人们都管他叫二痞子。这个二痞子人如其名,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除了会一身拳脚功夫外,更主要的是他有一个大靠山:他的舅舅是平遥县的县令冯鸣。
  二痞子经常到红春楼白吃白喝白玩,可这里的人对他却敢怒而不敢言。他们知道,要是把二痞子的驴脾气惹毛了,他敢把红春楼给点了。
  老鸨子心里虽然是一百二十个不乐意见到二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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