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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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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再怎么感动,有些穿越原则他还是坚持的,一个就是将这个秘密永远的封存,另外一个就是装小,装嫩……

在村里人眼里,诺斯是很懂事的,毕竟他便是装娃娃,但哭嚎、尿床的事却总是不肯干的,刚出生三个月,便会奶声奶气的喊“尿、尿,吃、吃”,才几个月的孩子就如此省心,倒是让村里人羡慕无比。

而且诺斯非常的聪明,不到一岁便能简单的说话和蹒跚而行,让村里人着实惊叹了一阵子,甚至有街坊开始期待他更多的表现,不过可惜的是,除了说话和走路比其他孩子早以外,其它的便变得其他孩子一样了。

因为诺斯记得前世的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担心自己如果表现的太明显,会引起别人的妒嫉,至于造玻璃水泥之类的事情,他更是从没想过,先不说他会不会造,就算造出来,在这个世界,要不了几天也会被贵族强占的。

届时,如果运气好,会失去财物,运气不好的,则会丢掉生命,毕竟这里可不是法制社会,便是前世的“法制社会”,真要是有了事儿,还不是凭谁关系硬么?

从学会说话开始,诺斯便开始努力的去了解这个世界,不过村子里都是农民,他们所知也并不多,只知道要给领主缴税,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权利,农民有么?

不过诺斯还是了解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这个公国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人口据说有近百万,传说外面还有一个叫做洛丹伦'东部王国'的大陆,不过诺斯却没有印象,让他以为这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不过诺斯五岁的时候,却从一个村里的老人口中,听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提瑞斯法议会'西方神话中为特瑞斯福'在世界上建立了许多的职业协会,携带金条和木晶便能在那里转职称为强大的战士。

这时,诺斯才知道,这里竟然是魔兽世界'WAR'!不过转职的代价,却实在太昂贵了,即便是转职成最基础的步兵,都需要数百根金条,而转职成为骑士,则需要上千根金条外加数百颗木晶!

当时诺斯曾经弱弱的问道,“这个世界上,金条和木晶很多么?”

“哈哈,小诺斯,你可千万别逗我了,一根金条就足以让你十年不愁吃喝,至于木晶就更值钱了,我砍了一辈子树,都没碰见过木晶!”老人大笑的说完,摸了摸诺斯的脑袋,却又有些沧桑的说,“农民的儿子,永远都只能是农民,因为只有农民才是免费转职的。”

第二章 诺斯的理想

 神秘提瑞斯法议会建立在2700年前,并且在人类和矮人的国度里,建立了步兵、重骑士、牧师、火枪兵,狮鹫骑士这五种职业殿堂,不过这种建造殿堂的神秘技术,已经随着时间失传了。

也许是因为提瑞斯法议会被人类所掌管,所以人类的选择便多了一种,可以转职成步兵、重骑士、牧师,而铜须族矮人则是步兵、火枪兵,另外蛮锤族矮人是步兵、狮鹫骑士。

其实矮人也是可以转职成牧师的,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几千年前,矮人便有了一个教条,禁止学习任何魔法!

任何人,无论年龄,无论性别,只要进行了转职,便会拥有提瑞斯法的力量,这是一种强大的魔法力量,战斗时可以让敌人受到更大的创伤,被刀剑攻击时还会减少伤害,并且,还会拥有一种强大的职业技能。

当然,提瑞斯法是吝啬的,想拥有这种技能,还需要再花费比转职时更多的金条、木晶!

提瑞斯法的魔力,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即便是最廉价的步兵,依旧会让一个平凡的贵族破产,246根金条的价钱足以让一个平民富足的生活千年。

可转职,才仅仅是投资的开始,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没有人会对自己的生命吝啬,可如果想学会技能,甚至想拥有更高的防御和攻击,则需要继续砸钱,而每次再学习时,所需的花费,是翻着番往上窜的。

一个步兵转职246金条,学习盾牌防御技能又是246金条,而后面还有三阶的攻击、防御等级,如果学全,需要近万根金条!

至于重骑士,则更加恐怖了……

庞大的开销,并不是没有获得的,只要转职,便可以拥有常人所不及的力量,人们称他们为提瑞斯法英雄!

提瑞斯法的英雄,提瑞斯法的魔力,就是用钱砸出来的,不过,即便是贵族,也并不是那么富有,绝大多数贵族和富人,则是通过刻苦的修炼,成为了各种战士和法师等普通职业。

那些普通职业,如果能修炼到顶峰,还是能击败提瑞斯法英雄的,不过英雄们也在修炼普通职业,他们同时拥有着提瑞斯法和修炼的力量,所以英雄永远是世界的主导者,奴役着整个人类!

当年幼的诺斯知道这一切后,他就有一种欲望,毁灭提瑞斯法的魔力源泉,让人类拥有为自己抗争的权利!

可他也知道,前世有一句话叫做穷文富武,意思就是说,穷人也就能看看书,只有富贵的家庭,才有资格和能力,学习并获得强大的力量。

即便是修炼普通职业,可找老师需要钱,上学院需要钱,购置武器和盔甲更需要钱,至于神秘的法系,恐怕他就算积蓄一生,都不够一次魔法试验材料的价钱。

这个繁华的世界,实质上是建立在剥削底层人民的基础上的,并且是一个没有公平的金字塔,一直延伸到诺斯所在的里杰村,在这个村子里,作为领主的走狗,权力最大的自然是姆特村长一家。

联盟历1187年——英雄王8岁

“诺斯,过来!”姆特村庄的长子,肥胖的穆纳斯,向着年仅八岁的诺斯喊道。

忘了说了,平民是没有姓氏的,所以名字和父母往往没有任何的关系。

“穆纳斯少爷,穆奈斯少爷,您们找我有事么?”诺斯紧了紧手中的野兔,这是他第一次猎到的猎物。

“你的兔子是哪里偷来的!”穆纳斯说完,用舌头舔了下自己的上牙膛,他感觉自己分泌的唾液有些多了。

“这是我在森林里猎到的!”诺斯低声说道,面前那两个胖子的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不过诺斯却有些拿不准主意。

按理说,将兔子交给他们是上选,总比被这两个恶霸打一顿再抢走,要强的多了,可他真的不甘心,因为母亲前几天病了,他想炖点肉,给母亲补补。

也正是因为如此,诺斯才跑到危险的树林里,依照前世的记忆,设置了陷阱来捕捉小动物,否则他不会展现自己任何的不同之处。

“你那么小,怎么可能打的到兔子!明明是偷来的!”作为弟弟的穆奈斯,却是等不及了,伸手便要来抢。

“等等!”诺斯猛然将兔子藏在身后,又继续说道,“我母亲病了,我得留半只,等下次打到兔子,我再送你们一只完整的!”

“穆奈斯等下……让我想想。”穆纳斯说完,便开始用他塞满肥油的脑子,计算起一只兔子和一只半兔子的区别来,觉得区别太小,便大嘴一张,“两只!”

“好吧。”诺斯有些无奈的说道,毕竟这样还能剩下半只来应急,母亲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不久之后,诺斯提着小半只兔子回到了家,处理一番熬了汤,小心的喂给母亲,就像她当年喂自己吃饭时一样,一抬头,却看见向来坚强的母亲哭了。

诺斯轻轻的抹掉了她的眼泪,用瘦小的身子抱住了颤抖的母亲,暗自发誓,“我一定要保护母亲,让她幸福!”

这一天起,诺斯便将自己当作大人,也就是要撑起这个家的唯一男人。

从此以后,布玛负责家务和田里那三亩地,年幼的诺斯则开始了猎人的生涯,不过村长家的儿子们,并没有满足于两只兔子,而是将近诺斯所有猎物的的一半。

诺斯捕猎的地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老人们都说,那里居住着魔物,所以村民除非不得已,都不会深入那片森林,即便捕猎,也只是在森林的外围。

刚开始的时候,诺斯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的森林外围,通过陷阱的方式捕猎,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们也变得聪明了,知道陷阱是危险的,而避开那些陷阱。

诺斯对此很是无奈,为了猎到更多的动物,只好开始在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在那些茂密的巨大灌木中,诺斯并没有碰见过魔物,而危险的猛兽,却是见到了几次,幸好都被他机智的躲开了。

这次诺斯进入森林,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适合捕猎的地方,而这里,其实才距离村子不到五十里。

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走,绝不是轻易的事情,尽管他已经是个熟练的猎人,可这两天时间,依旧让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再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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