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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乍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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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耳

【,】

楔子

清晨。

本是好梦正酣的时候,我却被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正睡眼惺忪的准备伸手接电话,然而腰里一紧,跟着就落入了一个温热的怀抱。

“别闹,”我笑,“接电话呢。”

“不许。”

他的下巴抵在我的后脖颈上,麻痒痒的。

我拍拍腰间那只不规矩的手,谁知他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反而越发搂的死紧。

好吧,随便了!

他伏在我身后,轻轻啃着我赤*裸的肩头,我感觉到身后那具躯体的变化,闭上眼,由得他去。

“丝丝……”

他的吻沿着我光*裸的背一路往下,我叹了一声,长长的指甲陷进了黑色的丝绸床单。

手机不屈不挠的继续响,催魂夺命。

我暗叫一声“命苦”,接起电话,懒洋洋的,“喂……”

“丝丝!”

声音震耳欲聋,我赶紧把手机拿开一点。

“就知道你还没起床!你快点给我起来,好好做个头发化个妆,换件像样子的衣服再出门!你沈伯伯沈伯母专程赶来看你,你要是敢迟到,我就让你爸把你所有的卡全都冻结掉……听见了吗?还在睡?喂?喂?”

“知道了妈……”我打个哈欠,“等下在哪里?”

“在……那个叫什么来着……意……意……反正就是金茂大厦里头那间啦!很高档的,所以你也要给我样子弄好点!”

“哦。”

“你快点起来!我们已经出浙江了!!”

“……”

我茫然的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六点五十分——吃午餐而已嘛,有没有必要这么早叫醒我?还有……那二老又是几点起床的?

来不及细想,就已经对上一双漂亮的眼。

“你还是要去?”

幽怨、恼怒、嫉妒、伤心……哎哎哎,我都不知道原来人类的眼神可以同时表现出这么多情感的?

“为什么要说‘还是’?”我淡淡的,“本来就要去啊。”

“我以为昨晚你已经同意等我了。”

“……”等等,昨晚发生了什么?我回忆了下,确定自己并没有做出什么承诺,“我有吗?”

“你……!”

他气恼的低头,我忙躲开,“别弄出印子,我等下还要见人呢!”

“丝丝!”他低吼,“我已经签约了,老板说我有潜力,我一定会红的,一定会!”

“嗯嗯!”我伸出一只手,撸撸他一头黑亮的短发,“我知道啊,我相信你会……”呃,居然闪开了,看来是真生气?

“你根本不相信,否则你为什么还要去相亲,为什么连一年都不肯等?”

很严肃的指控啊,那么悲愤,说得我好像传说中的负心人一样。

我往上移了移,和他平等对视,“这件事,我以为一开始就跟你说的很清楚了,看来显然还不够,那我就再说一遍:相不相亲,不是你可以决定的,也不是我可以决定的,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我想在这个圈子里玩下去,就必须遵守规则,你的明白?”

“我不明白!”他嘶哑着嗓子,“去他妈的狗屁游戏规则!”

我耸肩,“好吧,这个问题我想我们没必要讨论了……麻烦让让!”

正准备翻身下床,却被他一把抱住,“丝丝,你为什么就不肯相信我?我不是玩儿的,我是很认真的。”

我叹气,“我知道你是很认真的,我也相信你老板的眼光、相信你一定有红的那一天……可这跟我相亲根本是两码事啊!”

“你非去不可?”

“非去不可。”

“那……那你说……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我真纠结,大清早的,就要问我这么高难度的问题,我苦口婆心的,“阿哲,你说,我们讨论这样的问题,有什么意义呢?你那么有才华,出人头地的日子指日可待,何必吊死在我这颗歪脖子树……”

得!又被丫狠狠一把推开了!!

“谢丝丝!”他指着我的脸,“你这个没心肝的女人,枉我、枉我这么喜欢你、为你做了那么多……我要是早知道你是这样的冷血动物,我真恨不得当初没有遇到你!”

我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枉!

我扶额,“我现在也恨不得当初没有遇到你!”

“你……你……好!好!好的很!”他倒退着从床上起来,从一地狼藉里捡起牛仔裤飞快的穿上,让我悄悄松了一口气。

“谢丝丝,”他站在门边,英俊的脸黑的像锅底,“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现在说……”

“我什么也不想说,”我替他打开门,“请吧,不送。”

“你会后悔的!”

“拜拜拜拜!”

关上门,我甩甩头,大大的吐出一口浊气,走到客厅里拉开落地窗帘。

外面阳光灿烂。

唉,这样美好的早晨,说说情话做做晨运不知道有多好,偏偏非要整出这种负心女抛弃痴情汉的苦情戏,有些人哪,就是想不开。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了,求各种打分留言收藏! 阅读该文章的读者通常还喜欢以下文章 《姻缘》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客官不可以~》蓝白色《当糟糠遇见黑色会》瞬间倾城《房客别这样~》蓝白色《养我一辈子?!》香朵儿《金龟记》阮棹

人固有一死我固有一婚

四个小时后,我身穿粉红粗花呢香奈儿套装,手拿瓦伦提诺限量版手拿包,脚蹬迪奥新款黑色系带高跟鞋——从头到脚金光闪闪,就差没在脸上嵌个梳妆台,光鲜亮丽的出门相亲去也!

相亲这种事情,我从小就耳熟能详了。

我老家是一个小县城,这个县城在全中国都很有名,因为我们全县百分之八十的居民都是自己做生意的,换而言之,就是我们整个县都很有钱,比如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脚上穿的袜子,就是我们县下属的一个乡生产的。

至于我们县的发财史,这就比较传奇了。就拿我那个相亲对象沈恪沈公子来说吧,他爷爷最早只是个村里的小皮匠,到了沈恪爸爸这一辈,就经营起了皮革加工厂;而眼下,沈家的皮具生意已经扩张到了欧洲,俨然有成为全欧洲最大的皮具供应商之一的苗头——这速度快赶上火箭发射了。

可问题是人有钱并不意味着就不土了。

我们县的人,别看很多在伦敦、纽约、东京、香港满世界买了房子到处飞,可就算他们把房子买到冥王星,在某些观念上,土就是土,隔八里地都能闻着土腥味儿。当然了,我的父辈不认为这个是土,他们管这个叫传统。

最传统的要属他们的婚姻观,简而言之八个字——知根知底,门当户对!我老家那儿富二代、富三代遍地都是,这些人里包养女大学生的有之、拿钱砸明星玩儿的有之、出国镀金顺便泡洋妞儿的也有之,但不管你婚前婚后怎么玩,必须遵守一条:只要是门不当户不对、不知根知底不能强强联手的,统统的不许带进门!违反了这一条,你就算在牛津剑桥拿了双料博士后,你爹娘也能仅凭一根小手指就把你脆弱的恋情轻而易举的捻死。

有一阵不是一个新闻报道,说印度有个妹子不听家族安排跟小情人私奔,被父兄追杀千里一人一枪做了苦命鸳鸯的?虽说我们老家还不至于枪毙那么严重,但我们这帮年轻人看了以后,确实是心有戚戚。

所以,尽管包办婚姻在全中国的范围内既不被法律认同也不被舆论认同,可就在我们那个小县城,得到了最大范围的认可、并坚定不移的贯彻了下来。

我,谢丝丝,一个年仅21岁的大学三年级女生,正风华正茂激情绽放的时刻,就这么的,成为了封建残余的受害者之一。

从初三开始我家就有人上门提亲,直到今年年初,我亲爱的爹娘给我敲定了未来的婆家,也就是沈恪他们家。我们两家的爹娘从小学到初中都是一个班的,长大后发迹在开发区开厂了还是隔壁邻居,唯一的区别是他家是卖皮包的我家是卖蜡烛的。有次在麻将桌上,也不知怎么的,双方家长就开始讨论起子女来,一方说我家丝丝可漂亮了,可听话了;另一方说我家沈恪可英俊了,可能干了……Blabla的,于是,我和沈恪,两个已经有十年没见过的苦命人,就这样“被结婚”了。

今天的相亲,无非是走个过场而已。

我没打算反抗,真没有。我一直想,爹娘供我好吃好喝这么多年,这钱不能被我白糟践了呀,不就是嫁个人么?这么小的要求,还是可以满足的,反正人固有一死我固有一婚,甭管是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无非就是两人领个证上个床生个把孩子……挺简单的。

只要我和沈恪乖乖听话结了婚,这两年还不是我想干啥就干啥?等再过个几年我勉为其难生出个孩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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