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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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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绝境当中的潜力是无限的。尤其是一个心黑手辣,精通厮杀的人,在绝境当中,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疯狂的羊皮,根本没有人能拦得住,硬是任由他逃到了车上。一上车,羊皮那颗快蹦到嗓子眼的心,顿时落了下来,深深的松了口气。随着汽车发动的声音响起,羊皮的面颊上露出了难得的真心笑容。那是一个男人奔向幸福、获得自由时才有的面孔。可惜,好事多磨,老天总是不会让人轻易如愿。一连串的枪响,让羊皮的美梦顿时落空,他的车轮胎,已经被打爆,无法驾驶了。

“草泥马……”,羊皮咬牙切齿,暴跳如雷。任由谁忽然从天堂跌落到地狱,心情都好不到哪去。可他没有时间去抱怨老天不公,因为四面八方的新疆帮众,正在向他冲来,不到片刻,他就要被剁成肉酱。可是,他还不想死,在这一刻,什么恩怨情仇,什么钱财势力,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就是……。。活下去。

“吗的,谁要我命,我就要谁全家的命……。”,羊皮面目狰狞,彻底发了狠。他怕什么,反正横竖都是个死,还不如拼了。他拿起车上的AK,抓起一把弹夹塞进口袋,疯狂的拉开车门,就是一梭子子弹。或许,羊皮应该感谢乔四,因为若是乔四没有把大量枪支放在车上,估计他现在就要见上帝了。可现在他有了枪,那一切都不同了,用枪的战斗,不是说人多就可以解决的。

愤怒的火舌,不断咆哮,羊皮杀红了眼,和个疯子般见人就杀。反正新疆帮也好,乔四也罢,都是他的敌人,没必要手下留情。疯狂的羊皮,已经忘记了该往哪里逃跑,只知道杀、杀、杀。按理说,遇上这种疯子,正常人理应有多远闪躲远,没必要和个疯子拼命。可事实恰恰相反,羊皮的拼命,反而引来了更多的新疆帮众。因为新疆帮众根本不怕死,死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另一段生命的开始,因为他们死后会上伊斯兰的天堂,可以在那里得到永生,所以,他们不但不怕死,反而会为英勇牺牲感到光荣。当疯子遇上疯子,那唯一的结果,就是有一方彻底倒下。

血,渐渐染红了大地,羊皮的拼命,无意间反而减轻了李正光一方的压力,胜负的天平已经无法逆转,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人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第二百一十章 血战(7)

人活着,就要有活下去的意义,哪怕要饭,哪怕备受欺辱,也要坚强的活下去,然后在其中找寻自己生存的价值。能活着,并不容易,要尊重生命,不要等到失去时,才晓得,原来每天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能看到灿烂的太阳,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羊皮的双手,已经有些麻木。子弹,早已打光,对一个愤怒的人而言,一梭子子弹,不过是旦夕间的扣动扳机。羊皮的肩膀,被开了两道口子,正在潺潺的冒着鲜血。现在的他,全凭一股求生的欲望,和两把刀刃都崩卷了的砍刀,在和敌人对抗。人,宛如蝗虫般,一层层围了上来,仿佛永远杀不完。一次又一次的剧烈碰撞,震得羊皮头发炸立,虎口迸裂,血和喷泉般的狂涌。他的气力,在点一点的流失,不断衰竭。好虎,是架不住群狼的。羊皮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被乱刀劈翻在地,身首异处,再也回不到那熟悉的土地,再也看不到那些往日的兄弟。他不甘心,他不想死,可是他却别无选择。因为,他是在夹缝中间存活的人,无论是新疆帮,还是乔四,都不是他的朋友。但,雪中送炭总比锦上添花要好。新疆帮已经占了上风,他即使投降,估计也难逃一死,毕竟地上躺的那些尸体,可都是他的杰作。而想要活下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像李正光靠拢,大家怎么说都是老乡,都是东北人,若是用政治立场分析,他和乔四的争斗,那属于家事,一家人窝里斗,而新疆帮,则属于外敌。无论从哪个方面考虑,乔四一党都不会再这个时候,拒绝他的靠拢。打群架,不是人多一方就铁定能赢得,一个人确实打不过十个人,但一百个人,未必胜不了一千个人,这就是团结的力量,配合的力量。

人,有了希望,就有了动力。下定决心的,仿佛瞬间恢复了体力,变得更加疯狂起来。血,染红了他的衣服,也染红了他的双眼,当生存的欲望成为了主导,什么恩怨情仇,什么滔天恨意,不过只是过眼云烟罢了。被人当成一条狗又如何,食不果腹又如何,至少他还可以活下去,只要活着,一切皆有可能。他的牙齿,紧紧咬在一起,由于用力过度,已经崩断。可他毫无知觉,他猛然一把拽下了破烂的上衣,疯狂咆哮,完全不防守的拼了命挥舞着双刀,大开大合,向李正光的方向杀去。一道道血箭喷洒,砍刀切入皮肉的声音,在凄惨的呻吟声中,是如此清晰,又如此动听,羊皮似乎回到了从前,回到了他年少轻狂的时候,当年的他,也是一条铮铮铁骨的汉子,只是岁月的打磨,变得阴险、奸诈。因为世界本就黑暗,而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又坚持不了自己的原则,那就只能被这个世界同化。

一夫拼命,万夫莫挡。李正光早就察觉到了身后的变化,可他实在没有想到,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然会是羊皮。不过,李正光等人,倒也不怕羊皮在背后捅刀子,大敌当前,大家现在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别和谁计较,有事秋后算账,现在保住性命才是王道。

时间,就是生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黄庭利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也没读过什么兵法,但知识本就来源于生活,他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绝非那些纸上谈兵的人能比的。他明白,必须趁着李正光等人气势如虹的时候,一鼓作气冲过去,否则,延误一秒钟,都有可能大事去矣。他寸步不离的守护着乔四,带着上百名打将,宛如一把利箭般,撕开了敌人的防守,狠狠的插入敌人心脏,而李正光,就是那箭头。

“拦住他们,你们这帮牲口、卖钩子的,一群废物,速度拦住他们……。”,眼看李正光等人越来越靠近面包车,西日阿洪撕下了冷静的面孔,面目狰狞,凶相鄙陋,再也没有了初时的沉稳。作为一名领导,可以什么都不懂,但一定要会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用人。自己不懂不要紧,可以让懂的人来做。第二件事,就是大局观,你可以放手让底下人去做任何事,但大方向一定要把控在自己手中。西日阿洪是一个成大事的人,他知道,今天这梁子,已经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解是解不开了,既然如此,那索性斩草除根,一不做,二不休,决不能放虎归山,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对方留在这里。因为西日阿洪知道,像乔四这种类型的人,你只要给他一次机会,他就能活活咬死你。或许,老天总喜欢开玩笑,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亲密的爱人或朋友,而是敌人。其实,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不是按时间长短去衡量的,西日阿洪虽然和乔四接触不深,但他就是懂得乔四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这种人,睚眦必报、看谁不顺眼都要杀人全家的人。

风,带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血,一滴滴从匕首上滑落,黄庭利眯缝着瞳孔,弯着腰,宛如一把上了弦的箭,时时刻刻准备着嗜人性命。随着匕首的闪动,一蓬蓬鲜血如春雨般挥洒。黄庭利就像是碧落中的黄泉,麻木的,面无表情的收割着贫贱的生命。

人无远虑,必有近失,黄庭利让李正光抢车,表面上看是为了逃跑,但其真正的目的,可不只是为了逃跑那么简单。逃跑,乃是下策,只会被敌人追着杀,损失惨重。最好的方法,是把敌人镇住,大摇大摆的离开。本来,乔四这边带了大量枪支,即使落了下风,只要一动枪,相信新疆帮的火力,不可能超过乔四手中那大量的AK,奈何人算不如天算,新疆帮竟然动用了炸药,现在乔四一方的面包车,都被炸翻,车上的枪取出来很麻烦。而且就算有了枪,也不过是垂死挣扎、两败俱伤的局面,一样还是走不掉。而对方则不同,对方的车完好无损,车上枪很多,却没几个人看守。所以,必须抢车,每抢到一辆车,一把枪,那自己一方的实力就壮大了一分,而对方实力则消弱了一分。此消彼长下,可不是壹加壹那么简单。

“快把车开走,快点。。。一群驴蛋。。。。。。”,黄庭利知道抢车的好处,西日阿洪又怎么会不明白车被抢的后果。他的面部,由于极度的愤怒,已经变得铁青。眼看着李正光和小霸王一党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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