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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情人2-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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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夜晚,同样的时间。李霖躺在床上,哼着小曲儿。罗烈、白朗、朱珠等人却是丝毫没有睡意,朱重午就这么被杀了,怎么甘心?罗烈下了命令,让白朗、朱珠、楚明玉、慕秋水、雷炮齐聚云雾山庄,商量后天祭奠朱重午的事情。

谁也不敢怠慢,一行人立即驱车赶往郊外的云雾山庄。

夜晚的云雾山庄,被雾气和月色笼罩着,放眼望去,黑茫茫的一片。这里山势险峻,层峦迭起,山风萧瑟。汽车行驶在山道上,不时地传来阵阵鸟儿的叫声,听起来非但没有白天的清雅,反而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山区的温度比市内要地上许多,等到罗烈等人赶到云雾山庄,都已经接近凌晨时分了。

罗烈穿着一件长款的黑色皮衣,敞开着衣襟儿,里面是黑色的背心,头发根根竖起,带着皮手套,极具张狂和嚣张的霸气。相比较而言,白朗要清俊得多,一身白色的休闲西装,衬衫的领口敞开了两颗纽扣,没有细领带,连皮鞋都是白色的,真不愧是白马探花的名头。

朱珠身材高挑,穿着的是黑色的皮衣皮裤,紧裹着丰腴的身子,连秀发也扎了起来,看起来是英姿飒爽。她板着脸,颇有朱重午的戾气。

楚明玉、慕秋水、雷炮跟在他们的身后,一行人一起走进了云雾山庄。

山庄内的宫殿区,也是住宅区,都是仿古建筑,亭台楼阁,楼宇飞檐,将楼房和山石融为一体,做到景中有房,房中有景,环境优雅,是修心养性最佳的胜地。

打开朱漆的大门,院内绿树成荫,正中间的一株大树上,吊着一盏聚光灯。一百名身着黑衣,黑裤的青年,胸襟上绣着“天”字,挺身而立。没有人说话,甚至于他们的脸上都没有任何的表情。不错。他们就是白朗和楚明玉精心训练的天王帮精英,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战士,精通暗杀、伪装等等……

在旁边,还有五十个黑衣人,他们的胸襟上绣着的是“王”字,在气势上,他们比天字军,更是强盛百倍。他们清一色都是内劲高手,试想一下,五十个内劲高手同时迸发出来的气势,这会是怎样的概念?

大门关上了。

楚明玉、慕秋水、白朗等人都没有想到,“天”字军、“王”字军的人都悉数登场,使得整个庭院内,都充满着肃杀之气。

罗烈冲着楚明玉摆摆手,沉声道:“明玉,你跟他们说两句吧。”

楚明玉点点头,往前走了几步,大声道:“兄弟们,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吧?后天上午十点钟,就是朱爷祭奠的日子了。是李霖暗杀了朱爷,我们一定要杀了李霖,为朱爷报仇,为朱爷报仇。”

楚明玉挥舞着手臂,连续喊了两声,也没有人跟他一起欢呼。不对呀,不是这样的,应该是他们跟着自己一起齐声喊叫,声势震天的呀。

楚明玉厉声道:“你们怎么了?怎么不吭声了?朱爷走了,我们要举起大旗,完成他老人家未完成的事业,走下去。杀了李霖,剿灭狂人社。”

还是没有人吭声。

罗烈往前走了两步,沉声道:“剿灭狂人社,肯定是要做的。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处理一件事情……我们帮内有叛徒,他是狂人社十年之一,是来我们天王帮卧底的。”

“什么?还有这样的人?”楚明玉很激动,很气愤,咆哮道:“是谁,给我站出来。”

依然是没有人吭声。

罗烈点头道:“对,明玉说得对,是谁就站出来吧,我们兴许能放他一条生路。”

楚明玉厉声道:“赶紧站住来。”

罗烈脸色阴沉,冷声道:“我给他机会了,他还不出来,这是他自寻死路了。明玉,你说呢?”

楚明玉大声道:“是,这样的人该杀。”

“该杀”两个字刚刚落下,从那株大树上就掉落下来了,一具尸体,两具尸体……一连掉下来七具,每个人的身上都没有任何的伤痕,就像是七星布阵似的,都摔落到了楚明玉的面前。

【第562章】 灵犀一指

这是怎么了?

慕秋水、雷炮都有些发懵,这七具尸体都是“天”字军、“王”字军中的人,还有两个是他们认识的。

是被谁杀了?就在慕秋水和雷炮愣神的刹那,楚明玉翻转手腕,手中已经多了一把长剑,转身扑向了朱珠。这一切变化太快,还没等慕秋水和雷炮反应过来,楚明玉的长剑已经架在了朱珠的脖颈上。

朱珠的脸上没有任何恐惧的意思,反而冷声道:“剑王,你还真是贱王。果然是你,你就是狂人社的杨三?”

楚明玉英俊的面孔有几分扭曲,大笑道:“对,就是我。罗烈、白朗,你们都给我闪开,朱珠在我的手上,你们要是敢乱动,我就杀了他。”

白朗怒道:“楚明玉,你还是不是人呀?赶紧放开朱珠。”

楚明玉狂笑道:“连朱胖子都让李霖给杀了,你们几个还想兴风作浪呀?我劝你们还是识时务点儿,弃暗投明算了,跟狂人社作对,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

“当啷!”楚明玉就感到手腕一阵,握着的长剑竟然拦腰断裂,紧接着,他就感到一阵风飘过,朱珠已经被人给抓走了。

是朱重午,他换了一身黑色的唐装,上面夹杂着深红色的圆点,也不知道是唐装本身的颜色,还是鲜血飞溅上去的。还是光头,脸上带着呵呵的笑容,有点儿悲悯世人,普度众生的味道。

“朱爷?”冷不丁的见到朱重午,白朗、慕秋水、雷炮是又惊又喜。

雷炮还用力揉了揉眼睛,喃喃道:“朱……朱爷,你是人是鬼?我们后天就祭奠你,跟你烧纸钱了,你别吓我们。”

慕秋水激动道:“朱爷,我就知道你不会出事的。这一切,都是你跟李霖安排好的,对不对?”

朱重午的手轻轻抚摸着朱珠的头发,呵呵笑道:“如果我不跟李霖演这一出戏,李霖又怎么能顺利打入天王帮?又怎么能揪出卧底来?楚明玉,你没有想到吧。”

楚明玉吓得一步步倒退脚步,失声道:“不可能,不可能的,我把过你的脉门,你的脉搏一点都不跳动。”

楚明玉自然是没有想到,李霖杀朱重午是假的。刀是插入了朱重午的心脏,不过,刀是半截的,根本就没有插进去。那血,就更简单了,根本就不是人血。在朱重午的尸体前,罗烈和楚明玉都给朱重午把过脉,却不知道,朱重午内劲修为精深,有闭气,能让身体处于一种近似乎龟息的休眠状态,外人根本就难以察觉。

朱重午还没有两样没有说,他假死,能让朱珠和李霖的关系更促进一步。更重要的一点,能改善曹雪芸和慕容小意的关系。哪怕是其中任何一点,朱重午都有必要假死。当然了,他的假死,对李霖来说更是好处多多,他就有借口跟卢切斯去纽约了。

否则,别说是瞒过布拉姆霍尔了,连宁道夫都瞒不过。

树上掉下来的七具尸体,都是楚明玉的心腹,是他卧底在天王帮,发展的下线。现如今,一个个别杀掉,他又哪能不还怕?不了解朱重午的人倒是没有什么,对朱重午了解的越深,恐惧感就越强。

楚明玉知道,以他的内劲修为,想要对抗朱重午,不亚于痴人说梦,只能是寻机会逃窜了。看似惊慌,在他的脚步一步步的退却,他已经盘算好了逃走的路线。离朱重午远一分,他逃脱的几率就增长一分。

朱重午连眼皮都没有撩一下,淡淡道:“杀了,不留活口。”

慕秋水握着碧水剑,雷炮抽出了火焰刀,白朗用的武器就比较奇怪了,竟然是一把接到。罗烈缓缓地从腰间抽出一把短枪和一些黝黑的钢柱,然后又像是拧螺丝那样,一截,一截的接上,立即成了一把黝黑的长枪——霸王枪。

他们用什么武器,都是朱重午根据他们自身的修为,特制的。

碧水剑寒气袭人,只要慕秋水催动着内劲,剑身释放出来的寒气,能让周围的空气都跟着遽然下降。

火焰刀劈斩间,刀光闪耀,时不时的迸射出火光,灼烧到人的身上,很难扑灭。

白朗的戒刀,罗烈的霸王枪,都是杀人的利器,不知道有多少人惨死在他们的枪(刀)下。

随着朱重午的声音,罗烈等人没有任何的犹豫,也没有什么江湖道义,直接涌了上去。四打一,想要将楚明玉杀掉。楚明玉也明白,他的功夫跟慕秋水、雷炮、白朗比起来,可能是不相伯仲,要说高,也高不到哪里去。可是跟罗烈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要是让他们围住,必死无疑。

楚明玉才不会去恋战,长剑让朱重午给震断了,他将手探入了腰间,手中多了一把剑,剑身狭窄,轻薄。他的手指捻动,一把剑突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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