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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4-201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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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健说“不行”,这使崔英子很失望:“为什么?你需要在家里学习功课吗?”
  金正健的回答十分干脆、明朗:“不……我要去见一个朋友……”他总是如此,他从来不避讳在崔英子面前和别的女孩见面,和这些女孩相比,崔英子没有看出她在他眼中有什么特别的,在他们两人之间,“爱”这个字只从崔英子的嘴里说出来,而金正健从未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他们两人每天都约会,大概有100次了,或许是200次了,但他从来不肯说出这三个字。每次分手时,崔英子总是十分期待金正健对她说“我爱你”,但每次总是失望,他只是每天早晨在崔英子的家门口送她一个洋娃娃,每天如此,而她房间里的洋娃娃已经堆积如山了,为什么一定要送洋娃娃呢?崔英子不知道……
  有一天,那是崔英子生日的前一天,她早晨起床后,就想象能和金正健一起有一个浪漫的约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等他的电话,但是,吃中饭的时候过去了,吃晚饭的时候过去了……接着,天黑了,他还是没打电话来。崔英子不时看电话机,脖子都扭酸了……凌晨2点钟时,金正健突然打来了电话,把崔英子从梦中惊醒,他说他从家里出来了,崔英子听了,还是满心欢喜地冲出了家门。
  两人一见面,崔英子首先看到的便是自己男友手中捧着的一个很大很大的洋娃娃,金正健微笑着,把洋娃娃递给了崔英子:“昨天没有送给你,所以我现在把它交给你……我得走了,再见!”
  崔英子急得喊了起来:“等一等……”
  金正健见崔英子眼泪汪汪的,便问:“你有话要说?”
  “我想要你说你爱我……”崔英子依偎在金正健肩上,情意绵绵的,但是金正健还是没有说出崔英子想听的话,他说:“我不想说……如果你一定要我说,就找别人吧。”说完,他就走了。
  崔英子想不到男友居然会说这样的话,居然会就这么走了,她双腿发软,跌倒在地上。那天,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伤心地流泪,而整整一天,金正健一直没有来电话……
  一个月之后,崔英子终于重新振作起来,这天,电话铃突然响了,是金正健,他要崔英子去附近的一个公交车停靠站。崔英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走了过去,路上,崔英子不停地对自己说:“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不一会儿,崔英子看见金正健了,他的怀里又抱着一个大洋娃娃。
  金正健见崔英子如约而来很高兴:“我以为你生气了,不会来的。”
  这时的崔英子已经不是生气,而是恨他了,但是她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还说了句玩笑话。后来,金正健又像往常一样送给崔英子洋娃娃,崔英子眼皮都没有抬,说:“我不需要这个东西。”
  金正健听了显得很吃惊:“什么……为什么?”
  崔英子没有回答,而是一把从金正健的手上抢过洋娃娃,扔到了马路上,她愤怒地说:“我不需要,永远也不需要!我再不想见到你这个人!” 崔英子心中郁积已久的痛苦、委屈、怨恨统统从那扇被她压抑了许久的心底之门中喷泻而出,但是,这一次与往常不一样了,金正健的眼睛湿润了,他小声地道歉道:“对不起。”然后,他走到路中央,要去拾那个洋娃娃……
  崔英子见了,鄙夷地说:“瞧你的傻样!为什么要将这个破玩意儿拾起来?扔远点儿!”
  金正健没有理会崔英子,而是依然走去,他走到了洋娃娃的面前,弯腰去捡,就在这刹那间,一辆巨大的卡车以极快的速度开来,崔英子尖叫起来:“快闪开!”可金正健像是没有听到她的喊叫,还是蹲下身子去拾洋娃娃,紧接着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卡车巨大的阴影……

  金正健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就这样没有对崔英子说一句话而永远离开了她。
  从那天起,崔英子每天都恍恍惚惚的,沉浸在失去男友的悲伤之中,心中受尽了负罪感的折磨,她拿出了金正健送给自己的所有洋娃娃,这些洋娃娃全是他送的,以前两人每出去一次,他就送崔英子一个洋娃娃,有多少个洋娃娃,就有多少个他们相爱的日子。
  “1、2、3……”崔英子发疯一般不停地数着,“……483、484、485。”总共是485个,崔英子抱起一个洋娃娃,放声大哭,洋娃娃被她抱得很紧,突然,她听到了一声—“我爱你!”
  崔英子一惊,松开了洋娃娃,而就在这一瞬间,从洋娃娃的身体里又发出了一声—“我爱你!”
  崔英子拾起洋娃娃,在它的肚子上压了一下,于是,声音又响了起来:“我爱你!”
  崔英子在好几个洋娃娃的肚子上都压了一下,于是它们全都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三个字不绝于耳,直到这时,崔英子才知道金正健的心一直陪伴着她,而她却毫无察觉!崔英子从床底下拿出第486个洋娃娃,也就是金正健送给她的最后一个,那上面还有他的血,崔英子细细一看,洋娃娃漂亮的裙子上还写着这么一些字:“英子,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们已经相爱了486天。是的,我是一个害羞的人,我羞于当面说‘我爱你’,但是如果你能接受这个洋娃娃、原谅我的话,我从此以后会每天都对你说‘我爱你’,直到死去为止。”
  崔英子的眼泪夺眶而出,此时此刻,她才知道金正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一直爱着她……
   (题图、插图:佐夫)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8年第19期   捕大雁  作者:尹全生  字体:


  混儿张听了觉得好奇:“那‘哨兵’为啥要自尽?”
  云叔说,它可能是看到群雁被杀后愧疚难当,又觉得无所追随,活着没意思了。说到这里,云叔叹了口气,说:“从那以后,我就觉得大雁是有灵性的,捕杀它们坏良心!再说,现在政府又禁止捕杀。”
  混儿张眼珠子一转说:“其实我只要捕一只大雁。”
  云叔不解:“你要一只大雁干什么?”
  混儿张的谎话早就编好了,他红着眼圈说:“我老娘得了一种怪病,中医说要用大雁的口水做药引子,要是捕不到一只大雁,我老娘半个月内就不行了。”
  混儿张的老娘随大女儿居住,云叔曾经见过。上了年岁的人一看到当儿子的对老娘如此孝敬,云叔心里自然感动,而且混儿张又只要大雁的口水,不会伤害其性命,于是云叔就掏着心窝子说实话,把捕雁的诀窍说了出来:“捕杀大雁的人,身上是不能有人味儿的。”
  混儿张的眼睛眨巴开了:“人味儿咋了?”
  原来,历经千百万年的物种进化,以及世世代代野外生存环境的严酷磨练,大雁有着十分发达的嗅觉:夜里栖息时,尽管它们已经酣然入睡了,但嗅觉仍然“醒”着,六七步开外足以闻得到人体的气味,从而惊醒鸣叫。云叔说:“别看它们是‘鸡宿眼’,人还没走到跟前它们就闻到了!”
  混儿张一听真是开眼了:那个倒霉蛋之所以失手,恐怕就是在靠近时被大雁闻到了“人味儿”!
  混儿张接着就求云叔传授去除“人味儿”的方法,说为了治疗老娘的病,自己宁愿不是人:“我娘那副救命的中药,可就等着药引子了!”
  云叔见混儿张眼泪汪汪的,心里也跟着发酸,于是就说出了捕雁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用新鲜野艾熬成水,捕雁前喝上一大碗,随后,再用这野艾水彻底洗个澡,连衣服也要洒些野艾水;如此,“人味儿”便会被暂时掩盖住,连呼出的气也是野草味儿,大雁就难以闻出来了。混儿张一听恍然大悟,他乐得直想笑:嗨,没想到我用一番谎话两瓶酒,就把这老家伙肚里的牛黄狗宝全掏出来了!

  3。 捕雁高手的心计

  云叔为人实在,把去人味儿的诀窍传给混儿张不算,还怕他捕雁时意外受伤,又教了他一招:走近熟睡的雁群,看准一只大雁后,要用事先准备的大雁羽毛拨弄它的腿,大雁以为是蚂蚁之类野虫顺着腿爬上来了,便会将脑袋从翅膀里伸出来挠痒痒,到了这个时候就迅速攥住大雁脖子,使它不能出声,抱起来迅速撤离……
  混儿张佩服得五体投地,可眼下到什么地方去弄一根大雁羽毛呢?
  云叔说用野鸭的羽毛代替也可以,但要用特殊方法清除掉异味,云叔说:“我待会儿要到动物园去溜达,顺便找根野鸭羽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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