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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孩的衣物。从里到外一应俱全,布料柔软,绣工精致。
不同于宇文依薇绣作的大气,上面的图案皆是小猫小狗类的可爱动物,且毛茸茸的,栩栩如生。
“如果是男孩,就穿小狗的,如果是女孩,就穿小猫的。”他拣了两个肚兜在手里把玩:“你觉得咱们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苏锦翎皱了皱眉,闭上了眼。
耳听得他一声轻笑:“你对这些不感兴趣?那么……这个呢?”
段戾扬似是故意要吸引的注意,就偏不让他如意。
“原来这些玩意果真不重要,怪不得随随便便的就送了人呢……”
送人?
微睁了眼,旋即坐起身子。
段戾扬也不说话,只笑微微的颠着掌中的物件。
是的白玉莲花和紫瑛石坠子,会在他手里?不是交给那个大夫,难道……
“我明白你的意思……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语气和笑意皆是嘲讽:“那么,就如你所愿!”
他向着火盆一扬手,立即惊叫道:“不要……”
“不要?是啊,我你不要了……”
苏锦翎气急,下床去抢,却一把被他抓住:“我早就告诉过你,你就老老实实的给我待在这!出去?想都别想!你以为我让你了这么多的秘密会轻易放你走?除非你死!”
他将手中的物件狠狠砸到怀里:“但凡到这的人,只有进,没有出!那个大夫,出门就死了。这些东西,我是看你这两天表现不错才给你,免得你苦心等待的人一直不来再受刺激滑了胎。你是不是特别迫不及待的想和我共赴巫山呢?”
捏住的下巴,笑容阴险:“人要明白好歹,要识时务。现在你该安心了吧?这些衣服是楚裳做的,没事好好和学着点,看看该伺候男人!”
语罢,拂袖而去。
片刻后,耳边又传来暧昧声响。
苏锦翎紧紧攥着那白玉莲花,唇也咬得死死的,有甜腥泛出,却是不肯掉一滴泪。
办?要如何逃出这个魔窟?
苏锦翎发现,只要肯表现安静,只要以腹中的孩子为胁,段戾扬多是会言听计从。
从未想过他会如此重视这个孩子,倒像是他的亲生骨肉一般。为了取得他的信任和更多活动的自由,不得不忍受他每天离开前将耳朵放在肚子上,阴鸷的脸上少有的露出温情,惊喜道:“你听,他在动呢,他在喊我爹呢……”
苏锦翎只能强忍愤怒和恶心,一言不发已是能做到的最大极限。
每每此刻,的心都会一点点的抽紧,眼底都会一阵阵的发烫。
原本这样满怀惊喜的人应该是玄逸啊,永远也忘不了他望着徐若溪隆起的肚子时的欣慰和期待,一次次幻想若是怀了孩子他会如何。甚至想过,他一定会宠坏小孩子的。可是现在,他在哪呢?他为还不出现?
再多的痛楚,也只让它们一瞬即过,因为需要个平静的心情,要好好抚育腹中的胎儿,因为在怀孕期间,母亲的心情可以决定孩子的体质和性情,想要一个全天下最健康最可爱的孩子,一个和宇文玄逸的孩子。
现在已是百日之后了,争得段戾扬的同意,去有阳光的地方走走。
所身处的果真是个地下建筑,且距地面至少一丈之遥。过道尽头每次发出轰然声响的是一道石壁,段戾扬居然把开关石门的机关都告诉了。
这是不是说,已取得了他的信任?
石门划开便是一条狭长的地道,两侧皆是石砌的墙壁,每隔几步便有微弱烛光闪动。
石门闭合后严丝合缝,所以很难找到其他房间在哪,而且只要有一点声响,整个地道都会跟着回荡,难以听声辩位。
地道走到尽头,便会发现新的岔路,走过去,又是数条岔路,看去极为相似。
苏锦翎每次出去时都有个小丫头引路,无论问都得不到回应,后来段戾扬告诉,那是个哑女。
原来,他也并非不防着。
顺着既定的路线,便置身于一个花园中。
极像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后院,亭台回廊,假山花木,也算错落有致,就是疏于打理,都在那顺其自然的长着。
现在是三月,桃花开得正艳。
走在桃树下,一手摸着微隆的小腹,一手压下一枝桃花,嗅了嗅那略带甘甜的清香:“宝宝,这是桃花。有首诗写得极好……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对着那娇艳的花枝呆怔片刻,不觉望向天空。
三月三已过,不知这被回廊圈住的四四方方的天空在那日可曾有风筝飞过。
玄逸,去年三月三我们刚到了桃花坞,你打跑了山贼,还舍了银子,可知他们现在是否真的如你所愿走上正途?
叹了口气,唇角微翘,轻轻的摸着小腹:“宝宝,娘只会这一首诗,不像你爹,他学问好大,等到见了他,让他教宝宝背许多的诗词好吗?宝宝千万不要偷懒,要好好学习哦,将来做一个像你爹一样聪明的人……”
不论怎样,总有一种初为人母的喜悦在心底蔓延。有一个小生命在身体里生长,甚至能感到它每一日的细微变化,而那每一分变化都增加一份快乐,只是与分享这种欢欣的不是思念的那个人。
玄逸,你当真忘了我吗?
一月前,段戾扬告诉宇文玄逸已经迎娶齐连娇为正妃,而且是奉子成婚,害得差点滑胎。可是第二日,楚裳却说云霓坊的客人都大赞清宁王是如何抗旨拒婚,拒的却不是齐连娇,而是孙尚书的千金,以致那千金如今正整日在府里寻死觅活弄得人仰马翻。
段戾扬大怒。
,段戾扬是想方设法的要死心,只是为齐连娇换成了孙府千金却是不得而知了,惟愿宇文玄逸果真识穿了的真面目。
楚裳对有敌意,这是难免的,而能不能利用这种敌意来助脱身呢?而且发现楚裳纵使再不喜欢,也从未在的饭菜茶水汤药里下毒,有时还不冷不热的来一句:“我活了这二十几年,你是第二个让我羡慕的人!”
那么第一个呢?
叹了口气。
可能这里的人多是身负异术的人物,所以每个人都装着不少的秘密,轻易无法探知,不过……也有例外。
就像现在,正准备向着那片晚茶花走去时,却见一袭蝶练纱荔枝红襦裙的楚裳立在花海下。
永远只穿着轻盈的纱衣,整个人看去就像一朵彩色的云。
的身后不远处站着那个叫卢逍的男子。
苏锦翎见过他几次,他是段戾扬最信任的属下,在教中级别也很高,叫金笔圣使,而这个人,记得与他初见也是在肃剌小镇的青禾节上。
此刻,一向文雅俊秀状若风流书生的金笔圣使颇有些局促,他摘了开得最艳的晚茶花,在手里攥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上前一步,将花翼翼的插到楚裳鬓角。
他的脸红红的,眼亮亮的,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子,而实际上他已经三十多岁了。
楚裳则毫不领情,一把揪下花丢到地上,转身离去。
卢逍有些黯然,不过却也习惯了这种拒绝。
他拾了花,轻轻嗅了嗅,又藏到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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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昔日太子
闲愁莫问宫墙柳,千古风流一梦萦416昔日太子
是因为上面沾染了心上人的味道吧。
苏锦翎忍不住想笑。
真不知卢逍那袖子里到底能藏多少东西,上回是一块金丝手帕,大上回是一根镂花簪子,大大上回是一块石头……因为楚裳在上面绊了一下。
忽的心念一闪……卢逍收集这些东西楚裳难道毫不知情吗?
循着望去,正见楚裳回了头,看着卢逍将花收进袖子。
楚裳眉间隐有不悦,然而唇角却透着一丝笑意。
苏锦翎看着这一幕,不觉歪了歪头。
“不念了?莫非你只会这一首诗?”
一个熟悉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脊背一僵,已有冷汗渗出。
然而依旧徐徐转了身子,对上一双凤目。
那凤目流光转辉,竟是有着说不出的惊喜和激动,却强自压下,只一瞬不瞬的看。
“太子……”
宇文玄晟微微一笑,竟还是当初的风流模样,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沉郁:“太子?这个称呼……久违了……”
他的语气颇有些失落的感慨,然而即便如此,苏锦翎依然往后退了一步。
他仿佛丝毫不介意:“当年三皇兄不是教你不少时日吗?就是这等成果?也不比我高明多少嘛。”
他笑了,笑容是苏锦翎从未见过的明朗和煦,还有几分迷茫,似是对过去的回忆,连语气也没有了以往的骄纵与目中无人,而且他称呼的是“三皇兄”,而不是冰冷生硬的“文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