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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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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
    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眼疾手快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78、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像对于用烧陶的材料,他就跳过了数以千百年计的发现材质、研究材质、总结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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