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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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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茍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啕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咮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代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咮独异,茍、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茍有没有。

三段中茍、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茍改写的。原先是咮、茍,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三详红楼梦(8)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二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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