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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自己赌技的不信心,和对敌人实力的模糊下,梦娇忽然想出了一个得意的办法,她说:“既然你也是个刀客,那么我们今天就不赌骰子,我们猜谜怎么样?”
项恒笑道:“怎么猜?”
梦娇很神气,很骄傲的笑了笑,道:“我出一个谜语,你猜出来,你赢,猜不出来,我赢。”
项恒点了点头,道:“很公平,那我想答案,有没有时限?”
梦娇的头抬的很高,道:“有,半个时辰。”
项恒道:“那你快出题吧。”
梦娇的语气忽然变的很温柔,很多情,就好像看见了阔别多年的夫君:“江湖上,只要用刀的人,就都认识项恒。”
项恒忽然苦笑了一下,目光里充满了傲然之意,下意识的望了望桌上的无羁刀。
“无羁刀的名字,和项恒一样出名,伟大。”梦娇眼波流动,微微一笑,道:“无羁刀的刀柄刀鞘和刀格,都是纯金所铸,据说这把宝刀,是唯一能劈开幻簧玄洞大门的刀。许多人认为,无羁刀的刀刃和刀身,也是黄金做的。”
一个人听到别人的赞赏,总是会很高兴的。项恒现在就很高兴,笑道:“但事实却并不是这样,无羁刀的刀刃和刀身,是七分玄铁掺入三分黄金打造的。”
梦娇微微一惊,道:“你好像挺了解无羁刀的。”
项恒望了望桌上的无羁刀,苦笑道:“的确很了解。”
梦娇道:“可是无羁刀身上,有一件事,却是很多人不知道的。”
项恒觉得有趣极了,忍不住问道:“什么事?”
梦娇眺望窗外星空,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江湖上,没有几个人能知道无羁刀刀面的长度,宽度和厚度。”
项恒道:“为什么会很少人知道这些?”
“因为在项恒眼里,值得无羁刀出手的人不多。如果出手了,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活不下去了。所以连见过无羁刀的人都不多,知道这些详情的,就更少了。”梦娇抬着头,很神气的说道:“而本姑娘,就刚好知道这些。”
项恒的目光落在无羁刀上:“那么这个谜语,这场赌局,是不是只要我得出无羁刀长度和宽度,我就算赢了?”
梦娇想都没想,就很果断的说道:“是的。”
众人皆是无语。
考项恒关于无羁刀的事,几乎跟考孔老夫子论语一样,不但很无奈,还很讽刺。
项恒指了指桌上的无羁刀:“我这把刀,刀柄和刀鞘都是黄金的。”
“我看见了,连刀格也是黄金的。”梦娇讥嘲的笑了笑:“可是这把刀不是无羁刀,就好像你不是项恒一样。”
这是项恒这辈子听过最讽刺的话,他用从未有过的苦笑说道:“这把刀为什么不可以是无羁刀,我为什么不可以是项恒?”
“江湖上一定有很多模仿无羁刀的人,你和这把刀或许就是其中之一。”梦娇微微抬了抬头,用很深沉很张扬的眼神看了看项恒,无奈的摇了摇头:“无羁刀绝不会这么随便的拿出来,一代豪侠项恒绝对是一个很有气度的人。”
“我很没气度?”项恒笑的更苦:“你见过项恒?”
梦娇神气的笑道:“当然,不然我怎么会这么了解项恒。项恒请我喝过三次酒,他是个很有气度的人,最喜欢喝葡萄酒。”
项恒忍不住在暗中松了口气,他原本以为,只要无羁刀一亮出来,梦娇就会发现他就是项恒。
她没有认出来,她的阅历太浅,想法太天真。
这是好事,他们现在是亡命徒,一个亡命徒,是不可以让太多人知道自己处境的,哪怕是陌生人。
项恒现在脸上的表情很怪异——老子什么时候跟你喝过酒?老子最讨厌葡萄酒!
“你不知道无羁刀的长度和宽度。”梦娇那双大大的,骄傲的眸子盯着项恒,讽刺的说道:“因为你不是项恒,你不过是一个跟着两个狐朋狗友,和一个斯文败类以及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后面的小丑而已。”
女人通常都很讨厌别人说自己坏话,别人说自己不漂亮,这是所有女人最讨厌的。
忆柔很温柔,很懂事,但她毕竟还是女人,她明亮的眼眸里已经有了温温怒意。
“小丑”两个字项恒能忍得住,“狐朋狗友”和“不漂亮的女人”这几个字,他绝对忍不住。
“砰!”的一声,项恒怒拍桌子,大声道:“无羁刀重十九斤四两三钱,三尺八寸六分长,刀锋三尺三寸长,刀头一寸三分半宽,刀尾八分半宽,刀柄五寸六分长,刀格两寸三分宽,五分厚。”
梦娇怔住,痴痴的看着项恒。
第五回:赌博的男人(第二章)
“独孤飘雪不是个冷血动物,他不会杀光会贤庄里的人。等到我们走远了,他也就会离开会贤庄了。”项恒道:“所以萧楚文、原刑天、孙华通和水清涛这帮人,很快就会追过来。”
“他们或许会在我们前面设埋伏,也或许会在暗中追踪。”项恒开始讲解逃亡的规则:“我们不能住客栈,也不能吃买来的东西。”
“我们到达下一个城镇时,买一些自制的干粮,买一些必备的跌打损伤药,换一身衣服,然后再买一些普通的解毒药材。我们也应该考虑换个名字。”项恒像一个老爷爷给孙子讲故事一样继续说下去:“把身上的银票统统换成碎银子,以免大银票带来旁人的质疑。”
“到下一个城镇后,马车将代替我们的脚力。这样我们就可以较好的保存体力,应付各种突发状况。”项恒滔滔不绝的继续讲下去:“每到一个驿站,我们就要换一匹马,换一辆车,换一身衣服。让人查无可查。”
宇文子乔忽然瞪大了眼睛,好像第一次认识项恒一样:“想不到你对这些江湖上的勾当这么了解。”
项恒傲然一笑,目光里流露出自豪和尊敬的神色:“这些都是他教我的。”
“他”指的就是杨魁风。
宇文子乔忽然苦笑一声,道:“可惜你想到的这些,并不适合我们。”
项恒道:“为什么?”
“客栈不能住,别人的东西不能吃,这当然是理所当然的。”宇文子乔苦笑一声:“至于那些必要的装备,我们却不能买。马车也不能雇,衣服当然也不可能经常换。银票更不能兑现成银子。”
项恒奇道:“难道我们就这么招摇的走下去?”
宇文子乔道:“买装备,换马车,都是在有银子的前提下而计划的。”
项恒的眼睛忽然瞪了起来,就好像第一次认识宇文子乔一样:“你没钱?”
“平时我身上多少有点银子,可是现在除了一串铜钱外,别说银票,连碎银渣都没有。”宇文子乔叹息道。
【文。】项恒道:“你的银票呢?”
【人。】宇文子乔道:“给了路边的一个小乞丐。”
【书。】项恒道:“给了多少?”
【屋。】“全给了。”宇文子乔的语气一点也不后悔,好像在叙述一件大快人心的侠义之事:“我失去了一点身外之物,却让那个小乞丐可以有饭吃,有衣服穿,甚至可以不用继续乞讨。”
项恒苦笑:“你很大方,可是大方的太不是时候了。”
忆柔身上带着二两碎银子,项恒身上有五两三钱银子。所以三个亡命徒的全部盘缠,一共有六两三钱银子和一串铜钱。
宇文子乔道:“这些钱,可以让我们撑到苏州城了。”
项恒的眼睛忽然发出了光:“只要倒了苏州城,我们就可以暂时落脚了。”
宇文子乔君子莞尔:“苏州的家父定会欢迎二位。”
在到达苏州以前,几百里路上,六两三钱银子必须要很精密的分配。
所以三个亡命徒只能吃三文钱一个的大馒头,不投宿,也不雇马车。
每天买二十一个馒头,项恒吃九个,宇文子乔和忆柔各吃六个。
破庙和农家成了他们每天睡觉的地方。
忆柔自小在峨眉山长大,馒头这种东西当然吃的惯。
项恒虽然吃得惯馒头,可是却喝不惯太难喝的酒。
他已经连喝了三天最劣的米酒,喝的嘴巴都歪了。
倒是宇文子乔,显得非常轻松,一点也不像在逃亡,有空的时候,他甚至在修自己的指甲。他吃最便宜的馒头,喝最差的茶水,竟然也可以津津有味。
不过项恒最佩服宇文子乔的一点,那就是几天的逃亡,他一身洁白的衣服竟然还是干干净净的,就好像一身新衣服。
这两天还算太平,前面既没有埋伏,后面也没有追兵,三人走的还算轻松。
忆柔走累了,项恒就背着她走。项恒累了,忆柔就给他捶背按摩。
星光点缀的月色下,忆柔沉睡在项恒的怀里,他安详的微笑着,将自己的外衣披在忆柔的玉体上。
宇文子乔的微笑中,充满了羡慕和安详之意,仿佛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