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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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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一丝苦笑浮现在李正面庞上,一闪即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跑不了,那就见机行事好了。不过,A是一名外国人,而且是一个不会说话,看不懂中文的外国人。但会不会说话,懂不懂中文,都不要紧。只要李正够聪明,一切都不是问题。有能力的人,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只有和聪明人合作,才能赚取最大的利益。世上只有自身能力不足的人,才喜欢蠢材。置于老天爱笨小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纵观当代马云之流的企业家,哪一个是笨小孩,一个比一个手腕高明。毫无疑问,A有能力,而李正绝对不是蠢材。

A指了指桌上的枪,又指了指B的相片,李正顿时明白了,A想要他帮忙营救B,如果不帮,那就要死。生与死,这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但有些事用不着考虑,死秃驴不死贫道,李正绝对没有继承革命先烈的意志,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妥协。事实上,不妥协也不可能,他自己家里就藏有军火,大不了就是A杀了他自己找。加上,A并不知道就是面前这个人,派人追杀他,也不怕面前这个肥头大耳,贪生怕死的家伙出卖自己,所以一般不可能过河拆桥,杀人灭口。因为大家一条绳的蚂蚱,出卖之所以出卖,是因为有利可图,若是坑害自己的出卖,那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坦白从宽,出卖同伙啊。

不过,李正虽然不会傻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也不是当断不断的仁慈之辈,在满足了A的愿望后,他迅速拨打了郝瘸子的电话,并叫来了大批马仔,保护自己的安全。接到电话的郝瘸子,二话不说,立马纠集了旗下所有精英,准备明天一大早,就把人马派出去,加入守灵的行列,坐等A上门送死。但是,世事总是出人意料,郝瘸子并不是A肚子里的蛔虫,无法预知对方想什么。不过无论怎样,凡事终要有个结果,躲是躲不过去的。面对未知的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勇敢一点。

天空,有些阴暗,遮住了星星的光芒。A坐在偷来的轿车内,一根接一根的抽着闷烟,他已经开车,绕着乔四设灵堂的别墅,观察了良久。一个真正的高手,通常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先做好最坏的打算。A在思考,是马上动手,还是研究制定计划后再动手。这是一场赌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马上动手,自然有马上动手的好处,因为没有人想到A这么大胆,刚得到消息,即立马抢夺B的尸体。可凡事有利就有弊,在尚未彻底摸清情况前,贸然动手,敌人是有可能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可也有可能中敌人埋伏,死无葬身之地。但若是制定计划后再动手,那敌人会准备的更彻底,到时好虎架不住群狼,鹿死谁手,一样尚未可知。

思虑再三,A猛然掐断了手中的香烟,面目狰狞,狠狠的打开了车门,跳下了车。他已经决定,立刻动手,因为他不想B的尸体,再受到任何侮辱。纵观今古,感情用事的男人,多半成不了大器。但一个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子,显然要比大局为重的枭雄可爱的多。A打开后备箱,里面是他刚从李正那里得到的一些武器。不过由于时间仓促,只有一把AK,三颗手雷,和几把手枪,一些子弹,但这些武器已经足够杀死许多人了。

轰天的巨响,尘土飞扬,A压根就没打算搞什么策略,直接一颗手雷丢了出去,轰开了乔四别墅的大门。守在大门处的四名马仔和两条狼狗,还未搞清什么状况,已经被炸得肢体破碎,残缺不堪。A没有犹豫,端着AK,冲进别墅内就是一顿扫射,几名听到声音冲出来的马仔,刚露头就被达成了筛子。而其余马仔,有的在喝酒,有的在赌钱,一时有些措手不及,拾起身旁的枪就往外冲,可A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先是找到掩护体,然后利用AK火力强大的优势,把对方死死压住,等对方人越聚越多之际,猛然又抛出了下一个手雷。如此狭小的空间,一颗手雷的威力是极端恐怖的。乔四旗下这群马仔,是hei社会,又不是职业军人、雇佣兵,往日火拼也多是刀棍,哪里有过多的枪战对抗经验,一时死伤惨重。而A并不恋战,他的身上,还剩下最后一颗手雷,这颗手雷,是留着断后用的。A的枪战火拼追击经验极其丰富,他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是超人,可以刀枪不入。也不会认为,凭着一把AK,就可以杀光所有的敌人,他只是想抢夺B的尸体,抢到就闪,仅此而已,其余一切都不重要。

“草。。。。。”,李正光穿着衣服,正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听到枪声爆炸声,立马一个猛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真男人,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上次他技不如人,明显处于劣势,心颇有不甘。回来后即戒酒、戒烟、戒色,每天穿着衣服入睡,疯了一样拼命练武,就等着A上门,一雪前耻呢。

不过,传统的训练方式,显然无法让李正光在短短几天内提升战力,可当代社会,只要你有基础,你敢冒险,没有做不到的事。李正光先是花了两万元,买了一台靠电击刺激肌肉的仪器,三分钟极可等同于苦练两天的沙包。不过,当时的电击刺激器并不完善,效果太强,后遗症副作用太多,可李正光发起狂来,命都可以不要,区区副作用何足挂齿。但仅靠一种手段,想要达到快速增强战力的效果,明显有些困难。于是,在购买电击器的同时,李正光注射了违禁的合成代谢胆固醇,以此达到内用外刺激,双管齐下。

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什么事若不能一咬牙,一跺脚走到底,都有可能失败。李正光从小习武,深知不管现代科技多么发达,残酷的训练仍是不可减少的王道。他一连三天,每天让十名以上的马仔,拿着木棒和自己对殴,既挥发了一定的药性,减低了副作用,又增强了自己的抗击打能力和反应力。其实,世上想要快速提升战力最好的方法,不外乎就是实战。中国武术之所以被称为花拳绣腿,难练是一方面,最主要就是缺乏实战,闭门造车,苦练个十年也未必能胜过一名在地下拳坛厮杀一年的猪脚。李正光有底子,基础好,体格强壮,实战经验也丰富,他之所以败给A,是因为他这些年走的太顺,荒废了一身的功夫,而不是真的本身技能不如A,有了这些外在的刺激,他的战力在短短三天内,得到了相当的回升,虽然尚未达到巅峰时的身手,但已经不可小窥了。

浓浓的血腥味弥漫,李正光红着双眸,穿梭在残肢断臂的血路上,路过了一具又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缓缓走向A。狰狞又有些疯狂的笑容,挂在他的面颊上,让人感觉有些阴森,(W//RS//HU)有些恐怖。当一个男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时候,会变成恶魔,不顾一切的歇斯底里。虚名或许是浮云,但又有几人能看淡。荣誉即吾命,第一金牌打手的名号,绝不容许被玷污,即使付出一切代价,李正光也要亲手杀死A,为了这个目的,纵使历尽千般苦难,牺牲自己的生命又如何。

散发着寒芒的针尖刺入肌肤,淡淡的,有些发黄的ma黄素,从针管内涌出,涌入到身体,靠血液的循环,迅速遍布全身。疯狂的李正光,在运用了大量伤害自己的违禁手段后,又临阵磨刀,给自己注入了一管兴奋剂,而且是公认的最强兴奋剂,ma黄素,这种兴奋剂带来的效果是可怕的,同样,副作用更加恐怖,体质弱的人有可能当场休克死亡。可李正光顾不了那么多了,他的体格非常健壮,死不了。只要能够活的最终的胜利,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雪前耻(2)

血丝,一根根爬上李正光的双眸,交错纵横,组成了一张血网,让人不寒而栗。李正光嘴里发出了低低的嘶吼声,宛如一头野兽,表情越来越狰狞,疯狂的猛然抽出砍刀,窜到了B尸体根前。

“你是来找她的吗,我送给你………”,李正光的表情有些变态,残忍的有点不像人类。血液,正在他的体内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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