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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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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新的嘴可比不了大奔的大嘴,一口气重复了十余次才能将肉汤灌进去。那个场景看上去就跟洗胃似的,着实惨不忍睹。
  灌了一些之后孙志新累得不行,和哈里斯互换,他来抱着大奔的头,哈里斯继续喝肉汤往下灌。
  如此灌了近一小半锅,大奔终于有了反应,睁开眼来大咳着,拼命摇头想把嘴里的竹筒吐出去。
  “醒了!果然是被饿昏了头!”孙志新大喜,望着大奔的眼,问道:“能不能自己吃?”
  大奔虚弱的点头,嫌恶的瞪着那根已经被自己吐出来,先头还插在自己嘴里的竹管子。此等凶器,真是会要了狼命。
  能主动吃食了就好办,仍是哈里斯换回去抱着大奔的头,孙志新用勺子舀了肉汤往大奔嘴里送——不好意思,那勺也是从奥格那里偷的……
  喂了一阵,实在是勺小嘴大,孙志新索性拎起大陶锅往大奔嘴里倒。大奔得了食物补充欠缺的体力,慢慢可以活动起来,先还是小口的咽,到了后头变成大口的吞,那气度简直跟牛饮似的,一锅肉汤非快的就见了底。
  孙志新探头看看见底的陶锅,无可奈可的冲大奔摇头:“没了。下次我再多带点来。”
  大奔舔着嘴,意犹未尽的看向陶锅,把那锅叼过来,仔仔细细的舔得如同用最上等的餐具洗涤剂洗过一般光亮。孙志新无语得很,看来再威风的狼王饿得狠了也没啥风度可言……跟乞丐也差不离。
  哈里斯喜出望外的搂住狼头一阵狠搓,没头没脑的伸嘴去叭狼脑袋。孙志新无语过后也是喜不自禁的去扒拉大奔的大脑袋,笑道:“这可算活过来了!害得我操心,真是的!来,前腿放这里,让我再瞧瞧有没有其它的伤。”
  大奔头颅静静的放在哈里斯腿上等待体力重新回归身体,舌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舔孙志新的掌心,满眼里流露着欣喜与感激交加的眼神。
  他就知道,有些人与其它人不同,他们更宽容,更易接纳与众不同的事物,孙志新是,那个长着黄金头发和天空蓝眼的人也是。何其幸运才能与他们相遇互救,看见孙小鲁被孙志新发现的那天他就有了一种感觉:生命的路程转了一个大弯,先祖早已经用孙小鲁为他们搭上了线,以后有这两人相伴,大约就不会再寂寞了。

()
……
  
作者有话要说:
PS:
昨天在朋友家里和朋友一起偷看A字打头的美国大片时被他老婆现场连人带脏一起抓获。
也真是他奶奶的运气太不好,我都说看这种片子不要开声音,免得被别人听到多不好意思。可我那朋友比我还贱,非得听声音,说那些AV女优嗯嗯啊啊的叫起来很带感。当时我一脸的鄙夷,这是美国片,不是日本片,里面的女人叫起来声音都像野兽,一点也不带感。结果他老婆在房门就听见了屋里的淫声浪语,开门的动作快得我们俩关电视都不及。
一进门,女主人很严肃的曰:“你们两个在干什么坏事?!”其表情,其声音,跟女警似的让我心里发毛。
而且那话问得,好像我跟他老公在干那啥一样……我那朋友,长得就跟一根发育不良的扁豆似的,真的是横看成扁豆,侧看像面条,半点没有波浪起伏,下辈子就算俺会喜欢男人也看他不入眼。
我正怕怕着,男主人,就是我那朋友极端无耻的道:“在看美国动作言情片~”
噗!
我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正以为女主会发飙,就见她眼睛翻了个白眼,以极度鄙视的口气道:“动作言情片?我看是动物世界吧,全是禽兽在打架!”
尼玛!
果然是牛人,这一句话一下就亮了!
然后我就很想问:夫人,你一星期和你老公打几场架?
当然,最后是不敢问的。不过一转台,还他妈当真上演的人与自然,画面是两头鳄鱼在水潭里打架,联想到这两口子……噗,我又喷了。
150、人狼,狼人 05
    哥本和布库看到孙志新与哈里斯两人与狼群相处的情景是从孙志新给倒数第四只狼裹伤时开始的。
    嫌布库走得不够快,哥本一直让他骑坐在自己肩头上跟踪着孙志新前进。既然是跟踪,自然要小心翼翼的不能被前面被跟踪的人发现,哥本只得走走停停的远远坠着孙志新。若不然以他的奔行速度,追踪孙志新不具有任何问题。
    不敢跟得太近,哥本只能以孙志新的火把光芒为目标追踪。那光芒看着倒是不远,可洞|穴里曲曲折折的转角又多,总是突隐突现的出现在前方,随时都会因为地形的原因隐入黑暗当中。正因为这样,跟得一阵哥本便被众多又纷杂的岔洞给迷惑了方向,追丢了孙志新。
    “怎么办?黑漆漆的都看不到路。吉玛也追丢了,要怎么回去啊?”看着孙志新火把的光芒一点都见不着了,布库急声问。
    哥本倒是不急不惊,把自己携带着的火把拿出来点燃,借着亮光随手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标记后才举火把四处查看。
    片刻之后找到了孙志新做的标记,哥本得意的一笑:“找到了!我就知道你吉玛会这么干,头一次钻这个洞他就教过我这种防止迷路的办法。看,箭头冲这边,这边就是前。我们顺着这个往前走就能追上他,往后走就能回到营地。布库,你想往后还是往前?”
    布库敛了心神,犹豫着道:“要不,我们继续追下去?”
    哥本咧嘴一笑:“我也这么想。”
    这次哥本不再让布库骑坐在自己肩头上,牵着他的手一路顺着标记往前走。
    一边要查看标记一边又要看路走路,速度自然快不起来。走了许久之后在一个拐角的洞窟那里看到亮光,布库大喜的拉着哥本向着光亮奔跑运去。
    转过拐角,一眼就看到赫然出现的厅堂样洞|穴,也看到蹲在地上忙活的孙志新的背影,布库欢喜之下就待叫唤孙志新的名字。
    哥本眼疾手快的一把扣住布库的嘴,抱着他飞速倒退。
    一直退离了老远哥本才放开他的嘴,布库急问:“哥本叔叔,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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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狼!还不少!”哥本紧张的道。
    “什么?”布库大吃一惊:“不行,我要去救我的吉玛!”
    “不许去!”哥本抱住他,道:“我只晃到一眼,看到旁边全是狼。不过情况好像没那么简单,你跟我来。”
    哥本抱着布库在复杂的洞|穴里穿行,一直连绕几层,绕到了整个洞|穴的上方找到一个通往下面的洞孔才与布库趴在那里向下观望。
    入眼的是十几头身强力壮的雪原狼,或趴或卧的分布在洞|穴里。孙志新正在给它们裹伤,哈里斯在一边帮忙,笨手笨脚的做着接应的工作。
    布库又惊喜的睁大眼:“哈里……!”
    还没发出声音,又被哥本捂住了嘴。哥本用手扣紧了布库的嘴,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一切。
    那下面不仅有孙志新,还有死而复活的哈里斯,更诡异的是有十几头顶级的捕食者雪原狼趴伏在那里!
    孙志新和哈里斯在群狼之中自由自在的穿行活动,有条不紊的给狼裹伤、喂食,那些狼竟也不扑咬他们,两边相处得非常之和平。又或者说实在是太和平了些,那些狼哪还像森林里的凶兽?就这么看下去显得乖巧得很,被包裹完了伤居然还知道舔人感谢来着。
    眼前见到的景象完全超出了哥本的认知,只能呆呆的看着底下的两人裹完了狼群的伤处,又拿起吹箭筒子给另一头巨大无比的雪原狼喂食。最后便是一狼两人静静的依偎坐着的画面。
    难以置信!
    以前从来没见过人居然可以像这样与雪原狼一起平和同处,那些家伙不都是残暴凶狠的么,为什么对上那两个人就可以那么平静温顺?哈里斯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掉下悬崖摔死了,怎么现在好好的呆在那里?还有那头巨狼,光是那体型,足足大出其它的狼两三倍,难不成是雪原狼群的狼王?话说,就算是狼王,它能成长这么巨大?
    种种认知轰得哥本脑里一片混乱,心里却知道这事很了不得,处理不当就会引来大纷乱。当即越发不敢发出声音怕惊扰到下面的狼与人,只与布库一起头碰头的一起暗中观看。
    数了数,那一群狼除了最大的那只,数量一共有十九头,加上貌似首领的存在就是二十头。
    二十头雪原狼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要向部族发动攻击,派出六、七十个年轻体壮的猎人都不见得能抵挡得住!它们就是有着以一敌多的强大力量。再算上狼群配合作战的本领,这样一群雪原狼的杀伤力直线上升!
    特别是还多了那么一头身体宠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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