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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与瞿秋白,既可比又不可比。可比处,则在于他们都曾是中共领袖。不可比,则在于陈独秀任中共领袖前,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帅,早已名满天下,业绩光焰万丈。而瞿秋白的经历则很单纯,二十出头就到了苏联,一开始就是以共产党人的身份投身社会的。共产党人,这是瞿秋白惟一的社会身份。陈独秀被捕后,有声势浩大的营救运动。宋庆龄、蔡元培、胡适、翁文灏、傅斯年等社会知名人士以各种方式,阻止国民党把陈独秀送上断头台,甚至国际知名人士杜威、罗素、爱因斯坦等,也致电蒋介石,为陈独秀说情。国内外人士在向国民党和蒋介石力争陈之不可杀时,也都以他“五四”时期的业绩为理由,这也是惟一的理由。在各国人士的努力下,陈独秀案走向了公开审判,一时间成为轰动全社会的大新闻。此前此后,国民党抓过、杀过、关过、放过许多共产党人,但都由“军统”、“中统”或各级党部处理一切。而陈独秀则站在了公开审判的法庭,且有章士钊这样的大律师为其辩护。——陈独秀是惟一的经过了国民政府合法审判的共产党人。在这一点上,瞿秋白则显然与陈独秀毫无可比性。真心想营救瞿秋白者如鲁迅,却又无由营救。自己本就是国民党的敌人,又怎能请求国民党不杀一个曾经的共产党领袖。鲁迅如真的公开营救瞿秋白,那才是大滑稽事。宋庆龄、蔡元培、胡适、翁文灏、傅斯年这些人,或者并不关心瞿秋白的生死,或者甚至认为瞿秋白确有可死之罪。即便有人觉得瞿秋白大可不杀,也实在没有过硬的求情理由。
对于蒋介石来说,陈、瞿之不可比,还在于二人之罪实属不同性质。陈独秀执掌共产党时,国民党尚未在全国执政。国共两党,同属“革命党”、“造反党”,是“难兄难弟”的关系,是共同反对北洋军阀的“同志”。在陈独秀时代,国共两党还有过几年亲密的“合作”。从1927年国共破裂开始,陈独秀即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层,1929年11月,更被中共中央开除了党籍。陈独秀被起诉时,最大罪名是“危害民国”。这里的“民国”,当然指1927年以后蒋介石的“党国”。而1927年以后,陈独秀成为中共的反对者,后更成为所谓“托派”的领袖。中国的所谓“托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反对派。“托派”当然也反对国民党的“党国”,但不过是“一小摄”书生在那里空议论而已,并未对“党国”构成真正的“危害”。
瞿秋白则大不同。对于蒋介石来说,瞿秋白可谓是罪大恶极。1927年8月1日的南昌暴动,标志着中共武装反抗国民党的开始。而这一开始,就与瞿秋白有很大关系。就在此前不久,瞿秋白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六人常委之一,实际上则成了最高领导者。在南昌举行暴动,正是在常委会上讨论决策的。从这时开始,瞿秋白策划指挥了在各地的一系列武装暴动,大玩其血的游戏,并积极准备“全国总暴动”。这期间,除著名的湖南“秋收暴动”外,湖北的蒲圻、咸宁、公安、石首、松滋、沙市、通城、通山、崇阳、孝感、麻城、黄安、洪湖等地,江西的修水、德安、弋阳、鄱阳、横峰、万安等地,广东的广州、海丰、陆丰、琼崖等地,江苏的宜兴、江阴、无锡、崇明等地,河南的四方山、光山等地,河北的玉田等地,陕西的清涧等地,都曾“霹雳一声暴动”。有的地方,暴动取得一时成功,建立了“苏维埃政权”。1927年11月,瞿秋白中央命令张太雷在广州准备暴动。12月11日,张太雷领导的广州暴动取得胜利,暴动者占领了广州,建立了“广州苏维埃政府”,但在第三天即被击溃,张太雷也死于乱枪之中。——我们还记得,是张太雷把瞿秋白介绍进共产党,现在瞿秋白又把张太雷送上了黄泉路。虽然各地的暴动一个接一个地失败,但瞿秋白中央仍然强调革命正处于“高潮”,仍然认为“革命形势”正在“高涨”。在这期间,瞿秋白中央还做出了“尽量施行红色恐怖”的决策。怎样施行“红色恐怖”呢?一个字:杀!瞿秋白中央指示各地:“杀尽改组委员会委员,工贼、侦探、以及反动的工头”,“杀尽土豪劣绅、大地主、烧地主的房子”,“杀政府官吏,杀一切反革命”。
1931年6月,中共第三任领袖向忠发被捕。虽然被捕后立即叛变,供出所知的全部机密,但蒋介石还是下令立即“就地枪决”。蒋介石对瞿秋白的处置虽不同于陈独秀,但也不同于向忠发。国民党对瞿秋白,有一个堪称漫长的劝降过程。只要瞿秋白肯明确地表示“悔意”,只要瞿秋白肯公开声明脱离中共,即可免死。这首先是因为瞿秋白的价值远不同于本质上是草包和流氓的向忠发。像向忠发这样的人,当国民党从其口中掏出了全部有用的东西后,他就毫无价值了。豢养他,甚至是国民党的耻辱。而留下一个“翻然悔悟”的瞿秋白,却大有利于国民党的“党国”。国民党对瞿秋白的劝降,可谓用尽心机,几番派“干员”从南京到长汀。从5月上旬身份暴露,到6月2日蒋介石下达枪决令,这二十多天,劝降工作由“军统”进行。“军统”劝降无效,蒋介石才下令杀瞿。枪决令下达后,“中统”头领陈立夫心有不甘,当然更为了与“军统”争高下,于是便星夜面见蒋介石,请求枪决令暂缓执行,再由“中统”派员往长汀,开始新一轮的劝降。但无论是“军统”的威迫利诱,还是“中统”的巧舌如簧,都不能令瞿秋白越过“底线”。——这样,瞿秋白便不得不死了。
瞿秋白被“就地枪决”之日,36师也贴出了布告。布告说:“凡民十六年以后,各地共匪之行动,悉由该匪唆使,以赣皖闽粤湘鄂豫川等省之生命财产,直接间接,受该匪之杀戮焚毁者,不可以计数,其罪大恶极,已不容诛。”'12'
2008年1月3日凌晨
'1'陈修良:《怀念杨之华同志》,上海《妇运史资料》1981年第1辑。
'2'林梵:《瞿秋白之死》,万亚刚:《国共斗争的见闻》,台湾李敖出版社1995年7月版。
'3'盛岳:《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东方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43页。
'4'《六大以来》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5'瞿独伊:《怀念父亲》,《忆秋白》,人民文学出版1981年8月版。
'6'林梵:《瞿秋白之死》,万亚刚:《国共斗争的见闻》,台湾李敖出版社1995年7月版。
'7'《忆秋白》,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8月版,第322页。
'8'陈清泉、宋广渭:《陆定一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178页。
'9'张闻天:《从福建事变到遵义会议》,《遵义会议文献》,人民出版社1985年10月版。
'10'吴亮平:《忆与秋白同志相处的日子及其他》,《学习与研究》1981年第5期。
'11'吴黎平:《在党的历史的紧急关头——关于遵义会议之前的片断回忆》,《学习与研究》1981年7月第1期。
'12'林梵:《瞿秋白之死》,万亚刚:《国共斗争的见闻》,台湾李敖出版社1995年7月版。
两个瞿秋白与一部《子夜》——从一个角度看文学与政治的歧途
一
《子夜》至今仍被视作是茅盾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而《子夜》某种意义上是茅盾和瞿秋白共同创作的,这一点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常识。《子夜》出版后,瞿秋白曾撰文大加推崇,评价甚高。然而,瞿秋白真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子夜》吗?
瞿秋白与茅盾可谓是多年知交。二人1923年相识于上海大学。其时,从苏联回国不久的瞿秋白除了党内工作外,还在上海大学任社会学系主任,而沈雁冰(“茅盾”笔名到1927年开始写小说才用)则在上海大学中国文学系兼课,讲授“小说研究”。瞿、沈二人当时是“党内同志”,主要担任的都是党内的工作,上海大学的教务不过是一种副业。不但在党内活动中二人经常碰面,在居处上,两家也成了邻居。沈雁冰夫人孔德沚还由瞿秋白夫人杨之华介绍加入中共。1927年3月,瞿秋白为筹备中共“五大”而离开上海到了武汉。同时,沈雁冰也被中共中央派往武汉工作,并且在瞿秋白的直接领导之下。瞿、沈二人虽都以共产党员的身份从事着政治活动,但二人的政治热情是并不相同的。这时期的瞿秋白,处于政治生涯的上升时期,热情高、干劲足,抱重病而日以继夜地忙碌。沈雁冰则态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