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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妃无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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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回去,丝丝。”男子斜睨了她一眼,淡绿的眼眸掠过一丝精光,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这戏貌似还有点意思。

江湖篇 第一百一十四章 抓贼

转眼之间,便过了数十日,洛鑫一直呆在米行当中,得刘总管的照应,她在米行的后面有自己的一个小房间,与阿龙阿虎宋三他们比邻而居。虽然一直跟这些粗鲁的汉子打交道,可洛鑫反而觉得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算错了,算错了。”洛鑫瞧着黑瘦的吴掌柜盘点月底的账目,一边大呼小叫着。

“呵呵,”阿虎笑道,“鑫哥,你说吴掌柜算错了?开玩笑吧?他可是做了几十年的老账房了。”

洛鑫扫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指着吴掌柜手里的账簿道:“收支应该平衡,掌柜的,你看,前日进账三百两银,大前日该是进账五百两银,三天前阿虎生病借出了二十两银,所以这里的账目明显就错了,这些日子,伙计们吃饭、住宿、外派,再加米行的油费、水费、柴火费,该是……”

洛鑫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堆,将那吴掌柜说的一愣一愣,他用毛笔头搔搔脑袋,不由得惊叹:“看来我这个掌柜的该退位咯。”

众人皆是惊讶的望着洛鑫,他们都是肚子里没有几点墨水的粗汉,真没想到这鑫哥不但武艺好连算账都这么精!阿虎不由得竖起拇指道:“鑫哥,没别的话,一个字——服!”

洛鑫嘿嘿一笑,眉眼里掠过一丝得意。其实这些账目简单,她看过几回便知道了,再加上她一向是记性极好的人,这些东西自然难不倒她。

正好是月底,洛鑫和米行的伙计领了银钱,有一日的假。刚领下银子,阿龙阿虎一批光棍立即要死拉着洛鑫去喝酒,好容易给她逃了。

走在祥洲的街上,她拍了拍腰中的钱包,禁不住好笑,不过十两银子的工钱,现在却是她的全部家当了。到了这个朝代以来,她第一次感觉到清贫的味道呢。想起以前,整日里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反而还没有现在开心。

一想起从前,她不敢再想,漫步在祥洲街头,抬头观赏着四周的景物。这里的景象好似那江南水乡。水道贯穿城中,青石铺地、杨柳沿岸,时不时可以看到丛丛簇簇的桃花,掩映在绿水清波之旁,好不漂亮。最靓丽的要算是那一座座、一弯弯青石小桥,远看如娥眉、近看似弯月,时不时的原木小舟从桥底洞中穿过,偶尔也有漂亮的小画舫,舫上的漂亮女子引得岸边的小伙子驻足观看,引得一阵呼哨声响。

大街上人流川息,小贩吆喝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洛鑫一边闲逛一边想着今日有空去哪里走走呢?

蓦然看到小贩摊子上的茶叶,她心中一动,花了几文钱包了一包毛尖绿茶,揣在腰里。这祥洲,她认识的人不多,既然发了工资,她该去看看刘总管,他对她算是不错的了,虽然这茶不值什么钱,不过也代表她的一点心意,刘总管应该不会介意吧。

想到这里,洛鑫嘴角弯起了一丝微笑,有了目标,便踏步向着沁柳别庄走去。沁柳别庄在城外不远,她快点走应该一个时辰可以到达。

才走几步,发觉不远处一群人围在一起,她禁不住好奇拨开人群钻了进去,却看到两个人在那里拉拉扯扯,争着要旁人给他们做证。

一个说:“这钱袋是我的,他偷了我的钱。”

另一个说:“哪里是他的,明明是我的,他偷了我的钱就跑,我赶紧追,结果才把他给逮到。”

“你说什么?”青衣汉子气的满脸通红,伸手去掐那个黄衣汉子的脖子,骂道:“臭贼子,明明是我逮到你的,你真是贼喊捉贼。”

两个人在那里扯扯拉拉,旁人看得头昏脑胀,一个比一个演的真,究竟那个贼子是谁?还真难分辨呢。

众人正在头麻,却看到一个带着青铜面具的小伙子看口了。

“要想知道谁是贼,其实也很简单。”

众人哗然,将目光落到那小伙子身上,貌似不信。

“既然这两位都自称是自己捉到对方的,那个抓贼的肯定比做贼的跑的快,只要两人比试一番,从这里跑到对面那棵大柳树,谁跑得快,这钱袋就归谁!”

“哦,是啊是啊!”旁观的人纷纷应和,这主意果然不错。

洛鑫的目光如电般的扫在两名男子的脸上,其中黄衣男子的脸色已经发生了细微的变化,露出一丝紧张之色。

“去你的!”突然那男子猛的一推,将周围人推开,找着个空隙拔腿就跑。

“想跑?没那么容易!”洛鑫后发足,可是那速度却如同一只猎豹一般,纵过人群,飞一般的向着黄衣男子追去。

“啊!”黄衣男子惊叫一声,脚下被人绊了一跤,“扑通!”一声扑倒在地,啃了一嘴的泥。

洛鑫冷笑一声,将腿跪在他腰上,从他手里取过绣花钱袋,看了看道:“知道跑不了你还跑?”

“诶,我不跑我才是傻子呢!放开我!你这个坏蛋!……”男子嘴里含着泥依旧不依不饶的骂着。

身后,钱袋的主人和众人已经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

“给你。”洛鑫站起将钱袋递给主人,看着众人将那贼押走。

“呵呵,看来贼还是怕警察啊。”她自嘲的笑笑,她这个上辈子的特警居然又抓了一次贼?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潇洒拂袖而去。

一艘精致的画舫由街边的水道静静的划过,向着城外的方向驶去,只听到一片少年的呼哨声,洛鑫却没有在意,大步向着城外的“沁柳别庄”而去。

江湖篇 第一百一十五章 药丸

洛鑫到达了沁柳别庄,见过刘总管之后,将茶叶送给他,他看起来倒是颇为高兴。两人一起喝了半天茶,出来时已是日暮时分了。

出庄之时,洛鑫又到了上次丢簪的那个湖边,想起这湖水之中沉着自己的玉簪,心中一疼,纵然簪子沉了,那些往事是否能够像这簪子一样沉入脑海呢?想忘记,那么容易忘记的吗?

低头看着湖面,镜子般碧绿的湖水倒映出她的样子来,修身素袍,白衣胜雪,一枚铜簪将长发束在头顶,青铜蒙了半面,这些日子,她几乎都记不起自己曾经是个女人了。

缓缓摘下脸上的面具,露出那丑陋的痕迹,不由得蹙起了眉头,真的要丑一辈子吗?

轻叹了一声,复又戴上,转身离去。

“你找我,是为了她?”一个娇柔的声音在桃花丛的后面响起,只见一个红衣女子娉娉袅袅的走了出来。

果然是,冰肌胜雪,眉目如画,好一个美人,一袭大红的锦衣裹着玲珑的**,乌黑的发丝铺陈脑后,眉目之间带着几许高傲、几许妖媚。

“千红思何时管起人家闲事来了?”冰冷冷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一个修长的男子走了出来。原来刚才洛鑫在这里的一举一动都纳入了两人的眼中。

千红思嘴唇抿起,弯起一个魅惑的微笑,明眸闪烁了一番,回头道:“怎么?说中你的心事了?我天涯海阁从不喜做善事,要解药,就必须付出代价。”

寒潭般的眼眸掠过一丝涟漪,北宫殇冷眼瞟了一眼这个妖媚的女人,用质询的眼光望着她,仿似在说,你要什么?

千红思微微一笑,她,天涯海阁之阁主,精通医理毒理,天下之毒少有她解不了的,看来他倒是真会找人。

千红思一个优美的旋转,到了北宫殇的身前,伸出玉臂勾住了他的脖颈,红唇轻轻拂过他光滑的脸庞,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说:“我要你陪我。”

北宫殇立在那里如同一枚冰柱一般没有反应,淡淡道:“你确信不是你的人下的手,还好意思跟我谈条件?”洛鑫脸上的青痕乃是一种独特的毒性所致,他怀疑是千红思或者她手下的人动的手。

千红思涌起的一股热情被他冷冷一句话打断,立即放开了手,冷了脸:“哼,怎么?现在你是在为你的人说话吗?”

“给或者不给?师姐?!”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仿佛有某种信心一般。

千红思哼了一声,师姐?他恐怕是有好些年没这样叫过她了吧?敢情把师傅都搬出来了?

她眼波流转,心里思忖着,也不能白给啊,谁叫她生来就喜欢美男呢。

千红思瞧着他俊美的容颜,不由得又走近了几步,那润泽的红唇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千红思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你……”北宫殇正要开口,千红思却突然仰起了头,准确无误的对了上去,勾住他的脖子。

“唔唔……”

北宫殇正要推开她,这女人真是死性不改!喜欢美男居然到了强吻的地步?

千红思抓住他的手,低声道:“你要是想要解药,就别动……”

这女人真是……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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