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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明代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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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为黑帽教派的乳必多吉四世活佛(1340—1483 年),他在 1359 至 1363 年
曾在元朝朝廷。他从未应皇帝的邀请去南京,但派使者前往,直到他死前不
久为止。①
他的继承者得银协巴(中国人称哈立麻,1384—1415 年)以善行法术著
称于世,永乐帝在为燕王时已闻其名。新帝在 1403 年登基时,派了一个由以
后多次被用作外交官的宦官侯显和著名印度僧人班的达的弟子智光(他在南
京已深受开国皇帝的礼遇)率领的使团去西藏。使团邀请得银协巴去南京。
得银协巴在一开始派出一个纳贡使团后,在 1407 年 4 月亲自去明廷,受到隆
重的接待。他应请求为皇帝死去的双亲举行宗教仪式,据记载他施展了许多
魔法,如使许多神祇显形,制造鹤、狮、花雨、甘露的幻象等等,时间长达
22 天。他和他的随行人员受到重赏,取得了响亮的官衔,并前往山西省重要
的中国佛教中心,在那里又举行了仪式,然后返回西藏。他在以后至少与明
朝廷交换了三次礼品。②
他的继承者通哇顿丹(1416—1453 年)到 15 世纪 40 年代末一直派来使
团。明朝朝廷显然不知道得银协巴之死,所以认为这些使团都是他派出的。
1446 年以后,与噶玛派诸教长的关系破裂。根据西藏的史料,得银协巴在他
逗留南京期间曾劝说永乐帝不要试图重建对西藏的统治。没有什么证据能证
明永乐帝曾有此意图;一切迹象表明,得银协巴是作为一个具有巨大实力的
宗教人物而被邀请的。但他的访问促使永乐帝与西藏的其他各方面的宗教领
袖建立关系。1413 年,萨迦派的教长(关于他的法力,皇帝也已有所闻)应
邀来北京。他也受到隆重接待,并于 1414 年由宦官护送回藏。此后萨迦派的
住持继续派使团来中国,直至 15 世纪 30 年代。
明帝还试图把当时最伟大的宗教人物,即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
巴(1357—1419 年)请到明廷。到 15 世纪初,宗喀巴主张的一种新的和更
严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 1407 年,永乐帝请他来朝廷。他拒绝了。
1413 年再次发出邀请,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释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
京。他从 1414 年至 1416 年留在南京,随即获准带了丰厚的礼物回藏。格鲁
派继续与明朝朝廷交换礼物并派去使团,直至 15 世纪 30 年代。①


② 关于指挥官的名单,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 62—63 页。
① 在后来几代明帝治下,长城被建成或重建成现在我们所知的形式,但在明代初年,长城与其说是一个永
久性的物质屏障,也许不如说是一条划定中国本部和亚洲内陆草原的防线。见阿瑟?沃尔德伦:《长城的
问题》'529',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43,2(1983 年 12 月),第 660—661 页。
② 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 53—54 页。关于明初期的官俸,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421'
(1954 年,1958 年上海再版),第 463—466 页。
① 见孙缓贞:《明代屯田之研究》'487',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8(台北,1968 年),第 15—
 



其他西藏的宗教领袖也受到推动而与帝国朝廷发生联系。情况似乎是,
虽然永乐帝无疑部分地是出于对这些引人注目的宗教领袖的好奇心,但他也
有意识地拒绝给任何可能因此会建立政治霸权的西藏领袖以唯一的中国庇
护。这样,情况如同中国边境的其他地方那样,他鼓励政治的分裂。在这种
背景下,他没有承认该国名义上的世俗统治者帕木主巴王或与他建立关系,
这很可能是精心策划的让西藏人分裂的政策的一部分。
蒙古
明帝通过搞分裂、赏赐和平定外蒙古的不听命于他的东蒙古人和瓦剌
(西)蒙古人以及在其南面住在东内蒙古的兀良哈诸部落,想方设法在北方
边境取得和平。在他征剿叛逆的阿鲁台和马哈木部落领袖的同时(见前文),
他还派使团带着礼物邀请所有人在纳贡制度下进行贸易。明朝廷利用这一制
度出于几个目的。它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它能不求助于武力而使游牧民安分;
它为明朝骑兵提供马匹的来源。蒙古诸部落接受这样的安排,因为它们需要
取得中国的货物,虽然当它们的需要不能通过贸易得到满足时经常袭掠边
境。
为了控制蒙古纳贡使团的次数和规模,它们来华的路线和入境点、它们
在朝廷呈献时的礼仪、朝贡品应付的价格、以及送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的礼
品,明朝廷都制订了细致的规定。例如,兀良哈诸卫获准每年派使团两次,
每次 300 人,一次在皇帝生日时,一次在中国的元旦。但是这类规定从来没
有严格实施过,也没有用于更远的东蒙古人和瓦剌蒙古人。②蒙古使团一般呈
献马、家畜作为贡品,要求报酬、礼品、官职和贸易特权。朝廷以钱钞、白
银、丝绸、纺织品、官品和官衔赏赐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以高价收取贡品,
并准许蒙古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例如,在 1404 和 1406 年为女真和兀
良哈诸部落在开平和广宁设立两个马市。但是朝廷派的官员(通常为宦官)
出于私利,经常改变赐给蒙古人的礼物的规格和他们贡品的价值。这样就常
常引起纠纷和对边境的劫掠。③
已在辽东半岛定居的来自泰宁、朵颜和福余三个卫的蒙古人在永乐年间
派出了最正规的纳贡使团。这是因为他们靠中国的礼品、补助和定期贸易为
生,而朝廷则需要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以确保北方边境的安全。根据《明
实录》,兀良哈部在某些年份(如 1403、1406、1413 和 1416 年)作为一个
正式的集体前来朝廷,但一般地说,这些使者被认定是代表个人的,呈献的
贡品也多于容许的数量。他们的贡品主要是马匹;1414 年的一次他们带来了
约 3000 匹马。他们的纳贡使团在 1410、1411、1418 和 1422 至 1424 年这些
年份停止来华。中断出现在他们参加了阿鲁台或瓦剌人的叛乱时期,如 1422
年;这一次他们被阿鲁台征服,被迫参加他的事业。但是,当和平恢复,明
廷继续接受兀良哈的使团,甚至为了保持和平,还容忍偶尔发生的边境劫掠
事件。①
在阿鲁台统治下,东蒙古人继续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明统治者


20 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 39—44 页。

见李龙华:《明代的开中法》,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4,2(1971年),第373—375、
384—386 页。
③ 参见吴缉华:《明代海运》'581',第 3 章。
① 星斌夫:《明代漕运研究》'207',第 15—34 页。
 



容忍经常爆发的小的敌对行动,因为他谋求维持边境的和平。已知阿鲁台早
在 1408 年就派过一个使团,但在 1410 年征蒙战役中他战败后,他才开始定
期派出使团。在 1410 至 1424 年期间,阿鲁台派了 27 个使团至明朝廷,此数
超过了规定,而且在连续的两年(1413 和 1414 年)中他共派了 11 个使团。
贡品主要为马匹。作为回报,明朝廷赐给他和他的使者纸钞、白银、丝织品
和各种生活用品,授予他们官衔并慷慨地酬答他们的贡品。在 1421、1422、
1423 或 1424 年明帝征讨阿鲁台时期,没有纳贡使团来朝。但一旦战争结束,
朝廷又不加指责地接纳他的使团,其中两个使团在 1424 年 8 月皇帝死后不久
到达。①
瓦剌蒙古人也与永乐帝朝廷保持纳贡关系,在此同时又几次袭扰边疆进
行劫掠。1408 年 10 月,马哈木派第一个纳贡使团携马匹前来明朝廷;他得
到了封地并被赐给一枚王的印玺。1409 年其他两个瓦剌部落领袖也得到类似
的封赏。除了 1414、1416、1420 和 1422 年,瓦剌人每年派正规的使团来华。
这些使团一般来自马哈木,但也有少数是其他部落领袖派出的。贡品主要为
马匹。瓦剌使团在 1414 年中断来朝,当时马哈木造反;但在 1415 年瓦剌人
恢复进贡。141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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