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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养成日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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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强烈要求再来一首,可惜安排有限,虽然今晚的这两首歌很成功,但毕竟还名气不大,不难压下其他人的排次,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的,还得将就点,不太情愿,但还得退场。
    小轩打电话给我,说她从后门出去了,想见她,就赶紧,这丫的口气真的有些变了,明显感觉不再是一个小女孩儿,我付了账,出了酒吧,小轩已经在外面了。
    外面依然下着雨,酒吧几乎是个正方体,没有可以遮雨的地方,小轩站在后门的门内,我走过去的时候,有打手上前拦我,见小轩招呼我,才让我进去。
    后门有些杂乱,没有闪烁的灯光,和酒吧里的灯光和气氛相比,竟有些落寞。
    “怎么样?”她笑着看着我。
    我说:“非常不错,你已经具备明星的天赋了,再假以机遇,就可以飞到枝头变凤凰了。”
    “是吗,那借你吉言了。”这话很空,但她听着还是很高兴。
    “到时记着给我签名。”我继续吹捧。
    “一定,一定。”她笑着,似已看到了未来的光明。
    一个披着雨衣还打着伞的老头奔过来,手里拿着一大串烤肉,小轩见了赶紧喊:“是我的,饿坏了。”说着一面掏出十块钱递给她,一面接过来,吃起来。
    问我要不要,我摇了摇头,看她吃得津津有味,不觉有点难受,“你还没吃饭吗?”我问。
    “中饭吃过了。”她说着,继续贪婪地吃着,肉串上放了很多辣椒,辣得她真流口水。
    “你唱歌,可以吃辣椒吗?”我问。
    “不可以,不过,都已经禁了快一个月了,太想吃辣椒了,管不了那么多了。”
    对面是家面馆,我说:“去对面吃面吧,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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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了,”小轩说,“我要赶场。”
    “赶场?”我不太明白。
    “就是去下一家酒吧啦,只在一家酒吧混哪能赚到钱。”
    我还想问什么,见她忙着吃,怕耽误她了,在想不知道她是在为梦想而奔波,还是为生活而张罗,或者兼而有之吧,只是她就这以在酒吧里穿梭,混着,不由不让人担心,怕未成名,而身体先被遭踏了?不过什么叫遭踏呢,也只是观点不同而已,可以说是男人上了女人,也可以反过来说是女人上了男人,事实总是有两面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狗熊所见略同。
    看着她吃,慌不择食的样子,见对面是家便利店,我冒雨跑过去给她买了瓶水,正赶上她有些噻住,一口气喝了半瓶水,我无语地叹了口气,有种想帮她的冲动,或许我可以介绍给蓝雪认识,合作一次,…
    她或许就可以一步登天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问她的意思,一个工作人员从里面出来,给小轩送上花,说:“还是那个台商送的,让想让你过去喝一杯。”
    “代我谢了,就说我没时间,改日吧。”小轩接了,然后扔给我,工作人员去了,回身之际瞟了我一眼,估计是在猜我们的关系,有男朋友的女孩子是上不了台面的,没人哪个人愿意捧你,这点,我还算知道。
    “她想包了,让我做他的地下情人。”小轩边吃边说。
    其实这些,她是可以不向我说的。
    “那不好吗,他愿意把你捧红吗?”我有意无意地试探着。
    “愿意,只要我答应他的要求,他就介绍我去一家什么公司去录制唱片,说一定可以捧红我。”
    “好事一件,那你为什么不去?”
    “没有说不去呀,只是在考虑,不过还没有答案,你说呢,我是答应他还是不答应他?”
    这个问题——我僻开她的视线,看向纷乱的雨,她的犹豫,已经让我感到心寒,只是她也有她的无奈,这点,我是明白的,在酒吧里唱歌,等着被哪个大名人发现,那种机率,比慧星撞地球的可能性还要小。
    “你愿意接受我的帮忙吗?”在冲动之下,我还是说出这句话,其实我也确定蓝雪会不会愿意帮忙,只是不想她走错,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好人,也曾有过想占她便宜的念头,仍不想她轮为别人的情妇而换取捧红,当然了,或许我只是出自一种完全自私的想法才这么说的,有些东西,尤其是人,再尤其是女人,自己得不到,也不希望给别人。
    “你帮我?”小轩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话说出来,我又后悔了,我笑起来,“再说吧,我也不确定。”
    手机响起来,小轩看了下,说:“我得走了,已经晚点了。”说着吞下最后一串肉串,把在大把的签子丢进垃圾筒里,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擦干净嘴巴,把剩下的三分之一的水一口气喝光,然后走进雨里,等出租车。
    “我送你吧。”我说着,掏出车钥匙,把开车门。
    小轩看了我一眼,随我上了车。
    “这车不像是你的。”小轩说。
    “为什么?”
    “因为是红色的,哪有男人开红色法拉利的。”
    “是吗?也许我也和你一样,希望自己可以大红大紫。”我这话只是随口而言,说出来,才发觉有些含沙射影子的味道。
    很快把小轩送到另外一家酒吧,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把自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婬乐一样,有些心痛。
    “对了,”此时我才想起来我来此的目的,“你认识一个叫随缘的女孩子吗?”
    “随缘?”小轩看着我,“怎么了?”
    “别误会,我和她只是一般的朋友,她让我来伤心酒吧找她,不过没见到。”
    “她——”小轩犹豫了下,“不知道,我要下车了,谢谢你送我吧,88。”
    看她下车,冲进雨里,我想喊她,告诉她不要做傻事的,可还是止住了,那是她的人生,我既然给不起,就不要太干涉,他的人生,我承担不起。

()
    随缘是不用手机的,你无法找到她,除非——行驶过公园时,隐约听到琴音,很熟悉,是——那曲随缘经常抚的,她在周边?
    四处看,抬起头来,才见她竟在天桥上,在抚琴。
    我停了车,跑上去,风借着雨拍打过来,几乎立即浸湿了我的衣服,而随缘身上竟一点雨点也没有,只风吹拂着她的衣服和长发,一种仙子的感觉,只是极不相称的是:身边的一个纸盒里被来往的行人扔了些零钱,有一块的硬币,还有一分的,估计是在超市工作的好心工作人员(也只有超市的工作人…
    员还在和这种早已被时代淘汰的东西,而且只出不收,真是一种极好的讽刺)扔的。
    “好啦,收生意啦。”我喊了一声,随缘止了琴,轻轻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被人欺负了?”我问。
    “哪有,只是忽然很想吃冰淇淋,可又没有钱。”
    “不是吧?”我不相信地看着她,“晓棋没有给你钱吗?”
    “我才不要她的钱。”随缘说着起身,抱起琴,我看着地上纸盒里的零钱,不知道是收起还是继续放着置之不理。
    我说:“我请你,想吃什么冰淇淋。”
    “才不要。”随遇说着把琴推给我抱着,蹲下去把纸盒里的钱给捡起来,一边捡着一边数着,问我:“这些钱够我买冰淇淋的了,而且还可以请你。”
    说实话,虽然我不想那样,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想法不好,是不应该有的,可当随缘蹲下去捡钱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控制不住地看向别外,下意识地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我知道这种感觉不应该有,可还是不可避免。
    “先生,买花吗?”我们转过身,迎面奔过来一个准是瞅准了机会的小女孩儿。
    “买支花吧,你女朋友好漂亮啊。”小女孩继续说。
    “这是什么花?”随缘弯腰去看,动手摸,结果不小心被茎上的刺给刺到了,哎呀了一声。
    “没伤到吧?这花有刺的,别动,我看看。”我说着小心地拿过她的手,可惜天桥上灯光太暗,看不到刺。
    “感觉刺在里面吗?”我问。
    随缘点了点头,微皱着眉头,一副痛楚的样子。
    我看了看四下,见桥下不远有家小诊所,要带随缘过去。
    “先生,买一朵花吧,你们的爱情会地久天长的。”小女孩子还不识趣地推销。
    随缘说:“不要,都刺到我的手了,才不要这花。”
    小女孩子还想继续纠缠,见那边来了对学生情侣,赶紧奔了过去,同时另一边也奔上来一个卖花的,两个人开始了抢生意。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是卖玫瑰呢?当花成了商品时,就已经失去了意义。
    去诊所,正在里面闲着聊天的医生立即热心地上前询问,当得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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