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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却没有想到到了周五,程少臣竟然来了。当然是为了公务,而决不可能是为了来看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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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吗?”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自尊。”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哎,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劲地捶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浑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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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第十一章一团混乱
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