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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星光灿烂,陈飞病房。
“喂,问…”
“我大名叫陈飞,小名叫阿飞,不叫喂的…”
“昨天听你口气好像你书读得很厉害似的,问你个数学问题,诶,23,就是这题!”
“数学模拟试卷…呃,我看看!”
…
“听懂了么?”
“嗯,差不多!看不出来,你个小流氓数学很不错啊!”
“。。。呃,我像流氓么?”
“呵,不像么?”
“。。。”
“对了,今天莫姐姐来过了!”
“噢?我怎么没看见,找你哥去了么?”
“没有,他还生我哥气呢!她说是来看你的,但守门的警察不让进!”
“哦,这是为什么?”
“不懂,他们说上头交代的,只能让我一个人留在医院!”
“哦!今天报纸上有没有什么消息?”
“香江日报上说码头发生黑社会帮派大规模火拼事件,造成大量无辜工人伤亡,政府正在介入调查!”
“呃…哦!还有其他的么?”
“没了,只有这个是和码头有关的!”
……
第二十六章 特大规模群体性斗殴事件
码头暴乱后第三天,在专案小组与徐文卓等人的连续突击作战下,暴乱发生的前因后果终于浮出水面,调查初步阶段进入尾声。
由国务委员,5*30香江码头暴乱紧急应对小组组长段振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30香江码头暴乱紧急应对小组副组长张兴平主持,5*30香江码头暴乱紧急应对小组全体成员加上新任香江市委书记周正东,新任香江市公安局局长徐文卓共十一人参加的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会议在香江市政府办公楼豪华的会议厅内举行。
坐在会议厅主位上的是段振华,主位左侧第一席张兴平,主位右侧第一席周正东,主位右侧第二席徐文卓。
“都来了!坐!”段振飞年纪虽然已逼近六十高龄,但眼神依旧极为锐利,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一圈后,清了清喉咙开口道:“那我们这个会议就正式开始了!首先,我们今天的主题主要是探讨一下如何处理5*30案主要涉案人员,尤其是秦少亚,陈飞,李国良,张荣春这四个人。经过了在座诸位这几天不辞劳苦加班加点的努力,到今天中午为止,5*30香江码头特大规模群体性斗殴事件初步调查处理阶段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了。呃,大家都注意到了,我们这个案子的名称变了,本来是叫做5*30香江码头暴乱案的,现在由暴乱案改成了特大规模群体性斗殴事件!为什么要这么改呢?原因有两点,第一,本案涉案主客体既不是针对国家,也不是针对全国人民的,从性质上来讲不属于暴乱。第二,改名也是中央的意思。三天前我们得到这个消息时太震惊了,没来得及仔细研究,所以这个名字起得也算非常潦草的。中央强调了,本案虽然不是叛乱暴乱,但还是要保持低调处理,尽可能的减小其社会负面影响。下面,我们先来请张兴平同志对本阶段调查结果做个简单的报告!”说到这里,他伸手指了指张兴平,笑了笑接着道:“张副检,你来吧!”
“嗯!”张兴平点点头,迅速看了眼讲稿,习惯性的咳了声,开始了他不急不缓,波澜不惊的发言:“本次调查报告标题,5*30香江码头特大规模群体性斗殴事件第一阶段调查兼应对报告。本案发生时间,2009年5月30日下午两点左右,本案发生地点,香江市码头区码头。本案涉嫌参与斗殴人数,1039,其中码头工人956,香江无业青年83人。伤亡人数合计307,死亡1人,重伤54人,轻伤252人。其中码头工人占七成,244人,死亡1人,重伤41人,轻伤202人,无业青年63人,死亡无,重伤13人,轻伤50人。本案主要涉案人员有,秦少亚,陈飞,李国良,张荣春,汤豪等码头工人,宗一,江晓阳,百里生,云大业(高雄手下),吴深川(高峰手下)等无业社会青年。本案重点疑似涉案人员有江良友,高峰,高雄,百里天,罗英,其中江良友高雄高峰已被临时拘禁。本案疑似涉案人员,飞飞鸟集团董事长高士,原香江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码头区公安分局局长等政府官员共计18人。案件陈述,公元2005年3月,时为红蜘蛛桑拿浴房老板的江良友手下宗一带着二十多个香江籍无业社会青年进入码头强行向码头工人征收每人一百五的码头卫生清理费,就是俗话说的保护费了。公元2008年5月有三个码头工人为了此事上访香江市政府,回来后三天被人乱刀砍成了残废,其中一人成了植物人,至今还未清醒。对此事,香江市政府未予处理。在2005年到2008年这四年时间内,码头上先后有十三个民工因拒绝向宗一等人缴纳卫生清理费而被宗一手下殴打,伤亡情况不详。公元2008年底,四个码头工人上访省政府,半路出车祸死亡,初步疑为宗一一方所为。关于此次上访事件,省政府表示未知,也无记录。公元2009年4月中旬,福建巩义县人姓陈单名一个飞字因故离家出走至码头打工!离家出走具体原因因属个人隐私,不予查明。公元2009年5月上旬,宗一带人来码头征收保护费,陈飞拒不缴纳,双方发生争执殴斗,宗一一方不敌,十数万元被抢。当天傍晚,陈飞与秦少亚及汤豪,洪三,萧正等共计十三人将这些钱散发给码头工人,并宣布对抗江良友。此后数日,这一伙人用错误手段开始在码头煽动民工企图制造大暴乱,引发政府关注,但得不到码头工人支持。公元2009年5月26日,秦少亚陈飞,洪三汤豪杜平萧正分批离开码头时,先后被一伙人设计截杀。其中陈飞与秦少亚侥幸脱逃。当日傍晚,陈飞应江良友之邀赴南门村,双方再度发生大战,后因码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军荣及时赶到,救了两人一命,并逮捕江良友手下十多名。公元2009年5月30日中午,宗一,江晓阳,百里生,云大业,吴深川五人带领手下83人进入码头攻击陈飞,秦少亚。码头七号泊位工人李国良,张荣春因知汤豪等人已背叛陈飞,为解救他,临时起意,纠集码头工人共956人,手持凶器铁棍围攻宗一一伙。至此,码头特大规模群体性斗殴事件爆发。驻香江解放军部队第*师师长得到消息后果断下令,出动主力部队,支援码头区公安分局警员抓捕涉案人员,无一人得脱。经本专案小组成员连续突击审讯,除了陈飞秦少亚李国良三主犯因重伤在床尚未审问,其余大部分人等皆已坦白。但双方所交代情况有所出入,主要纠缠于谁是主使之人。码头工人一方的说法是江良友,宗一一方的说法是各自独立作战,无主使之人。为了尽快恢复码头正常秩序,除掉张荣春汤豪等少数几个重点涉案人员,其余码头工人皆已解除拘禁。宗一一方因疑点尚多,认罪态度不正,继续拘留审讯。本次调查报告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现在,请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谈谈该如何处理本案中的这些重点涉案人员!前提有两个,一,降低社会负面影响。第二,以保障工人的利益为先!”
第二十七章 酌情处理
“我先说说我的意见吧!不管本案最后如何处理,陈飞秦少亚这些人确确实实都是犯了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