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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扫黄”办的同志:敢讲真话,敢于斗争。
……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人们常说,从事“扫黄”、“打非”工作要过“三关”:疾病关、生死关、人情关。自1990年调入江苏省“扫黄”办至今近10年来,陆幸生几乎每天都在冲锋陷阵,过关斩将,与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着殊死的搏斗。
1991年,陆幸生和镇江公安局的同志们一道赴安徽追捕“918”案件的主犯曹志欣。当时,大家对办这类案件没经验,非常需要他随行。不料从镇江出发刚2个小时他的胆囊炎就发作了。剧烈的疼痛使得他倒在车上直滚,豆大的汗珠不住地往外冒。大家都劝他回去治疗。他怕影响行动,说什么也不肯。从9月26日出发,到9月28日胜利返回,3天中,他与公安的同志们一道,吃住在简陋的招待所,往返于城乡间崎岖不平的马路上,硬是忍着巨大的痛苦完成了任务。他的胆囊后来被摘除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胆英雄”。
比起疾病,化装深入犯罪分子的窝点侦查就具有更大的危险性。1995年6月,全国“扫黄”办决定查处浙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经销非法音像制品的问题,派出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从明处出发,浩浩荡荡开赴义乌;另一路则先行一步,暗中调查。接到化装侦查的任务后,陆幸生二话没说,立即动身。临仃前他还刻意打扮了一番:换上一件花衬衫,把爱人最粗的金戒指戴E,平时不抽烟这回也赶紧学习,最后以一副书商模样和另一位扮伙计的同志出发了。在义乌,他们很快买到了十几种盗版带。有商贩见他出手阔绰,就问:要不要更好看的?于是又买到了20多种yin秽片。这时,有一个40多岁的女商贩走过来说:“这还有更好看的,不在这儿,在仓库里,离这里有二三里路,想要的话可以跟我走一趟。”于是陆幸生二人便跟着女商贩上路了。走到半路,女商贩突然用怀疑的语气说:“我看你们像雷子(指公安)。”陆幸生哈哈一笑说:“标准的生意人!”女商贩冷笑一声:“你们要是雷子的话,就栽了!”见没问出什么,女商贩终于把他们带到了窝点——迎江路××号,一幢居民住宅区,并从一间黑乎乎的小屋的房梁上拿下了几十盘yin秽带子让他们挑。在顺利拿到证据后,他们直奔杭州与中央检查组的同志会合,然后又直扑义乌。在陆幸生的带领下,
当地公安人员一举擒获了那个贩**秽录像制品的女商贩,并顺藤摸瓜破获了温州一个很大的团伙。
比起化装侦查,不法书商找上门来威胁、报复,则将生与死的考验直截了当地摆在了面前。去年的一天,陆幸生的爱人正在单位上班,忽然来了几个操东北口音的不速之客将她叫了出去。这人面含杀机,眼露凶光,冷冷地说:“你是陆幸生的爱人吧。我们是做书的,请他放我们一马,否则不要怪我们对不起他!”晚上,又打电话来威胁,半夜还让人用砖头把他家的书房玻璃给砸了。陆幸生在电话里义正辞严地说:“我活了40多岁,活得很充实。死就死,没什么可怕的!我是一个“朝闻道,夕死可也”的人,我倒是要请你考虑你们这样做的后果。”在陆幸生家,我问他妻子对此的感受。她说:“我和女儿当然为他的安全担心,但我和孩子都为他骄傲。我常对孩子说,你要有你爸的一半努力,学习成绩就一定会更好的。”
省“扫黄”办的同志告诉我,像这样的事多着呢。有一次,检查扬州彩印厂盗印挂历的事,不明真相的工人把检查车团团围住,后来打“110”才解了围。去年突击检查珠江路电子一条街时,一个老太太突然扑上来,把他的手臂都抓破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对于每一位从事“扫黄”、“打非”工作的同志来说,吃苦受累,履险赴危是家常便饭。而对陆幸生来说,善于思考,善于总结,从每一件案子中发现问题,并上升到理论层次予以解释,从中摸索非法出版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找出相应的对策,则是他与众不同的特点。
1991年江苏省镇江市查获的“9。18”案件,是1989年“扫黄”、“打非”斗争开展之后全国查获的第一例非法出版大案。在这一案件中,主犯曹志欣等人从1989年底至1991年7月不长的时间里,先后在安徽、山东、辽宁、江苏等省市的18家印刷厂非法印刷书刊25种,计135.9万册(套),总码洋491.1万元,其中130.5万册(套)已销往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多个城市的210家书店、书摊,经营额达487万元。
“9。18”案件暴露出来的非法出版活动的严重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也引起了参与此案侦破和审理的陆幸生的深深的思考。事后,他不仅写了长篇报告文学《“9。18”特大非法出版案侦破记》,同时还撰写了《试论非法出版活动的产生、发展及其防治对策》、
《论二渠道》等一系列颇具深度和创见的论文。陆幸生认为:“9.18”案件表明,地下非法出版活动已经由开始的单个、小股人员作案而逐步演变成了团伙性集团犯罪,并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地下编、印、发网络。而且不少出版、发行单位和国有印刷企业的人员也参与其中活动。不法书贩坐镇大宾馆,借助现代通信工具,在数天内俺可与全国数百个集体、个体销售网取得联系,十天半月即可通过铁路、公路将货发完并投放市场。这不仅对现行的出版发行体制诸成了严重冲击,而且对现行出版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挑战。
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领导的支持下,陆幸生和“扫黄”办的同志们经过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对策,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出版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些做法在全国具有指导意义。例如针对非法出版跨省作案的特点,他们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包括苏鲁豫皖冀京津在内的“五省二市联防”的设想,经全国“扫黄”办批准后实施。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国广泛推广。针对“扫黄”、“打非”牵涉部门多的实际,他们建立了文武结合、联合办案的大要案协调制度,避免了各部门互相扯皮、推诿,为江苏后来连破大要案奠定了基础。针对非法出版犯罪日益高科技化的特点,他们还在1994年与江苏省印刷研究所联合开发了“江苏省书报刊电脑管理系统”。目前全省各市新闻出版部门都已陆续配备了这一系统,从而使江苏的“扫黄”、“打非”工作较早地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同时,通过案件的查处和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他们还为江苏各地市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强、业务精、懂法律、善管理的队伍。不过,最为可喜的是,在实践中,他们逐渐摸索并建立起了一整套“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苏南出版物市场管理模式”,使苏南地区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同时,整个出版物市场长期相对地保持平稳、有序、繁荣、发展的态势。
在审理“9.18”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引起了陆幸生的极大兴趣。许多问题在当时的法律中尚没有明确规定。他意识到,在“扫黄”、“打非”斗争中,法律将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任务。
陆幸生过去在夜大学的是中文,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他又花3年时间业余攻读了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律学研究生班。在工作中,他运用所学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创造性地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出台。1995年,接受上级交给的任务后,陆幸生起草了《条例》的初稿。之后又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数次修改,该《条例》于1996年4月12日经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条例》总结了江苏省“扫黄”、“打非”斗争的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有许多创新之处。例如对违禁、非法书报刊的鉴定,《条例》明确规定“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成专门组织,确定专人进行”,并规定对省外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书报刊,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提出初步审查鉴定意见”,这就使省级管理部门对查处的非法出版物和省外正式出版物的鉴定速度大大加快,有利于案件的迅速查处。《条例》的出台使江苏省各地市书报刊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目前江苏省各地市对经营管理中实行的开业审批、资格审查和书刊准运、准提、售前送审及违章查处等各个环节都形成了较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