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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无形 (浪子无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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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嫩汪多了,要不然约翰怎么会爱你呢!”蒋丽丽最喜欢看热闹,要是在国内哪能见到这样的风景。
 
  汤子彬脸一红:“你不要瞎说了,我们还是走吧,下次不能来玩了。”蒋丽丽在他肩上一拍:“你不来玛丽怎么办啊?人家都为你两插刀了,你怎么着也得以身相许吧!”害怕被玛丽听到,汤子彬站起身就走。蒋丽丽本想再玩一会儿的,看到有个女人朝她挤眉弄眼的,她只好低头跟了出去。
 
  怕约翰再找麻烦,玛丽跑着喊着送了出来。没等汤子彬回头,玛丽早把胳膊挽住了。见自己又输了一招,蒋丽丽心里恨恨的,她不理解黑人怎么这样大胆,想什么就做什么,一点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不过,她不会输给玛丽的,她只是不想出手而已,要不然汤子彬早就拜在了自己脚下。
。。
 

  本能7:奔跑的斑马非常雄健壮美,那高高扬起的马鬃,就象一面面不倒的旗帜。马尾则甩得笔直,那简直就是急驰而没的彗星了。
 
  地地三兄弟虽然天天在一起,实际上并不团结。欢欢受不了地地的懒散,地地看不惯欢欢的轻狂。壮壮则谁都不亲,捕猎时它跟着欢欢,闲下了比地地更懒。不过,这并不影响一起捕猎。欢欢对小型动物没兴趣了,可面对斑马这样的大型动物又没有把握,只好力争让地地加入。
 
  斑马虽然是马的近亲,但没有人能把斑马驯服,那才是真正的羁傲不群呢!任你什么好料也换不到它的自由。在人类看来斑马长得都一样,其实,斑马的花纹就象人的指纹一样,绝对没有一模一样的。人类是无法分清了,就象分不清自己指纹一样。斑马分得很清楚,谁是谁的孩子扫一眼就明白了。
 
  动物的颜色一般都与生活环境比较接近,这样才能起到掩护作用,也可以借此逃避敌手的追击。没有那种动物会象斑马这样张扬,它那黑白分明的线条,使它在任何地方都特别醒目。也许斑马才是真正的伟丈夫,它宁愿牺牲生命也不愿失去个性。
 
  不仅斑马是这样,就是普通的马也是五彩缤纷。黑马黑得庄重,红马红得鲜艳,白马白得耀眼,黄马黄得骠悍,即使相对折衷的青骢色也不肯减去半分颜色。其它动物一般是雄性比较张扬,而雌性相对平庸,唯独马儿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都是那么卓尔不群!
 
  也许这是源于马儿的自信吧。斑马的真正敌手只有狮子,即使猎豹这样凶悍的动物也很少打斑马主意。既然欢欢敢向斑马发动进攻,可见欢欢还是比较自信的,只有征服了大型动物,才能证明自己是当之无愧的领袖。欢欢做什么都有明确目的,象个不择手段的政客。
 
  猎食斑马必须借助灌木尽量接近才行,斑马的奔跑速度比狮子快多了,而且耐力特别好。狮子只在短时间内加速比较快,一旦跑得太远就受不了了。它只有靠偷袭才能成功,三十米内还有可能,三十米外想也别想。可惜草原上的灌木很少,狮子很难接近。斑马通常都在开阔地吃草,有点动静就逃了。
 
  在捕食前欢欢就选定了目标,它和地地壮壮分别从三个方向接近,而欢欢则担任主攻。因为几次捕猎成功,欢欢成了当然的领导。只要准备捕猎,都是它安排任务。开始地地还不服气,见欢欢说得有理也只好服从。壮壮是没有主见的,只要地地没意见它也会同意。
 
  欢欢捕猎时非常专注,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猎物,象个经验老到的猎手。这可能也是动物的本能之一,动物面对食物时都是这种神情,只有人类吃饭时才会贫话不断!借着草丛的掩护,欢欢慢慢地接近斑马。狮子的毛色很有隐蔽性,远看和草色几乎一致。
 
  欢欢猫着身子,尽可能降低高度,这样才能离得近一点。它尖着耳朵,肚皮几乎贴在了地上,前腿的骨节凸得老高。狮子捕猎和家猫非常相似,只是体形大点,对象不同而已。正是因为体形的差异,家猫就显得可爱,甚至有点可笑,而狮子则让人毛骨悚然。
 
  欢欢离斑马已经不到五十米了,可斑马丝毫没有觉察。欢欢还想再离得近点,这是欢欢第一次捕猎大型动物,它必须一击成功,这样才能彻底建立自己的霸主地位。地地和壮壮也顺利进入了埋伏地点,它们不敢靠得太近。捕猎斑马不能有差错,只要有一点差错,都会功败垂成。
 
  在离斑马不到三十米的时候,欢欢突然从草丛中冲了出来,就象射出来的一支利箭一样,迅疾而又准确。地地也及时冲了出来,别看地地平时吊儿郎当的,一旦加入捕猎队伍,它丝毫不亚于欢欢的凶悍。看到斑马群突然骚动了,壮壮也悄悄现出了身形。
 
  在欢欢跃身的一瞬间,斑马已经开始紧急撒离了。成年的雄斑马自觉地跑在两边,以掩护弱小的和老病的斑马。奔跑的斑马非常雄健壮美,马头昂得高高的,一点没有逃命时的狼狈。那高高扬起的马鬃,就象一面面不倒的旗帜。马尾则甩得笔直,那简直就是急驰而没的彗星了。
 
  欢欢不断地冲进队伍,又不断被逼了出来。捕猎斑马必须讲究技巧,如果一味硬拼,那不但逮不到斑马,还有可能被踢伤。斑马一边奔跑,一边尥着后蹄,真被扫上不死也得重伤。地地也逼近了斑马群,可它也不敢冲进去。壮壮更是没胆了,它只是远远跟着,象条偷懒的牧羊犬。讨论小说主题,请到飞卢小说论坛本部小说来自:飞卢小说网 b。fa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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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马继续按照既定方向撤离,倒是角马溃不成军了。角马不是马,它属于牛科。论体形角马与斑马不相上下,论攻击力角马可能更厉害。可惜它的角很少用来对付狮子,只在争夺交配权时才会拼命。不过,我们也不要责怪角马,一旦发情了,别说是角马了,连人类也是六亲不认的!
 
  欢欢三兄弟还算有点默契,既然斑马没有漏洞可寻,那就转而攻击角马吧。欢欢、地地、壮壮分别从三个方向插进了角马群,这样就把角马的行进方向打乱了。看到道路被切断了,后面的角马掉转头就跑,可再次被欢欢冲散了。它们这样来回冲了几次,便把角马一群一群隔开了。
 
  有只角马见跟不上队伍,反而掉头往灌木丛跑了。这给欢欢逮着了机会,就在角马转身的一瞬间,它一个跃身窜上了后背。角马还想跑开,却被欢欢牢牢咬住了咽喉。角马的力气大多了,它一个翻身站了起来,可它已经没法再跑了。无论它体型多大,也无法拖着一头狮子奔跑。
 
  角马挣扎着还想再逃,地地一个跃身把它扑倒了。壮壮一看立即咬住脊梁,连皮带肉撕下了一块。壮壮追击速度虽然不是最快,但它总是第一个吃到肉。知道死亡不可避免,角马干脆不挣扎了。眼睛瞪得大大的,象只剥了壳的鸡蛋。可它死得不甘心啊,为什么那么多角马非要吃我呀!
 
  刚过了一小会儿,骚动的草原又恢复了平静,所有角马都在抓紧时间吃草。它们连望一眼都不肯,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哪只角马觉得有什么不妥,更没有角马会去帮忙,只要自己没事就行了。看来所谓的冷漠并不是人类的专利,也许自私和麻木在所有动物身上都存在。
 
  地地刚吃几口,又有几只鬣狗围了上来。这回地地三兄弟不用理会了,它们连站都没有站起来。鬣狗今天也不想巧取豪夺了,只是耐心等着它们吃饱。鬣狗对形势分析得一向很准,它们绝对不会打无把握之仗。不花一个本钱,却能挣个金山银山,这就是鬣狗的哲学!
 
  如果说鬣狗是第二梯队的话,那秃鹫就属于第三梯队了。别看秃鹫活得卑微卑贱,也没有一点点尊严,但大自然少不了这种角色。就象城里扫大街的一样,虽然没人瞧得起他们,但谁也离不开他们。当然,这也是一种生存方式,他们确实没有别的谋生手段。
 
  杰克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镜头,他刚才还和蒋丽丽调笑呢,此时已是一脸专注,好象身边根本没有他所热爱的女人。他把摄像机架好之后,便请蒋丽丽帮他管着,自己又在另一边寻个了角度,这样画面就完整了。杰克通常都要带上几套设备,他得保证在任何距离都有最合适的摄相机。
 
  汤子彬虽然也带了摄像机,但想拍摄捕猎场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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