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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的深刻影响,具有“后现代”性质的社会特征都已显现,人们对于时尚的体验、商品的消费、文化的享受,愈来愈表现出以“享乐主义”为主导的价值取向,明显反映出“大众文化”的“众人乐乐”的倾向。
作为大众文化重要的文本形式,电视娱乐性节目之所以受到欢迎,首先便缘于它与文化心理结构和社会价值观念相熨贴,体现了大众文化环境中媒介的“展示性”。在市场经济成熟的社会中,公众的文化消费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更多地缘于对“娱乐性”的追求,这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趋势。
从正面看,以电视为代表的娱乐文化的传播对于节奏加快、压力增大的现代人们,确实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宣泄和满足的渠道,它丰富和改善了人的生存状态,提高了人的生活质量。比如置身在韩国大学的校园中,你就能深切感到,娱乐,并不断地制造娱乐,已经成为大学生们集体性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在自己编排、表演的节目中,是那样尽情地释放自我,娱乐自己,也感染在场的每个人。
二、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已成为人们重要的娱乐、休闲工具。在大众文化的影像中,以及在直接产生广泛的身体刺激与审美快感的消费场所,那种能充分释放情感、梦想和欲望的娱乐都是大受欢迎的。
如果说娱乐的本义就在于把人们从紧张的体力、精神透支状态,以及烦琐的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那么电视传媒分割出一定的时间段,让人们在软性的、生命“本我”部位上得到快乐的“抚摸”,似乎也不该被认为是一种奢侈。
对于电视娱乐节目,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时有诟病,认为媒体中娱乐节目的风行,便必然抵消大众传播的“劝世”意义,甚至会降低社会道德的标准,我以为这种观点自有杞人忧天之嫌。其实,电视的娱乐性,首先不应致力于改变观众的判断力,而是以相信观众的判断力为前提;其次,我们也不必把“娱乐”与“堕落”划上等号,娱乐可以健康向上,也可以劝诫道德,我们不能用一种带有“文化歧视”(娱乐也是文化)的标准来偏面看待娱乐的意义。况且,传媒是一个综合性节目的集成,如果说新闻、评论和其他文化教育类节目应该更多地承担“文以载道”的职责,使人在道德、观念和知识的层面上获得教益,那么娱乐节目则像生活中的“娱乐”一样,它主要是藉以放松身心、愉悦自我的文本形式,尽管它也可以做到“寓教于乐”,但毕竟娱乐是第一位的——或者借用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个成语,人们也可以追问:假若“娱乐”都不存在,“教”又何以寄托?从韩国电视的节目分档看,它们的节目生产倒是清晰地展现了传媒的文化逻辑,也即:新闻节目应被赋予思想、道德和知识性的“意义”,而娱乐节目则主要是为提供享受和娱乐,换言之,在此类节目中,享受“快乐”便是它的本质意义——反之,就是把娱乐节目混置为新闻节目,反而丧失了娱乐的本来价值。
有人把传媒以沉醉娱乐、寻求刺激为表征的传播消费法则,概括为“快乐至上”或“快乐主义”思想。但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在现代多元化的社会中,如果媒体仍自诩为圣殿、教堂,坚守着用理性与道德去压抑欲望,把享受快乐视为罪孽,那么对于绝大多数的“大众”而言,丧失了“情趣”和“意义”的日常生活又如何忍受?在极端道德、宗教原旨主义的信仰中,物欲的泛滥曾经是一种罪恶,血肉之躯便不能步入上帝的天国,但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后,“人”的价值已被确证,欲望(所谓“恶”)也不再是讳莫如深的话题,那么媒体还有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文化特权”?在我看来,人的本性推动着人与社会的关系,它构成了价值意识的深刻基础。萨特、迈农、费尔斯等也有过相似的论述,认为价值是基于快乐的情感,是主体对客体的寻求,是需求的满足,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等等。媒体文化、商业文化、消费文化,概言之大众文化,其基本判断和逻辑基础就在这里。
由此,大众传媒必将由高不可及的神坛,走向大众化、生活化和世俗化。电视娱乐节目也在各种指责声中,逐渐高扬起受众至上、捍卫受众权利的旗帜,开始与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合流,成为世俗人文主义的消费场所。在这一进程中,它紧贴着社会趋于开放的文化心理结构,和不断调适的价值观念,并开始与传统的文化价值的评判尺度拉开距离,逐步形成了以年轻观众为主流人群、以商业消费为显著特征的共享性文化空间。这里,我们不妨透过韩国电视娱乐节目的窗口,来分析其共通的审美旨趣。
首先,娱乐性节目突出“娱乐”的本体价值,把能否引起观众快乐情感视为第一目标。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也曾指出,艺术的很多东西其实就是为满足群众的狂欢心理,电视娱乐无非就是借助传播平台,制造出满足群众“狂欢”心理的嘉年华。因此,娱乐节目的生产本身就是个契合现代人心理的文化创意,它满足人类的好奇天性,让人在一个不受特定道德规范约束的“虚置情景”下满足自己的快乐心理。而在国内,电视的娱乐性始终是一个充满道德异数的问题,甚至在文化无意识里,我们还在相当程度上把娱乐视为“丧志”和堕落的开始,因而在人们享受娱乐的同时,时常会在内心拷问:这样的娱乐其意义在哪里?这样的娱乐对社会有没有道德风险?这样,在那种过分“意义化”的情感紧张状态下,娱乐本身早已失去了趣味,娱乐节目更在多种意识形态的共同抑制下失去了“快乐”的本义。
其次,娱乐节目根据“日常定律”和“多数法则”还原出生活的原汁性和日常化,表现人们寻找快乐的本真意趣。大众传媒向大多数人讨好的本性,也不可避免地形成“媚俗”的美学。为赢得最大多数人的注意,俗世日常的热闹、宣泄和各种活动仪式,都被赋予了美学意义,甚至上升为传媒文化的一种意识形态。
概而言之,娱乐节目作为当今大众文化的文本形式,已经成为电视传媒的支柱性内容。它的兴盛,其实与当下的日常生活形态紧密关联,也与“后现代”社会的文化范式的转型有关。在一个价值多元的时代,人们对于娱乐文化在年轻一代中的流行,不能简单地以一种偏狭的、预设的传统价值标准加以评判,正如用大众文化的价值标准也不足以对传统经典文本作出正确评判一样。社会仍处于演进之中,娱乐文化也处在自我型塑之时, 许多电视娱乐节目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中央电视台的《幸运52》、《开心辞典》将知识与娱乐结合起来,通过设置“家庭梦想”“场外求助”等形式,将“知识就是财富”“竞争与合作”“亲情与爱心”等正面理念灌注到节目中,虽然仍难掩商业色彩,但毕竟在电视娱乐节目提升人文品格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东方卫视2008年4月2日启动的电视游戏节目《加油!2008》集竞技元素与人文元素为一体。该节目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联合举办,旨在通过电视节目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教育。节目历时3个月,共为地震灾区重建校园筹得善款5。3余亿元。
世界各国在电视发展的早期,都会有一个综艺节目兴盛的阶段。比如像美国在二次大战以后一直到 50 年代、 60年代,有一种非常热门的节目――杂耍节目,其实就是综艺节目。此类节目一方面会有一个幽默的主持人,在整体上形成一种幽默风格,同时会把当时各种各样的娱乐素材,包括百老汇的演出、歌舞、流行歌曲,也包括一些比较古典的元素,还有杂技等各种各样的东西汇集在一起。这些节目跟我们中国的综艺节目其实没有什么两样。
第五章 妹妹,我对不起你啊!
杨斌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趴着的新生们,心中充满了快意,仿佛一个统治者一样。
“你们,感觉脱,不然我替你们脱?”
杨斌戏谑的说道。
新生们互相看看,谁都不肯先脱。
杨斌指着于海军说道:“你们要不服从,那就和他一样!”
经过一番恐吓,终于有几个新生怕了,率先脱去了裤子。
而有人带头就有人跟随,就好像一支军队,有几个逃跑的,就会打击整支军队的士气。
不到十分钟,所有的新生都赤条条的呆立在当场,仿佛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