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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全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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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自己赌气去吃了平时双份的大餐,把胃折腾到险些要去医院。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做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两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也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与江浩洋快要分手的那阵子,电视上每日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沈安若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她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第五章萍水相逢
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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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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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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