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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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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有一处繁华的商业街,名字叫做西单。在西单大街附近的某个地下通道里面,传来了悠扬的歌声: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秦暮楚弹着吉他,故作深情地唱着一支又一支他认为很恶心的口水歌,胡朋在他身边敲打着手鼓作为点缀。尽管二人十分卖力,但当几曲过后,二人身前的琴包上还是空空如也。

“操,今天怎么这么背!”胡朋生气地蹲下来点燃一颗烟,抱怨道:“咱们来了大半天了,怎么连一分钱都没看见啊?”

秦暮楚放下琴,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白开水,边喝边说:“小朋,别着急,这刚哪儿到哪儿啊?还记得那天咱们唱了一个下午才挣到五块多钱的时候吗?”

“不说还好,一提起那天我简直想撞死!辛辛苦苦打了一天的鼓,手都打肿了,挣点钱还不够坐车回家的,妈的!”

秦暮楚把水递过去:“你别生气了,先喝点水吧!咱们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不会一辈子都呆在地下通道里面的,我有预感,过不了多久咱们的乐队就能成立的!”

这时候,地下通道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兜售小报的、卖矿泉水的、吆喝壮阳药的、乱发小广告的,此起彼伏的吆喝声使得秦暮楚二人的歌声显得那么吵杂,尽管秦扯破了喉咙卖力地唱着,但依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多数路人,只是报以一个鄙夷的目光然后匆匆而过,虽然间歇也有些人扔下几个钢蹦儿,但这些小钱对于秦暮楚二人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中午,秦暮楚的肚子也开始唱歌了。

“咱们去吃饭吧。”秦暮楚停止了琴声,对胡朋说。

胡朋蹲下来打开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雪白的馒头和一小袋榨菜。

秦暮楚很是纳闷:“你什么时候买的这些东西?”

“早上等车的时候趁你没注意,在车站旁的副食店买的。我想过了,咱们之所以入不敷出,就是因为吃的方面开销太大,这附近的消费太贵了,一碗拉面就要七、八块钱,还吃不饱。所以,我出门前留了一个心眼,买了几个馒头还有一袋咸菜。小楚,你要是不喜欢吃这个的话可以一个人去饭馆,反正我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有口吃的就满足了。”

说罢,胡朋盘腿而作,拿出一个馒头嚼了起来。

“切,你说的什么话,就好像我是少爷胚子似的!你能吃这份苦,我也能!”秦暮楚抢过一个馒头,就着白开水大口大口地咽着,仿佛在吃山珍海味。

二人吃了四个馒头,咸菜也下去了大半,秦暮楚心满意足地拍着肚子道:“小朋,咱们这顿饭一共花了多少钱?”

“四个馒头八毛钱,咸菜一袋四毛,咱们吃了半袋,就算两毛,一共花了一块!”胡朋给他算着帐。

“天哪!一块钱解决了两个人的午饭问题,这搁在以前打死我也不信!以前在我武汉上大学的时候,每天中午至少要吃一份五块钱的盒饭,外加一瓶饮料或者一碗汤。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过的日子简直太腐败了!”

“呵呵,你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我很欣赏,能享福也能吃苦,只有这样才能成大器!”

“得了,别给我戴高帽了,咱们还是赶紧挣钱吧!”秦暮楚胡乱抹了抹嘴边的馒头渣,喝了几口白开水,站起身背起吉他扫了扫弦,继续唱起那些他不喜欢但不得不唱的流行歌曲。

许是过往路人增多的缘故,二人面前琴包里的钱渐渐多了起来,这让他们兴奋无比,表演也更加卖力气。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路过这里,被乐声吸引,忍不住停下脚步欣赏起来。秦暮楚一面唱着,一面悄悄打量着对方,此人身材高大粗阔,戴着一幅墨镜,手上戴着一枚硕大的金戒指,显得十分俗气。

直到一曲唱完,该男子才不急不慢地鼓了鼓掌,然后以一种居高而下的口气问道:“你们唱得不错啊,看样子是玩乐队的吧?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秦暮楚如是答道:“我们的乐队现在还没有成形,不过,我相信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哦?我看你们的水平都不俗,与其在这里卖唱,不如到鄙人的酒吧驻场吧?”

胡朋抬头问道:“请问您是?”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男子便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边介绍道:“鄙人岳岚河,是‘岚河’酒吧的老板,我的这间酒吧位于酒吧一条街,由于刚刚开业不久,急需召一支驻场乐队。”

秦暮楚担忧地说:“好是好,只不过我们一时难以凑齐乐手,再说,乐队的风格是否能被贵酒吧的顾客接受也是一个问题。”

岳岚河笑了笑:“哈哈哈,至于风格问题二位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我要找的是一支‘Copy’乐队。”

第129章 无心插柳(一)

所谓的“Copy”乐队,是指驻场在酒吧或者其他娱乐场所,专门翻唱别人作品的乐队,而演唱的曲目取决于顾客的喜好。乐队成员不需要多高的技艺,但需要记忆大量的谱子,可以说,一支Copy乐队一场演出挣的钱要比一支原创乐队挣的多得多,但大多数有过原创乐队经历的乐手都不愿意做“Copy”,原因只有一个:没面子,用北京话说就叫做——丢份儿。

听岳岚河如此说,秦暮楚和胡朋小声商议了一下:“咱们去不去做‘Copy’?这可比咱们在地下通道卖唱强多了。”

胡朋想了想,说:“如今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挣钱养活自己,而不是追求心中的理想。做‘Copy’也不是不可以,但在这之前还是落实一下乐手的问题吧。”

岳岚河说道:“说到乐手,我们酒吧前几天来了一个自称会打鼓的少年,想在我们酒吧演出,可他也是刚刚来到北京不久,并没有其他的合作伙伴。后来,我听他打了一段鼓,觉得这个孩子是个可塑之材,便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帮着联系一下,那孩子叫公冶子申,今年还不到18岁。”

“公冶子申?”秦暮楚吃惊道:“你说的是荆州的公冶子申吗?”

“他好像是荆州人吧,怎么你们认识?”

“当然认识了!我家也在荆州啊!”

“是么?那太巧了,既然你们认识,我把他的住址给你,你们联系一下,如果有意到鄙人的酒吧驻场的话,就打名片上这个电话。”说完,岳岚河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巧的记事本,从上面撕下一页纸第给秦慕楚:“这就是公冶子申的住址,希望你们能够尽快给我答复。”

“好的,我们这就去找他!”秦暮楚接过纸条。

岳岚河扶了扶墨镜,说:“那好吧,我还有事就不耽搁了。对了,还未请教你们二位的姓名呢。”

胡朋介绍到:“他叫秦暮楚,也是荆州人,我叫胡朋,来自武汉。”

岳岚河愣了一下,喃喃地说:“秦暮楚,这个名字以前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啊,想起来了,当年在荆州举办当地第一场摇滚音乐节的就是你吧?”

“没想到您连这样的小事都了解?真是见多识广啊!”秦暮楚称赞道。

“哪里哪里,不是我见多识广,而是那次音乐节早就名声在外了,就连公冶子申也曾和我说起过你的大名。如果你肯到我们酒吧驻场的话,我一定给你们最优厚的待遇!”

秦暮楚笑了笑:“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想,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乐手凑齐吧。”

————————————————————

按照字条上的住址,秦暮楚和胡朋很轻易地找到了公冶子申的住处,令秦暮楚没有想到的是,公冶子申居然住在市中心的一处高档小区里面。

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女孩子,个子不高,穿着一件宽松的连衣裙,一对扑闪着的大眼睛仿佛两颗闪闪发光的明星,十分招人喜欢。

“你们两个找谁?”女孩怯生生地问。

秦暮楚回过神来说道:“打搅了,请问这里是公冶子申的住处吗?我们是他在荆州的好朋友。

这时候,一个少年从里屋走了出来:“圆圆,有客人来了吗……小楚哥?!真的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少年正是公冶子申,当公冶子申看到秦暮楚的时候,惊讶得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秦暮楚解释道:“我是从岳岚河岳老板那里无意中得知你在北京的消息的,所以特地过来看看你。这位是胡朋,前‘TNND’乐队的主唱,我想你应该还有些印象吧?”

“啊,当然记得!那时候你顶着十分夸张的鸡冠头招摇过市的,呵呵。你们快请进吧!圆圆,给咱们的客人倒水去!”公冶子申热情招呼道。

那个被称作圆圆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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