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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那是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我能感受的它的力量,要硬拽回手臂不是不行,但受伤是必然的。印象中,殿堂墙壁上的浮雕所刻画的孟章真人,身形清瘦而飘逸,他的双手理应干瘪枯瘦。但此刻,抓住我们的双手,充满肌肉的弹性,显然不是一个老者或是一具尸体能拥有的。
就在疑惑之时,身后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你想的没错,石棺里面的不是本仙,而是你们的朋友。”
我和诗雅一同回头,发现身后站着一名道骨仙风的道士,他正是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惊讶之余,想给对方磕头,但手臂被扯住磕不了。孟章真人笑道:“凡世礼仪可免则免,就算你把头磕穿,我也不会高兴。”
诗雅颤抖地说:“祖师,弟子诗雅一心救人……”
孟章真打断她的话:“你心中所想,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无须多言。要取秘宝可以,但有个条件。”
诗雅说:“弟子愿听从师祖吩咐。”
孟章真人说:“你们的朋友已化成尸魔了,我打算留下他护冢,但只有他一个未免太寂寞,多一个伙伴相陪就好了。”
“让我留下吧,有我相伴,灵犬一定不会觉得寂寞。”我说。
诗雅急道:“不行,让我留下吧,我已欠你们太多了。”
“你留在里,那忧笛怎么办?”
诗雅沉默了,片刻后才说:“也许,在他心目中,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
我骂道:“别欺骗自己了,你要是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他会把贴身的玉笛交给你吗?”
诗雅再次沉默,我对孟章真人说:“就让我留下吧!”
《十一》
孟章真人淡然一笑:“好,七尺男儿就该这样不畏生死,勇于承担。石棺里的仙器,你们可以随意带走,当然还得把你们的朋友也带走。时间已所剩无几,不想留下就迅速离开吧!”
孟章真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我对诗雅说:“刚才的是幻觉吗?”
诗雅没回答,而是示意我看石棺。石棺的棺盖消失了,灵犬就躺在里面,虽然他的双手分别握住我和诗雅的手臂,双眼却是闭上的,呼吸很平稳,似乎是睡着了。我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一睁眼就说:“你们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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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拉起来,骂道:“再不走,就得饿死在这里。”
石棺里除了灵犬,还有四件物件,分别是一颗鸡蛋大像夜明珠一样散发幽光的宝珠、一套有八卦图案的道袍、一支跟诗雅手中长笛很相似的玉笛、一把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桃木剑。
诗雅第一时间就拿起宝珠,看样子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孟章秘宝。我则把其余三件东西收入背包,反正放在这里也没用,就当送给我的纪念品好了。
灵犬问接下来怎办,这个密室并没有任何通道,要怎样才能离开。诗雅说玉笛的笛声是仙冢的钥匙,只要在正确的位置吹奏,就能离开。可是,她的右手已经废了,吹不了笛。她让我和灵犬吹,可是我们都不会吹笛,更别说吹出她那种凄惋动人的曲调。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距离凌晨三点已没多少时间了,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凄美的笛声突然响起,与诗雅的笛声不同,这笛声凄美中带有一份浩然正气。
笛声是从我的背包传出的,我翻开背包,从中取出在石棺里找到的玉笛声,声音就是从玉笛中传出。我们还没弄清楚玉笛为何会自动吹奏,地面突然泛起幽光,我想这个密室大概就是“生死门”中的“死门”。
华光闪耀,眼前一黑,又是那种不知被抛高还是堕下的感觉,接着我发现我们处身于梯道尽头的石门前。我用手触摸石门,以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感觉很真实,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曾经凭空消失。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单止石门,诗雅那像干尸一样的右手,竟然回复到原来样子,而她因磕头而变得血肉模糊的前额也完全复原,甚至没留半点伤痕。
我们没有因为这些诡异的现象而耽误时间,因为再过一会就是凌晨三点了,丑时一过,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我们几乎是用爬行的方式通过梯道,这次并没出现异象,而且梯道似乎比进来时要短很多。我们刚爬出石冢,身后的入口就消失了,倘若稍慢半分,只怕必须留下与孟章真人作伴。
在槐树林中依旧有活尸的幻象出现,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前,我们终于冲出了槐树林。而就在此时,槐树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当太阳完全升起,树林就消失了。
《尾声》
回来后,我和灵犬一直争论在墓|穴中的所见所闻是否幻觉,我认为如果不是幻觉,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灵犬却坚称绝对不是幻觉,因为他闻到的气味异常真实,幻术绝对不能造出这样的效果。
是真是假已无法考证了,因为我们可不想为证实此事而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去骚扰孟章真人。然而,不管我们所见的是幻象还是真实,能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孟章真人一点也不简单。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是诗雅寄来的。信中说她已把忧笛救出,但她没有把玉笛还给他。信中还附带一张照片,是诗雅与一个忧伤而帅气的年轻人的合照。
在我认为诗雅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鬼瞳突然指着照片中的诗雅说:“她的脸上有股黑气,近期可能会发生意外。”
正所谓好事多磨,有情人要终成眷属并不容易啊!在之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诗雅也没有与我们联系。当她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便是她与忧笛之间那段凄美爱情的无奈结局。
档案廿五 情定万世
天书最近有点奇怪,做事心不在焉,经常一边发呆一边傻笑。以前一个月也没通几次私人电话,现在一天就通十数次,而且每次都是用蚊子般的声音来说,有时甚至躲到厕所里面聊。
这样的状况,谁也能看出她在谈恋爱,作为她的上司,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是作为朋友,关心一下她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当我问及此事时,她总是避而不答,也许是小女生害羞吧,我并没太在意。
我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灵犬和鬼瞳就整天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天书的男朋友揪出来,起码也得敲一顿饭吃。
然而,“严刑逼供”对天书是不起作用的,我之所以让她管理档案,不单止因为她记忆力强,更因为她嘴巴严,不会对外人泄露机密。所以,灵犬和鬼瞳瞎搞了老半天,甚至扬言要把天书视为命根的几本古书烧掉,也一无所获。
“一计不成又一计,既然盘问不成,那就跟踪吧!”灵犬与鬼瞳躲在一角商量,平时办案又见他们这么积极,这也许就是兴趣与工作之间的分别。
拥有阴阳眼的鬼瞳与拥有狗鼻子灵犬可算是最完美的跟踪组合,起码在以往众多跟踪任务中,他们也没把目标跟掉。虽然天书并不是疑犯,跟踪她似乎不太适合,但下班时间下属想干什么我可管不着,而且我也想知道是那傻瓜看上了天书这个书呆子。所以,我对此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阻止。
翌日,上班时灵犬跟鬼瞳一左右地把我夹到外面,神色严重地跟我报告昨天的跟踪情况。他们说天书下班后就跑到图书馆,跟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聊天,等管理员下班后,她们一起去吃饭,还看了场电影……
我不解地说:“这样很好啊,以天书的性格,找个图书馆管理员做男朋友挺合适的,你们那么紧张干嘛?”
鬼瞳严肃地说:“如果是男朋友就没有问题,可是那个管理员是女的。”
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而被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像押戒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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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名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