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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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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回去了………越快越好。给无所事事的姑娘们安排点活儿干,充实一下她们胡思乱想的头脑。她匆匆穿过由于太阳偏移而凉下来的绿色长廊时,忽然觉得两个姑娘仿佛姊妹一般相像。她们那令人惊奇的顺从和绝对可靠,在她脑海倏然闪过。塞丝理解丹芙。孤独使得她干什么都遮遮掩掩的………我行我素。成年累月的闹鬼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迟钝,也以难以置信的方式使她变得敏锐。结果就出了这么一个塞丝誓死保护的、胆小而又固执的女儿。另一个,宠儿,她了解得少一些,或者说根本不了解………只知道她为了塞丝什么都肯干,还有,丹芙和她喜欢彼此做伴。现在她想,她知道个中原委了。她们以和谐的方式挥霍和攫取着她们自己的感情。一个愿意给予,另一个则乐于获取。她们先是守在环绕着〃林间空地〃的树林中间,然后在塞丝被扼住时带着尖叫和亲吻冲进来………反正她就是这样向自己解释的,因为她既没发现两个姑娘之间有竞争,也没发现一个在主宰另一个。她一心想的只是她要给保罗·D准备的晚饭………很难办,也非办不可………她要去和一个温柔的男人一道开创她的更新、更强大的生活。做些四面烤焦的小土豆崽儿,多撒上点胡椒粉;桂皮炖豆角;糖醋凉拌黄瓜。要么把刚掰下来的玉米跟葱一起用黄油炸。甚至,再做个暄软的面包。 

还没走进厨房,她就开始盘算里面的东西,满脑子都是自己设计的食谱,没有马上看见白楼梯下摆着的一只木澡盆和里面坐着的保罗·D。她冲他笑笑,他也回以一笑。   

〃夏天早过去了。〃她说。   

〃进来吧。〃   

〃去去去。姑娘们就在我后边。〃   

〃我什么也没听见哪。〃   

〃我得做饭了,保罗·D。〃   

〃我也做。〃他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不放她走。他身上的水将她的裙子都沾湿了。他的下颚贴着她的耳朵。她的下巴挨着他的肩膀。   

〃你要做什么饭?〃   

〃我想弄点豆角。〃   

〃嗯,不错。〃   

〃炸点玉米?〃   

〃很好。〃   

不成问题,她当然能做到。就像她刚到124号那天………毫无疑问,她的奶水足够所有的孩子吃。   

宠儿进了门。他们本该听见她的脚步声,却没有听见。   

呼吸急促,窃窃私语,呼吸急促,窃窃私语。门刚在身后撞上,宠儿就听见了他们的声音。砰的一响让她跳起来,然后她把脑袋扭过去,听明白楼梯后面的低语声。她迈了一步,差点哭出来。她本来已经离塞丝这样近了,刚才又更近了一步。塞丝做或想与她无关的事情时席卷她的那种愤怒,同这个可有天壤之别。她能够忍受塞丝出门的那些个钟头………每天九十个小时,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例外。甚至能忍受她在墙壁和门板后面躺在他身边的那些夜晚,她离得很近,却不在视野里。可是现在………甚至宠儿所指望的、强迫自己知足的白天时间也被压缩了,也被塞丝关注其他事物的愿望给弄得支离破碎。主要怪他。是他说得她跑到树林里,坐在石头上自言自语。是他夜里把她藏在门后头。现在又是他霸占着她,在楼梯后面嘀嘀咕咕,就在宠儿刚刚救治了她的脖子、准备好把手放进那女人自己的手里之后不久。 

宠儿转身离去。丹芙还没到,要么就是还等在外面什么地方。宠儿出去找她,半路上停下来,看一只红雀从树梢飞向树枝。她的眼睛跟着这个血点在树叶间穿行,直到找不见它,她才倒退着走开,仍然渴望再看上一眼。 

她终于回转身,穿过树林跑向小溪。站在岸边,她望着自己的倒影。当丹芙的脸也映在她的旁边,她们在水中面面相觑。   

〃是你干的,我看见了。〃丹芙道。   

〃什么?〃   

〃我看见你的脸了。是你让她噎住的。〃   

〃不是我干的。〃   

〃你跟我说过你爱她。〃   

〃是我治好的,不是吗?不是我把她的脖子治好的吗?〃   

〃那是后来。在你掐了她脖子之后。〃   

〃我吻了她的脖子。我没掐。是铁圈掐的。〃   

〃我看见你了。〃丹芙抓住宠儿的胳膊。   

〃当心,姑娘。〃宠儿说着,抽出胳膊,沿着在树林一侧歌唱的小溪竭尽全力地奔跑。   

丹芙独自一人留在那里,心中纳罕,自己是否的确误会了。她和宠儿当时站在树林中交头接耳,而塞丝坐在石头上。丹芙知道〃林间空地〃曾是贝比·萨格斯布道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婴儿。电子书。她从不记得自己后来到过那里。124号和它后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从前有过一段时间,她了解得更多,也更愿意了解。她曾经沿着小径走向另一座真实的房子。曾经在窗下偷听。她独自干过四回………偷偷离开124号,在午后,当她妈妈和奶奶放松了警惕,家务活已经干完,而晚饭又没开始;充分利用与晚上的职责换档的一小时空闲。丹芙曾经溜号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却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时候,胆小得不敢到前门去,只好扒着窗户往里偷看。琼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几个孩子盘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琼斯女士拿着一本书。孩子们拿着石板。琼斯女士在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太小了,丹芙什么也听不见。孩子们跟着她说。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琼斯女士抓住了她,说:〃从前门进来,丹芙小姐。这可不是儿戏。〃 

于是她有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可以和同学们相伴,和他们一起学习拼写和算术。她那时七岁,那些下午的两个钟头一直为她所珍视。尤其可贵的是,她做下这件事全靠自己,还因为让妈妈和哥哥们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费五分钱,琼斯女士做了白人们认为即便合法也毫无必要的事情:让她的小客厅里挤满那些有时间也有兴趣读书的黑孩子。带给琼斯女士的五分钱系在手绢里,拴在腰带上,这让丹芙热血沸腾。她学着尽量老练地使用粉笔,以免发出尖声;欣赏大写的W、小写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还有琼斯女士用作课本的《圣经》里深切哀怆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温习功课,每天下午去一显身手。她是这样快乐,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学们回避着………他们找借口、改变步调,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内尔森·洛德………那个跟她一样聪明的男孩………终止了这一切;他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使得粉笔、小写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余内容变得永远不可企及。他问问题的时候,她本该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个跟头,可是他的脸上和声音里都没有恶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问时在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事实上蛰伏已久了。 

她再也没有回去。第二天她没去上学,塞丝问她为什么。丹芙没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别的什么人去问内尔森·洛德的问题,因为关于她妈妈的某种古怪而可怕的感觉,正在那从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周围聚集。后来,贝比·萨格斯去世后,她已不再奇怪,霍华德和巴格勒为什么要出走。她不同意塞丝的解释,说什么是因为鬼才离开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耽搁这么久呢?他们同它一起生活的时间跟她一样长。但是,如果内尔森·洛德说得对………那就怪不得他们要那么闷闷不乐,尽可能远地离开家了。 

与此同时,丹芙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个小鬼魂,于是,有关塞丝的不可开交的噩梦获得了解脱。在内尔森·洛德提问以前,她很少对它的胡闹感兴趣。既然她妈妈和奶奶对鬼魂的出没表现得相当耐心,她便对它漠不关心了。后来,它开始惹恼她,用恶作剧搞得她疲惫不堪。那正是她走出门、跟着孩子们去琼斯女士的家庭学校上学的时候。于是,她所有的愤怒、爱和恐惧都系于小鬼魂一身,她对此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甚至当她真的鼓起勇气去问内尔森·洛德问过的问题时,她也听不见塞丝的回答,听不见贝比·萨格斯的回答,听不见此后的任何一句话。整整两年时间,她一直在一种坚实得无法穿透的寂静之中度过,但她的眼睛却因而得到了一种她自己都不敢置信的力量。比如,她看得见一只蹲在头顶上六十英尺高树枝上的麻雀的两个黑鼻孔。她有整整两年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就突然听见了近处爬楼梯的轰响。贝比·萨格斯以为是〃来,小鬼〃走进了它从来不去的地方。塞丝以为是儿子玩的印第安橡皮球滚下了楼梯。 

〃是那该死的狗发昏了吗?〃贝比·萨格斯嚷道。   

〃它在门廊呢,〃塞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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