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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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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仍未停止跌落,一滴滴的染红了洁白的银装,乔四明白,顺着血迹,狼和玛格丽特很快就可以轻松地一路找来,到时,他将无所遁形。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猎人,可以追击猎物,杀死猎物。可猎物,一样可以仗着地理位置,制造陷阱,埋伏伏击,化被动为主动,把猎人吞进肚里。乔四,现在是标准的猎物,带有引诱性质让人流口水的猎物,猎人会顺着他的血迹,紧追不舍,直到自己把自己送到猎物面前,决一死战,这是猎人的悲哀,也是乔四唯一的优势。即使狼和玛格丽特真的命丧黄泉,他们两人也不会后悔,甚至说即使重来一次,也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继续追杀。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有好处,谁没事跑上万里远的陌生国度杀人玩。这个世界,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要利益到了,道德不过就是一坨狗屎,法律说白了也就是几张白纸,区区一点点风险算什么。高风险,高回报,才有高档次的生活。怕风险,就当一辈子穷人,混吃等死,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好了。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的嘴中喷出,他感觉到很冷,非常冷,冷的浑身打颤,健全的大汉尚且顶不住如此寒冷的黑夜,他一个血流不止的伤残病号,哪里能抗的住。他明白,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仅有的一次机会。如果不能干净利落的把对方全部杀死,那死的,铁定是他。甚至说,对方都无需动手,只要拿着枪和他对峙,耗上一段时间,他自己就会因为流血过多,活活冻死在雪地里了。所以,他没有第二次机会,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陷阱,之所以成为陷阱,就是因为不被人发现,发现了,那就不叫陷阱了。

乔四从残破的衣服上,撕下两块破布,把流血的伤口包扎了一下,然后故技重施,开始向右手边倒退,边走边抹掉血迹和脚印,他已经进入了小树林的深处,树木虽然有些光秃秃的,但胜在非常高大。乔四的计谋,其实很简单,说白了一点也不复杂,甚至说,他在山上时就用过这一招,可同样的计谋,稍微加了一点点变化,就可以让人再次落入陷阱。就像三十六计一样,虽然只有简单的三十六计,其实却包含了数百上千种变化,无数种组合,以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快速适应,加以灵活运用。战略,实际说白了,就是换汤不换药,大家都是将军,看的都是同一本书,你会三十六计我也会,你学过孙子兵法我也学过,那玩的不就是看谁更会换汤吗。总不会说,因为两人都学过,就变平手了吧,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是战争,就一定有人哭有人笑。短暂的僵持,不可能成为永恒,早晚会有一个结果。

乔四向旁边倒退了一段距离后,已经远离了他逃跑的路线,然后又开始向身后倒退。说的直观一点,就是在原本逃跑的路线上,向右在向后,画出了一个正方形路线,只是这个正方形,最底下的一条线,没有划上。至于乔四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很简单,在山上的时候,由于天色乌黑,加上他选择的地段方位占了优势,所以可以有效伏击,杀死一个敌人。可现在,天色已经渐亮,没有海外专业的雪地作战服装武器,他藏不住,即使趴在树根下,侥幸趁对方发现的时候,杀死一个敌人,他势必也会被另一人杀死,可他要的是保住性命,不是杀人。所以,他必须要有完善的策略,一次性把对方全部杀死。他向右倒退,偏离了逃跑的路线,就等于让顺着血迹脚印寻找他的狼和玛格丽特,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看到他的影子。他又向后倒退,这就等于说,如果狼和玛格丽特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会顺着血迹脚印一直向前追下去。当然,狼和玛格丽特不会蠢到连个人都发现不了,小树林的空地,就这么大的地方,除非乔四能上天,不然能逃到哪去,还不是一眼望去,就能一览无遗,除非乔四真能飞到天上去。可乔四能上天吗?当然不能,因为他不会飞。不过,不会飞上天,不代表不能爬上树啊。这片小树林,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头了,树木都是参天大树,虽然冬天难免叶子落光,可胜在高啊,这就是优势。乔四不会傻到,退到小树林外围部分,爬上高树,那样的话,狼和玛格丽特,一下山不经意间就会看到他,实在太明显了,简直是迎风招展,就怕别人看不到啊。可若是进入到了小树林里,顺着血迹一路向前追去,那四周树上是否有人,真的很有可能会大意没有发现。即使发现了也不要紧,因为有这时间,足够乔四开枪的了。可计划不代表实际,乔四想的是没错,施行这个计划,也确实有希望杀死狼和玛格丽特。关键是,他小时候经常爬树是不假,可以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他能坚持住爬上去吗?

第二百三十八章 决裂(8)

乔四看着眼前的大树,有种想要自杀的冲动。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别说电脑,连游戏厅都没见过,能打个弹珠掏个鸟窝,就算不错了,饭都吃不上,哪还有心思去玩乐。所以,对于爬树他并不陌生,甚至说,小时候他绝对可以当之无愧的称自己为爬树高手。爬树,是一门技术活,不会爬的上不去,会爬的,则轻松地很。乔四从小体型削瘦,而体型瘦的人,在敏捷程度上是占有一定优势的。加上那时他整日吃不饱饭,面黄肌瘦,肚里严重缺油水,掏个鸟窝,找两个鸟蛋,弄点野菜,加点粗面,那可就是一盆美美的粗面汤,也算是开荤改善生活了。重利诱惑下,当然见树就爬,看到鸟窝必掏,几年下来,熟能生巧,不管多高多粗的树,原地一蹦,三两下就可爬上。可是,不管他那时的身体状况有多差,至少那会乔四没有伤痛,现在他连走路都费力,要爬上这么高的大树,这不是逼他创造奇迹吗,他怎么可能爬的上去?再说,万一不小心,爬到一半摔下来,那估计就算狼和玛格丽特大发慈悲,饶他一命,他也只能躺在雪地里出气多,进气少,等着死亡降临了。

狂风依旧吹个不停,肆意的富农着乔四的头发。他看似凝冷静的思考半天,实际只考虑了短短的几秒钟。他是一个成大事的男人,深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他倒想有时间能好好考虑,可关键身后还有两条疯狗,红着眼珠要找他拼命呢。时间是不等人的,他总不能忽然变出部手机,拨通电话说声,喂,后面的,一会再过来,我还没准备好呢,那不成了无厘头喜剧了,当拍电影呢。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嘴中喷出。他喘着粗气,狠狠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双眸渐渐抛弃了无奈的眼神,变得坚定,变得血红。越是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越能考验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和潜力。乔四清楚地明白,能不能爬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有退路吗?还有选择吗?不错,当一个人没有选择,没有退路的时候,那就不需要犹豫,更不需要去考虑。不管可不可能,都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必须爬上。因为爬不上的结果就是死,而人的求生欲望是无止尽的,在生与死的痛苦煎熬挣扎徘徊中,相信只要有一丝希望,没有人甘心接受死亡。放弃自己生命的人,是可耻的,是不配存活于世的。大丈夫顶天立地,就算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只要自己尽力了,那也就死而无憾了。乔四的牙齿,咬的嘎嘣响,眼珠子红的快要滴血了。他已经决定,不惜任何代价,哪怕死,也要搏一次。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失败。只要勇敢地和命运反抗,和逆境斗争,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成年的男人,不管做任何事,只要尽力了,就没有后悔这两个字。或许,这确实是个以成败论英雄的世界,但无需在意别人的嘲笑讽刺,对的起自己的本心就好了。

雪花,一朵朵的落下,染白了乔四的头发。他从地上抓起了两把白雪,塞进嘴里,狠狠咽下。然后握了握双拳,活动了一下筋骨,没有任何犹豫的牙关一咬,跃上了树干。钻心的疼痛,让乔四眼前一黑,喉咙一阵腥甜,可他不敢把血吐出,他不想因为任何一点不确定的危险因素,导致自己功亏一篑,命丧黄泉。而且,吐出一口体内的污血,虽然对他的身体有好处,可势必会让他马上元气更伤。所以,他只能又把血吞了回去,依旧艰难的向上爬去。他的做法,或许从医学角度出发,极为不智,把到口的污血,再吞回去,只会让他的伤势更加不堪。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命尚且不知能不能保住,在乎什么伤啊。血液的腥味,充斥着他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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