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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帝全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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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刘恒让列侯归国这一措施,确实也是要处理一批他所不器重或不放心的人物,以此巩固他的地位。周勃本人就是其中的一个。周勃是发动政变诛灭诸吕,拥戴刘恒当皇帝的第一号首领,刘恒确实感激他,给了他最高的奖赏。但他对周勃却心怀畏惧,不放心。在他即位后,并没有打算改变周勃太尉的位置,丞相仍由陈平担任。陈平是谋士出身,一向谋虑深远,他感到自己与周勃之间失去了平衡,处于危险地位,托病不出,坚持要求把周勃的位置排在自己之上。刘恒只好把丞相职位一分为二,要周勃任右丞相,位居第一,陈平任左丞相,位居第二;空出的太尉一席,由将军灌婴填补。周勃功高权大,每当“朝罢趋出,意得甚”,“有骄主色”,而刘恒对他却是“礼之恭,常目送之”。当时的郎中袁盎向刘恒指出,对周勃过分谦恭使得“臣主失礼”。自那以后,上朝时刘恒的神色越来越“庄”,周勃的神色越来越“畏”。这时有人对周勃说:“你诛吕氏、立代王,威震天下;受重赏、处尊位,得宠已极。长此下去势必引祸及身。”周勃猛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立即“请归相印”,刘恒毫不迟疑地答应了。周勃当右丞相前后只有一个多月。辞相一年后,丞相陈平去世,因无合适人选,刘恒又让周勃当了丞相。复职后10个月,又以列侯归国的名义把他免了职。

后来,有人上书说,周勃在家经常披带战甲,家人在接待客人时手里拿着兵器,像是要造反。刘恒就立即把他抓进了监狱。幸亏周勃与薄昭有些交情,通过薄昭向薄太后解释:自从罢职后,时刻担心被抓去杀头,因而家中有所戒备,并无造反之意。薄太后也相信周勃不会造反,她提着刘恒的帽带子说:“绛侯怀揣皇帝宝玺,统帅长安北军的时候不造反,如今住在一个小县里,反倒会造反?”刘恒亲自调阅了周勃的案卷,确无造反实据,才放了他,恢复了他的爵邑。周勃出狱后,又活了9年。刘恒最终未让周勃横死,算是中国帝王史上少见的特例了。

三、与民休息堪称楷模

汉文帝刘恒所以能取得“文景之治”的政绩,根本就在于他采取了与民休息的国策。刘恒自公元前180年末开始,至前157年,当了23年皇帝。在这23年中,他所采取的基本国策是与民休息,安定百姓。在他即位不久,就接连下了两道诏书。第一道诏书说:“在春季要到来的时节,连草木和各种生物都有它自己的快乐,而我们的百姓中鳏寡孤独、贫穷困窘的人,有的已经面临死亡,而为人民当父母的不体察他们的忧愁,还干什么呢?要研究出一个赈济的办法。”第二道诏书说:“年老的人,没有布帛就穿不暖,没有肉就吃不饱。如今正当岁首,不按时派人慰问年老的长者,又没有布帛酒肉的赐予,将用什么帮助天下的儿孙孝敬赡养他们的老人?现在听说官吏给贫饿老人发放饭食,有的用陈谷子,难道这符合赡养老人的本意吗?要搞个法令出来。”有关官府根据诏书给各县、道(少数民族区域的行政区划,相当于县)下达了下列法令:“年80以上,每人每月赐米1石,肉20斤,酒5斗;年90以上,每人另加帛2匹,絮3斤。所赐物品,由县令过目。赐给90岁以上老人的物品,由县丞(位次于县令的官职)或县尉(位次于县丞)致送;不满90岁的,由啬夫、令史(低于县丞、县尉的官职)致送。郡太守派都吏(负责检查的官职,后世称督邮)巡行各县,对不合规定的,予以督责。对刑徒和有罪未及判决的,不用此令。”

此外,无论从国政、吏政,还是自我要求、皇亲约束等方面,都有一些比较突出的做法。诸如:

偃兵务农。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刘恒即位不久,就和平解决了南粤问题。秦始皇时略定南方土地,设置了桂林郡(治所在今广西桂平)、南海郡(治番禺,即今广州市)、象郡(治临尘,即今广西崇左)。秦末农民起义之际,南海郡尉赵佗乘机扩大势力,听到秦朝灭亡,就合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粤武王。汉初,刘邦无力远征,派使者立赵佗为南粤王,要他在当地和辑粤族各部。与汉朝通使,不要扰乱附近各郡。吕后时期,认为南粤是蛮夷,禁止卖给铁器;马、牛、羊,只卖牡,不卖牝,不使其繁殖。于是,赵佗就自号南武帝,发兵攻打汉朝的长沙郡。吕后派兵征伐,不能取胜。赵佗本是真定(今石家庄市东北)人,虽去南海已49年,不忘家乡。他听说先人坟墓已被破坏,亲族兄弟有的被杀,更为恼火,发书要求汉朝撤离长沙郡的驻军,给他送去亲族兄弟。刘恒下令修复了赵佗先人的坟墓,派人慰问了他在真定的亲人,还给赵佗的亲族兄弟以尊贵地位。然后派使者持诏书和礼物前往告谕赵佗,只要削去帝号,不再扰乱附近郡国,则承认他为南粤王,允许他自治,与汉朝通使往来。赵佗削去了帝号,重又称臣归服了汉朝。

对北方的匈奴,基本采取和亲与防御政策,保持边塞地区的安定,文帝还采纳了晁错“徙民实边”的建议,招募内地居民迁往边塞,为其提供生活、生产条件,亦兵亦农,世代居住,形成防御力量。

周秦以来,重农抑商也是基本国策,刘恒亦认为:“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于务农”。为了提倡农业、刺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他曾“开藉田”,“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他采纳晁错“贵五谷而贱金玉”的主张,实行以粮食换取爵位或赎罪的政策。他曾多次降低田税。汉文帝十三年曾一度宣布“除田之租税”。

减刑节用。汉文帝不论在国事开支方面还是他个人用度方面,都精打细算,简朴从事。他严令各级官吏要“务省徭费以便民”。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他下诏:“我担心匈奴内侵,所以不能停止边防的事。但长安的各种守卫机构那么多,开销太大,卫将军所属的军队要撤消。太仆要清点马匹,除留下必用的以外,要全部送给驿使用。”在刘恒当皇帝的23年中,宫室、苑囿、狗马及各种装饰器物都无所增加,前朝留下什么,他就用什么,不挑不拣,一仍其旧。他也不是不想奢华,尤其是也想在任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每想到用度大,伤民财、劳民力,也就作罢了。他曾想在骊山建一座供宴游用的露台,找来工匠合计一下,需要“百金”,便说:“这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财产。吾享用先帝的宫室,常常觉得过分,还建这样一座台干什么!”于是作罢。他常穿的是粗糙的黑色绸料衣;他宠幸慎夫人,但不让她穿拖到地面的长衣,帷帐不准用带有绣花的贵重丝织品,以免带起奢侈浮华的风气。

汉文帝时,刑罚大省。文帝曾与臣下两次讨论刑罚问题。汉文帝二年讨论废除收孥连坐法。文帝说:“我听说,法律公正,人民就会诚实;判罪恰当,人民就会服从。而且,管理人民,引导人民走正道不犯法的,是官吏。要是既不能引导人民走正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去治罪,这种法反而要祸害人民,造成残暴行为,我看不出它的方便。应该再作考虑。”于是陈平、周勃宣布废除有关收孥连坐的一切法律条文,使有罪的按法律治罪,不收捕为官府奴婢,没有罪的不受牵连。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讨论废除肉刑。针对当时肉刑过滥的现实,文帝给御史大夫下令“废除肉刑,用别的办法代替;做到使罪人各按罪行轻重受到相应的刑罚,不逃亡,满了刑期,就解除刑罚当平民。制订出个法令来。”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有些想不通,但没有表示相反意见,根据这个诏令制订了一个取代肉刑的法令,经文帝批准于当年颁布。

关于臣下、庶民与皇帝的关系,过去的习惯总是错在下、功在上。即使皇上不好也不能说,否则就犯了“诽谤妖言罪”;如果碰上大的祸患,祭祀时就说皇上是英明的,都是臣下不好,这叫“秘祝”;老百姓诅天骂地,因天与天子、皇上连带,所以也就犯了“民诅上罪”。文帝统统废除了这些罪状,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在诏书中说:“古时治天下,朝廷设立进善旌、诽谤木,以此寻求好的治国方法,招徕进谏的人。现在法律中规定了诽谤妖言罪,这会使群臣不敢讲真话,使君主没法知道自己的过失,将用什么办法把远方的贤良之士招来呢?要废除掉。”“祸是由怨恨导致的,福是由做好事得来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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