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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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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佛斯爵士,”学士开口,“您几时回来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欢的时刻。”据说“短指”戴佛斯夜间行船的本领世上无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为骑士之前,他是七国上下最恶名昭彰,却也最刁钻难测的走私者。

  “情况如何?”

  对方摇摇头,“就和您事前警告过的一样,学士先生,他们不愿为他举兵,因为他们并不爱戴他。”

  贵族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当然不愿意,克礼森暗想,他们永远也不会愿意。他坚强、能干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过了头……但这里人手不够,怎么也不够啊。“你和他们全都谈过了吗?”

  “全部?没有,只和那些愿意接见我的人。这些世家贵族同样不喜欢我,在他们心目中,我永远都是‘洋葱骑士’。”他左手一紧,粗短的指头向内握拳。史坦尼斯砍掉了他左手四指的末端指节,仅有拇指例外。“我在古利安·史文和老庞洛斯的桌边吃过饭,塔斯家则同意和我半夜里在树林秘密会面。至于其他人……哎,贝里·唐德利恩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已死。卡伦大人投靠蓝礼,这会儿已是彩虹护卫里的橙衣卫了。”

  “彩虹护卫?”

  “蓝礼的御林铁卫,”这位前走私者解释,“但这七个人不穿白衣,而是各有代表色。洛拉斯·提利尔是他们的队长。”

  一个威风八面,衣着耀眼的全新骑士团,正是蓝礼·拜拉席恩会感兴趣的玩意儿。他从小便喜欢鲜明色彩、华丽衣料以及各种游戏。“你看!”他会一边大叫大笑,一边飞奔过风息堡的厅堂。“你看!我是飞龙!”或者“你看!我是个巫师!”或者“你看你看!我是雨神耶!”

  当年那个满头黑发,眼里洋溢笑意,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二十一岁的他,却依旧游戏人间。你看,我是国王!克礼森哀伤地想,蓝礼啊蓝礼,我亲爱的孩子,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就算你知道,你会在乎吗?这世上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为他着想?“贵族们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这个嘛,有人口气婉转,有人则出言不逊。有的藉口推托,有的满口承诺,还有的净是撒谎。”他耸耸肩,“到头来,还不都是些空话?”

  “你一点希望也没给他?”

  “除非你要我也撒谎,而这种事我是不会做的。”戴佛斯道,“对他,我只说实话。”

  克礼森学士犹记得风息堡之围解除后,戴佛斯受封为骑士那天的情景。当年史坦尼斯仅率领少数守备队,在提利尔和雷德温联军的重重包围下,硬是坚守城池近一年之久。那时连海路也被青亭岛的雷德温家封锁,日夜有飘扬着酒红旗帜的战船监控。风息堡内的马匹早被吃光,猫狗也烹食殆尽,守军只剩树根和鼠肉可吃。就在一个乌云密布,月黑风高的晚上,走私者戴佛斯藉着夜色掩护,冒险穿越雷德温舰队和破船湾的险恶暗礁。他的小船有黑帆黑桨以及漆黑船身,船舱里满载洋葱和咸鱼,虽然不多,却已足够守军继续支撑到艾德·史塔克率兵支援,解了风息堡之围。

  史坦尼斯公爵赐给戴佛斯风怒角的肥沃土地,一座小城堡,以及骑士的身份……但他同时诏示,为弥补多年来的走私行径,对方必须失去左手所有的末端指节。戴佛斯屈从了,不过他的条件是史坦尼斯必须亲自动手,他认为其他人没资格。公爵挑了一把切肉用的屠刀,切得干净俐落。事后,戴佛斯选了“席渥斯”这个姓氏作为他的新家族名号,并以灰底上的黑船作为家徽……船帆上还画了一颗洋葱。这位前走私者老爱鼓吹史坦尼斯公爵帮了他一个大忙,省下他许多修剪指甲的时间。

  不,克礼森心想,他这样的人绝不会给出虚伪的希望,也决不会掩饰残酷的事实。“戴佛斯爵士,即便对史坦尼斯大人这样的人,真相依旧可能是苦口良药。他只想要军容壮盛地回到君临,击垮他的敌人,取回他应得的地位。可现在……”

  “如果他带着这一点人马回君临,那就是找死。他的兵力不够,我跟他说过了,可你也知道他的脾气。”戴佛斯举起戴着皮套的手,“要他能屈能伸,恐怕得等我的手指先长回来。”

  老人叹口气,“你已经尽力了,换我去试试吧。”他虚弱地继续往上爬。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的厅堂是一个宽阔的圆形房间,墙壁由黑石砌成,上无装饰。厅内有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大厅中央有一张用巨木板雕刻而成的大桌……图桌厅正是因此而得名……这是伊耿·坦格利安在征服战争以前下令建造的。“地图桌”长过五十尺,最宽处约为长度的一半,最窄处不到四尺。伊耿的木匠依照维斯特落大陆的形状,锯出一个个海湾和半岛,整张桌子没有一处平直。桌面上描绘了伊耿那个时代的七大王国,所有的河川山脉、堡垒城市、湖泊森林……巨细无遗,泛着累积近三百年的亮漆光泽。

  整个大厅仅有一张座椅,经过精心设计,正好对应维斯特洛外海龙石岛的所在,并位于隆起的高台之上,可将桌面一切尽收眼底。坐在椅子上的人穿着紧身皮背心和棕色粗羊毛长裤,克礼森一进门,他便抬起头。“老头子,我就知道,不管有没有叫你,你一定会来。”他话中不带丝毫感情,向来如此。

  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诸神恩宠,乃是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统治者。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坚毅”是人们最常用来形容史坦尼斯的词,而他也的确不负其名。虽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他的哥哥,故王劳勃,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留起了胡子。克礼森学士虽没有亲眼目睹,却听人说那是一大把粗厚的黑胡子。史坦尼斯也同时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黑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颧骨凹陷,彷彿欲藉此表示回应。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个伤口,深蓝有如黑夜汪洋。再怎么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张嘴也要徒劳无功,那是一张生来与皱眉、怒容和严词峻令为伍的嘴,它苍白、薄细而紧绷,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夜深人静之时,克礼森学士偶尔还会幻想自己听见相隔半个城堡之遥的史坦尼斯公爵磨牙霍霍之声。

  蓝礼那时只是个孩子

  “若是从前,你会叫醒我的。”老人说。

  “从前的你还年轻,现在你又老又病,需要睡眠。”史坦尼斯永远学不会花言巧语,不知掩饰谄媚,他有话便说,从不管别人的感受。“反正我知道你早晚也会自行打听戴佛斯带回的消息,你向来如此,不是吗?”

  “我要是不打听,如何能辅佐你呢?”克礼森说,“我上楼途中遇到戴佛斯。”

  “我看他都说了吧?我该把那家伙的舌头和手指一起砍掉。”

  “那他就没法当个好特使了。”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特使。看来风息堡诸侯不肯为我举兵,他们不喜欢我,而我举兵的正当理由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胆子小的想躲在城墙后面,等着见风转舵;胆子大的则已投效蓝礼麾下。蓝礼!”他愤恨地吐出这个名字,彷彿是舌头上的毒药。

  “过去这十三年来,令弟一直担任风息堡公爵,这些诸侯是宣誓效忠他的封臣……”

  “他的?”史坦尼斯打断他,“照理说,他们应该是我的封臣。我从没开口要过龙石岛,我根本不想要这鬼地方。我拿下此地,是因为劳勃的敌人盘踞在这,而他命令我将之扫平。我为他建立舰队,打败敌人,完全尽了作弟弟的本分……蓝礼也应该这样对我才对……后来呢,你看劳勃怎么感谢我?他任命我为龙石岛公爵,却把风息堡的领地和税赋都给了蓝礼。三百年来,风息堡一直是拜拉席恩家族的世袭领地,照理说,劳勃登上铁王座,就该换我统治才对。”

  这段陈年往事伤他很深,如今益发明显。眼下,这是他事业的致命伤:龙石岛虽然历史悠久,固若金汤,但旗下仅有少数小贵族,他们管辖的外岛领地多石崎岖,人烟稀少,根本不足以提供史坦尼斯所需的军力。即便加上他从狭海对岸自由贸易城邦密尔和里斯等地雇来的佣兵,驻扎城外的部队总数依旧完全不足以和兰尼斯特家族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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