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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蒙与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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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说:“现在我们的位置是米尔纳王国的王城外面。不过不用担心,这段路并不远,老鹰可以带我们两个人回矿场,用不了一个时辰就可以回去。”

拉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今天应该是第九天吧?我们还有点时间,能不能,嗯,到米尔纳王国的王城逛逛?”

尼克很吃惊,她围着拉蒙转了一圈儿,问:“今天这是怎么了?木头一样无聊的拉蒙小人儿,居然会想到要去王城逛街?”

拉蒙支支吾吾的说:“我不是没见过大城市吗,有点好奇。想看看。”这固然是一方面的原因。其实他也还惦记着地精们的事儿,幼稚地以为,在王城就可以很容易见到国王,就像在猴儿窝棚村很容易见到村长一样。也许他可以请求国王,考虑一下能不能雇佣两千来个小地精为他效劳。

其实尼克很喜欢热闹,她马上就同意了拉蒙的建议。

他们告别了巨鹰,快步跑着穿越了春天的原野,要去参观神秘的王城。

进了王城大门之后,尼克说:

“我来考考你,一个女孩带着大把的金币来到一个大城市,她首先会去干嘛?”

拉蒙猜不出。

“当然是去买漂亮衣服了!傻瓜!”

于是他们就开始找地方买漂亮的衣服,在王城这样的地方,找到地方买漂亮衣服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很快他们就都改换了行头。尼克买了一套火红色的猎装,瓜皮小帽上还带着一根漂亮的翎毛。她也给拉蒙买了一套橙色的短衫,虽然不是什么很高级的东西,但是也已经远远强过拉蒙一直穿着的破烂衣服。拉蒙对新衣服并不是很感冒,还坚持要带着自己的旧衣服,因为那是爸爸的旧衣服改做的,他不舍得丢。但是他很喜欢尼克给他买的鹿皮靴,穿起来确实比草鞋舒服多了,他这段时间一直穿自己编制的草鞋,比爸爸编得差太远了。

换了新衣服的尼克很是开心,居然态度很好的让拉蒙决定下一站去哪儿。拉蒙很小心的说:

“我想去国王的家,问问他能不能雇用两千个小地精,他们都很善于制作武器、盔甲、还有宝石什么的。”

尼克忍不住笑了,“去国王的家!你个小笨笨。国王的家叫做王宫,那可不是随便去的。想见到国王的人多了。就咱们两个,在王城等上一年,都不一定能见到国王。”

拉蒙很郁闷,低着头不说话。他已经有点后悔来王城了。

尼克也不希望他一直这么闷闷不乐,就很热心地带他四处去看王城里稀奇古怪的东西。喷泉啦,古堡啦,吐火的杂耍艺人啦什么的,还给他买好吃的小零食。拉蒙也总算逐渐有了点精神。他们四处乱逛,也没有什么目的。走到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尼克忽然拉起拉蒙的手,跟他走得很近。拉蒙有点脸上发烧,不知所措。这是尼克小声说:

“后面有个家伙,跟了我们好久了。刚刚还嘀嘀咕咕的说什么“这个小孩虽然像是画像上的拉蒙,但是打扮完全不像小农夫,旁边走着的也不是小龙,不过还是很可疑。执行任务之前,先跟踪一段。”这个家伙可能没料到我是经久打猎的,他的声音虽然小,我却听得一清二楚。估计是龙族的探子,你装作没有发觉他,沿着咱们刚才走过的这条路再走回去,我给他安排点儿“消遣”。”

拉蒙点头同意,尼克一闪身,就消失了。

拉蒙努力装得很自然,好像是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一样,开始原路返回。这时他也发觉有一个样子像是蛟龙巫师的家伙,鬼鬼祟祟躲躲藏藏的走在他后面不远处。拉蒙很好奇,不知道尼克会干什么。正走之间,忽听得“哗”的一声,有人连声道歉,像是尼克的声音。回头看时,见那个蛟龙巫师浑身都是蓝紫色的臭水,头皮上还盖着半片白菜叶子,傻愣愣的站在小巷中间,浑身的酸臭味道令人作呕,连拉蒙离那么老远都可以闻得到。向旁边楼上看,尼克在楼上,手里操个洗衣盆,捂着鼻子,操着王城土话连声道歉:

“偶金的系非常抱歉得啦法,某看豆大先生这边来的楼伽。目关系,都一点小崽尿尿便便厚有垃圾得啦,飞家洗洗睡了吧,抱歉,撒油那拉得漏发。”

尼克坏笑着消失。拉蒙看着那个精神接近崩溃的疑似蛟龙巫师,忍不住也笑出了声。那家伙有苦说不出,转身带着满腔的悲愤走掉了。

他一走,尼克就洋洋得意地出现了。显然对自己的捣乱作品很满意。

“你给他身上泼的,是童子尿吗?”拉蒙觉得心情好多了,笑呵呵的问。

“哪能那么便宜他!”尼克得意地说,“童子尿,童子粪,洗菜垃圾,加上我独门特制打猎追踪专用的“百里臭”药水,原汁特供,浓度十倍于正常剂量。保守估计,那家伙每天洗三次澡,也要臭上一个月。”

击退了敌人之后,两人都很开心。说说笑笑又溜达回大街上。却看到很多衣饰华丽的卫兵持刀警戒,街道两边拉起了五彩斑斓的警戒线,大路中间,居然还铺上了长长的红地毯。王城居民扶老携幼在两边围观。问问旁边看热闹的人,说是今天下午,国王的独生女儿花花公主要出门上街,盛装游行。

尼克皱着眉头说“什么花花公主,名字真难听!”

旁边有好事者解释,说是这位公主貌美如花,王公大臣和贵族国戚却难以就“她到底像一朵什么花”这个问题达成一致,有的说她像雍容华贵的牡丹,有的说她像是傲雪凌霜的寒梅,有的说她像清涟不妖的荷花,你的说她像洁白无瑕的百合,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聪明睿智的宰相大人辉格勋爵提议,干脆就叫她做“花花公主”,以表示不管她是一朵什么花,总之是一朵无可置疑美丽的花。亨德尔国王举双手赞同,于是这个名字就此定型,并且被整个王国传为佳话。如果有人认为这个名字不好的话,一定是思想不够纯洁,受了敌国腐朽堕落思想的毒害,需要闭门思过三天云云。

拉蒙他们,只好假定这个名字真的不错,反映了全体米尔纳王国臣民的心声。

于是他们也站在人群里,吃着糖葫芦,等着看花花公主大游行。

其实权贵游行,千百年来也无非那些把戏。先是盛大舞蹈,规模大到畸形的行进中文艺表演,花车彩车,装备先进的长刀队,大刀队,弓弩队,投石车方队等等等等,再加上衣装华贵,举止轻浮的贵妇,表情千篇一律,衣装价格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他们那些没来及受爵的帅哥衙内,还有没来得及发胖的千金小姐,一个个花枝招展,招摇过市。所有排场无一不是来自民脂民膏,不过普通百姓,自己确实无力负担如此规模的浪费。于是乎纷纷伸长脖子站在路边,看到了一眼精彩,便拼命介跟着叫好,自尊心自信心得到巨大提升云云。

主办方尽心尽力,策划得当,确实也做到了突出重点。花花公主的出场,是最为抢眼,也最为光彩夺目的。她坐在金色的王座上,周围的美貌宫女恰如其分的充当了花蕊,所在彩车时时变换着种种美轮美奂的天下奇葩的花瓣。花花公主本身的美貌,配合周围设计臻于完美的光影,加上四面簇拥着的骏马如龙,长刀胜雪的帅气贵族子弟,真的是要让天下美女为之夺气,世间公主见之断肠。全世界女同胞的妒嫉心,瞬间都会高度集中在花花公主一人身上。

不知是天意不遂人愿,还是有什么组织倾听到了全世界女同胞的心灵呐喊。总之,花花公主的大游行,象很多人担心,很多人盼望的那样,变成了一场灾难。就在游行队伍走到市中心广场附近,突然有一只四条胳膊两只翅膀的人形无头怪兽,从人群中直冲出来,凭借超强的法力,冲击力,战斗力,一举冲破了军方,警方,特工方和皇家卫队一方所有的防线,一举成功冲到了花花公主面前,用两只手温柔地把花花公主举过头顶,清清楚楚地对着人群喊道:“你们的公主我绑架了,赎回的条款稍后通知你们的国王。”他的声音好像是肚子里传来的。然后这只怪兽带着公主,就在大庭广众之下一飞冲天,化作了天际的一个小点。

这件事情可以写得这么简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次游行的保安措施虽然看似严密,但是发生意外的当时,其实并没有发生多么激烈的对抗。那只妖怪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总共只打倒了三个人。意外撞翻了和吓倒了一大片。估计那都不是它有意的。

就像这种场合发生了这种事情所能够想象的一样,整个广场混乱一团,人们兴奋的议论着,感叹着,揣测着。贩夫走卒和流浪汉突然也可以评论国王的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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