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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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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地是被冷死的,很多士兵都冻伤了,幸亏军需官带了不少了冻疮膏。  
  一路上我爹都保持着沉默,他看起来情绪很低落,心事重重闷闷不乐,除了赶路,就是一个人背对着你在帐篷里睡觉。他不理睬你,不愿和谁说话,甚至在晚上你故意弄出声音的时候也不再有所反应了,你站在他床边,长久地望着他的后颈。村庄越来越近,出征的日子即将结束,那些你熟悉的按部就班的丫鬟生活就要回来了。你将穿上令人惬意的干净衣服,守在珍太太身旁,看她读书,为她洗澡,经受她的美对你的蛊惑。这些天里,因为艰苦跋涉,你的脸庞变得瘦削了,苍白顺着两颊生出来,你照镜子,看见了苍白的自己,连嘴唇也是苍白的,苍白得皴裂苍白得意外。  
  一些士兵在帐篷外面杀马,热腾腾的马血飙在雪地里,红得出奇的鲜艳。你喜欢红色,你走过去,看着马血渗进冻结的土地里凝结成块,血块很快变成暗红色的,这世上,最美的颜色就是红色,是鲜血。你用针把自己的指尖刺破,对着镜子把血擦到脸上,一只指头上的血不够,又刺破一只,血像胭脂一样把脸染红了,苍白上面有了血色,淡红的云朵升起,温润如脂。女人,怎么能没有血色,血色丰满着她们滋润着她们,只有没有长大的女人和破败的干瘪的女人才是苍白的,你要长大,不要破败不要干瘪。  
  南面又近了一步,湿润的空气迎面而来,天从灰色变成湛蓝,鸟在飞,飞得很高很高,有士兵已经把外面笨重的军大衣脱掉了,他们旁若无人地高呼和叫喊,你听到了南边的心跳,怦怦地,撞击着你。出征的日子就要结束了。  
  军队越过沙漠,抵达那条河流,河水并未结冰,潺潺地流,水流声把每个人都激活了,大家都不愿意进入帐篷睡觉,往南看看,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带展在眼前。有种记忆苏醒过来,每个人都有话说,都有事做。            
  你走到我爹床前,你把手掌放在他床头,摩挲。手指临近他的头颅,你停下来,你没有勇气逾越,而是喘息着离开了他的床。这样的喘息在军队进入南面疆域之后你每天都有,某种渴望在你体内鼓噪,你要你像个男子汉一样挺起胸膛,迈着步子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可是一旦你靠近我爹的床,你就立刻变成了一个女子,一个娇柔而胆小的女人。  
  最后,你想到了一个办法,洗澡,你已经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洗澡了。你对我爹说,老爷,我身上已经发臭了。我爹出去了,他替你将火炉拨旺,把帐篷拉得严严实实。你蹲在火炉旁洗了足足两个小时,等着我爹闯进来。你想好了,老爷进来的时候你要镇静,你要仰着头给他说,老爷,我想长大,然后勇敢地抓住他的手。  
  你没能抓住他的手,四个小时过去了我爹也没回去,你赤裸的身体被火烤得红红的。你只得沮丧地穿上了衣服,躺到自己床上去。  
  你说,日子太快了。可是它并不是总是那么快的,人活着,忽快忽慢,忽真忽假,你知道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吗?我告诉你吧,当活得真的时候就快,活得假的时候就慢。春天来的时候,万物舒展,花和绿拼命的往出冒,鸟儿情迷的啼叫把人心都叫散了,整个村子都在万紫千红中摇曳,人们忙着施肥除草,忙着给牲畜交配,忙着换洗冬装,缝制春秋夹袄。白昼一天天在拉长,一觉醒来天就见白了,再也不像冬日里不断睁开眼看天都是黑的。可你说,这春天是最假的,它抽丝般的把颜色从地底下往出挤,把灰色坚硬的土地忽悠松软,把动物和人都弄得情意绵绵,春天把世界装饰得焕然一新,可是你相信吗?哪有永远不变的崭新。四季里第一个季节就是假的,假得像把火要把真实烧掉,只留下鸟语花香,只留下万紫千红,只留下繁花似锦。春天把冬天埋葬了,它把真实埋葬了,它要给人一个充满诗意和完美的大千存在。我记着你的这些话,记得一字不差言犹在耳,在我七十多岁僵老身躯里,种植着一颗因你而生的真理的种子。我有真理支撑,所以才活得如此从容,在别人不给我饭吃的时候想着寻找食物,在别人的漫骂中不气不馁。我靠在南墙上,享受阳光享受真理,同时,享受着我积淀经年而愈发坚韧的爱。我对你有爱,这一点无须怀疑,更无须验证,这么多年以来,你被深埋在泥土之下天堂之上,而我活着,替你活着。我说了,没人能够战胜我,我流淌在你的河里承受着真理的支撑,我注定持久永恒,注定生生不息,注定忽略和超越真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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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他们会偷偷地打我,他们把我拉到偏僻的黑房子,叫我脱掉衣服。房子里很潮湿,寒气逼人,他们让我光着屁股坐在水泥地上,用木棍敲打我的下体。我那玩意已经彻底报废了,任凭那帮年轻的革命青年如何搓弄,它丝毫没有反应,萎缩之极死气沉沉低垂在我两腿之间。一个小伙子牵来一只母狗,他们给我的荫茎涂满猪油,让狗来舔。在母狗热乎乎的舌头的频繁抚弄下,我意外地变得有些蠢蠢欲动,荫茎深处有热血慢慢聚集而来,最后,我竟然勃起了,虽然并不很坚硬,但却还是足以翘起来,笨拙而陌生的抖动着。小伙子们见我起了反应,全部弯着腰大笑起来。他们说,看看吧,二少爷想要女人了。我老了,没什么可羞愧的,我在他们的笑声中准备穿上衣服走出黑房子,他们玩弄我的目的达到了,该要放我出去了。一个青年拉住了我,他把我的衣服夺走了,他说,二少爷,这里有条母狗你不需要吗?他们拉着那条母狗,把它的屁股对着我,母狗正处于发情期,阴沪散发出浓烈的腥臭。            
  他们把我托起来,将我往那条母狗身后推。我挣扎着,我现在没多少力气,根本挣不过这帮小伙子,我连叫喊的声音都毫无生气地嘶哑着。最后,我挣脱出了一只脚,我用尽力气对着母狗的屁股踢了一脚,狗被踢疼了,立马回过身给了我一口,狗牙从我膝盖挂过去,血流了出来。那帮人看到血,有些收敛,骂骂咧咧地把我扔到墙角,牵着狗出去了,一个流着长发的小伙子在临走的时候对着我吐了口痰。  
  说起这些,我并不是抱怨,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活着,这就够了。我的所有亲人都死了,我应该感到幸运,活着,就是终极就是全部了,没必要再计较其他的。七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心如静水心无旁骛,我真诚地活着,等待着,死亡也许就在到来的途中,我必须用尽力气忍耐,保持住绅士的气度,保持住大家族后裔的宽容气质,以及对生命的脉脉情愫。我爱你,爱那个来自遥远之域的姑娘,我现在想要的只是在一个熟悉的世界里轻松自在的过日子,睡在自己破旧的床上,或者某天悄悄的死在夜里,被人们赤裸着送往墓地。  
  人靠记忆支撑,生命就是记忆堆上不断抽出的发丝,越抽越长,越抽越软,直至最后完全花白、脱落。记忆是生命留在尘世间的最后痕迹,它把有限的生命取代,把肉身做成的城墙撕破、撕裂、撕碎,然后自个冒出来。这世上,能流传的,唯有记忆。  
  我说这些,没别的目的,我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那就是:我记着你,不曾忘记。  
  我记着那年冬天,北征的队伍一过那片槐树林,就被欢呼的人们冲散了,村子里所有男女老少都出动了,他们端着热乎乎的花卷馒头、豆浆、油条以及稀饭,争着往亲人怀里送,看着他们吃,孩子们则牵着狗往人群里挤,他们实在想摸摸士兵肩上的枪。带兵官兴高采烈的让士兵们把枪里的子弹退了出来,把枪给孩子们玩吧,告诉孩子们,我们胜利了,这些都是胜利的枪支,带着战士的荣耀呢。  
  有几家人没有找到自己的亲人归来,他们挤到带兵官前面,满脸惶恐地询问,带兵官看看我爹,我爹把头扭过去了。在不远的地方,珍太太正带着长官府的人列队等待着队伍的临近,牧师也来了,他们穿着崭新的教服,手捧圣水,站在迎接队列的最前面。  
  我爹从马上下来,他看起来精神十足,保持着长官的气派,头颅向天,款款下马。牧师连忙上前去撒弄圣水,接着,军号声和礼炮的声音在队列后方响起来,骑马的礼宾队伍从人群中间插出来,他们身穿蓝色礼服,头戴高高的红缨帽,精神灼烁地挥舞着军刀。阳光照得他们衣服上的勋章和扣子闪闪发亮。我和哥哥从珍太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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