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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告诉我们。科特麦格农是牛仔手枪,压根就应该马上禁用的。有没有序号?”
“还没有。”莫丹松说道:“我已派人将枪和子弹碎片直接从犯罪现场送到监定实验室。由他们处理总比我自己分析好。”
“很好。我还没有时间到现场去,但你们两个去过了。你们有什么想法?”
纽柏格礼让较年长的同事代为发言。
“第一,我们认为是一人所为。其次,这完全是处决式的杀人。我觉得某人有充分的理由要杀死达格和米亚,而且执行得十分精准。”
“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法斯特问。
“公寓里面整齐乾净,完全没有抢劫或打斗之类的迹象,而且只开两枪,全都打中预定对象的头。所以这个人很懂得用枪。”
“听起来有理。”
“且看看公寓的简图……这是我们所能重建的模样,我们猜想男性死者达格是近距离中枪,而且可能是直射。子弹进入的伤口周围有烧焦痕迹。我们猜想是他先中枪。达格受力后撞到餐桌,枪手可能是站在门厅,或就在客厅门口内侧。”
“据住在同一楼的证人说,两枪之间的间隔只有几秒钟。凶手射杀米亚的距离较远,她很可能站在卧室门口,正试图转身逃跑。子弹打中她的左耳下方,从右眼上缘穿出,力道将她推入卧室,也就是发现她屍体之处。她撞到床脚,滑落到地板上。”
“只开一枪,这个人很善於用枪。”法斯特说。
“不仅如此,也没有脚印显示凶手曾走进卧室查看她是否断气。他知道自己正中目标,便离开公寓。也就是说两枪,两具屍体,就走了。我们得等监定报告出来,但我猜凶手用的是狩猎用子弹,可以立即致死。两名死者的伤口都很大。”
组员们静静地思索这番摘要。无须提醒,他们都知道子弹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金属壳的硬式子弹,会直接贯穿身体,造成的伤害较轻微;另一种是软式子弹,击中后弹头会在体内扩张,造成巨大伤害。被直径九毫米的子弹击中,和被直径会扩张到至少数厘米的子弹击中,可说有天壤之别。后者称为狩猎子弹,目的是为了导致大量出血。一般认为用这种子弹打麋鹿比较人道,因为可以让猎物尽快死去,尽量减少它的痛苦。但国际法规定战争中禁用狩猎子弹,因为士兵一旦被扩张型子弹击中,无论中弹部位在哪里,都几乎必死无疑。两年前,睿智的瑞典警方引进了中空的狩猎子弹,究竟为何原因并不清楚。然而有一点却是清清楚楚,举例来说,如果二○○一年在哥德堡发生的世贸组织暴动中,示威者韩奈斯·魏斯伯①是被狩猎子弹击中,便不可能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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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那次暴动发生在二○○一年欧盟高峰会进行期间,魏斯伯在那场暴动中遭瑞典警方开枪射中腹部,引起轩然大波。瑞典警方为掩饰执法不当而对媒体说谎,并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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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最终目的无疑是杀人。”安德森说。
他说的是安斯基德的谋杀案,但也同时在众人保持缄默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纽柏格和莫丹松也都这么想。
“接下来还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时间结构。”包柏蓝斯基说。
“没错。开了致命的两枪后,凶手立刻离开公寓、下楼、丢弃凶器,然后消失在黑夜中。过后不久--可能只有几秒钟时间--布隆维斯特兄妹便开车到来,停在大楼外。有一个可能是凶手从地下室离开。有个侧门可供他使用,进入后院再穿越一片草地,便可到达平行的街道。但他得有地下室门的钥匙才行。”
“有任何迹象显示凶手从那里逃走吗?”
“没有。”
“那么就不用再继续描述了。”茉迪说:“不过他为什么要丢弃武器?如果带着走,或是跑远一点再丢,我们可能得找上好一会儿。”这个问题无人能回答。
“对於布隆维斯特应该怎么想?”法斯特问。
“他确实受到惊吓。”莫丹松说:“但举止仍相当理智,头脑似乎很清醒,我想他是可以信任的。他的律师妹妹证明了那通电话与开车前来的事实。我认为他没有涉案。”
“他是个名记者。”茉迪说。
“这么说媒体又有得炒了。”包柏蓝斯基说道:“所以我们更应该尽快了结。好啦……霍姆柏,现场由你负责,当然也包括邻居在内。法斯特,你和安德森去调查死者,看看他们是谁?目前在做什么?和哪些人来往?谁有杀人动机?茉迪,你和我一起看看当晚的证人供词,然后列出达格和米亚昨天被杀前,一整天的活动。今天下午两点半回到这里集合。”
※※※
布隆维斯特在达格的办公桌前展开一天的工作。他呆坐好长一段时间,彷佛自觉无法胜任这项任务。
达格有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且一开始大多在家里工作,通常一星期只有两天会来办公室,后来这几个星期才较常来。他在杂志社用的是一部老旧的PowerMac G3,电脑摆在他桌上,任何员工都能使用。布隆维斯特打开老旧的G3后,发现许多达格一直都在使用的资料。他主要是用G3上网,但也有一些从他的笔记本电脑复制过来的文件夹,另外他还用两张光碟将资料完整备份,锁在桌子抽屉里。通常,他每天都会将最新、最即时的资料做备份,但由于前几天没来办公室,因此最近更新的日期是星期日晚上,中间少了三天。
布隆维斯特复制了压缩的光碟后,把它锁在自己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接着花了四十五分钟看过原始光碟的内容。其中约有三十个文件夹和无数个子文件夹,那是达格四年来对非法交易所作的调查研究。他浏览文件名,看看哪些文件可能包含十分敏感的内容,例如达格想保护的消息来源的姓名。他对消息来源一直小心翼翼,类似的资料全都放在一个名为“机密来源”的文件夹中。这个文件夹共有一百三十四个文档,而且多半都很小。布隆维斯特选取了所有文件之后加以删除,但并非丢到回收站,而是拉到一个Burn程式的图标,这程式不只有删除功能,还会一比特接着一比特地连根拔除。
接下来打开达格的电子信箱。他在《千禧年》也建立了自己的信箱,无论在办公室或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都会使用。他有自己的密码,但对布隆维斯特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拥有系统管理员权限,可以进入整个邮件伺服器。他下载了达格的邮件,刻录到一张光碟里。最后他才着手处理堆积如山的纸张,里面包含参考资料、注解、剪报、法院判决书与达格保存的所有书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所有看似重要的东西都加以复印,总共有两千页左右,花了他三个小时。凡是可能与机密来源相关的资料,都先放到一边,约有四十页,主要是来自两本A4笔记本的注记,达格原本锁在抽屉里。布隆维斯特将这些资料放进信封,拿到自己的办公室。接着再把其他所有与达格的计划相关的资料搬到自己桌上。
工作结束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到楼下的7-11买一杯咖啡和一片比萨。他误以为警方随时可能前来搜索达格的办公桌。
※※※
上午十点才刚过,包柏蓝斯基的调查工作便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他接到位於林雪平的监定实验室的雷纳·葛兰伦来电。
“是关于安斯基德的命案。”
“这么快?”
“我们一早就收到凶器,分析尚未完全结束,但有一些资讯你或许会感兴趣。”
“好,说说看你们发现了什么。”包柏蓝斯基说道。
“凶器是一把一九八一年美国制的科特点四五麦格农手枪。上面有指纹,也可能有DNA,但这项分析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们也看过击中那对男女的弹头。应该是这把手枪发射的,这倒不令人意外,如果在现场的楼梯间发现手枪,结果多半如此。弹头碎得很厉害,不过有一块碎片可以用来比对。这非常可能就是凶器。”
“应该不是合法武器吧。有序号吗?”
“这把枪完全合法,所有人是一名律师,叫尼斯·艾瑞克·毕尔曼,於一九八三年购买。他是警察射击俱乐部会员,住在欧登广场附近的乌普兰路上。”
“你到底在说什么?”
“诚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也在手枪上发现几枚指纹,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人应该是毕尔曼,如果这把枪并未报失也未出售的话--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啊哈,换句话说,有线索了。”
“第二组指纹是右手拇指与食指的指纹,比对有了结果。”
“是谁的?”
“一名出生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