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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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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小杰回答正确。”双手一拍,发出清脆击掌声,孟小虎黑眸如墨,低沉喃喃:“就是金子,你们认为,依周风之这种嚣张性格,二十年来天天对着满地黄金,会清廉如水不伸手,不,从他的话语中不难发现,他早就将金沙镇当成了自个的地盘,既然是自个的地盘,相必这里的所有东西,在他看来都是属于他的,看见他属下抬着的漆黑金属箱吗?沉重得超出了普通箱子的正常重量,如果我没猜错,这些箱子就是铁证,自以为聪明,在别人眼里却无比可笑的小把戏,皇甫祥云将我安排到这里,一则是为了推我入火坑,二来何尝不是因为,或许他对周风之的忍耐早就超出极限,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
  孟家族人顿时眼睛发光,心思敏捷的早就连连点头。
  一丝淡淡讥笑在眼中划过,孟小虎还有一点没有说出口,之前,皇甫祥云一直对周风之隐忍,都快忍成忍者神龟,恐怕最大原因还是为了所谓尊严,也就是面子,毕竟,周风之对他有救命之恩,是整个王朝所有权贵都清楚的事实,但因为自己的原因,皇甫祥云别说是面子,就连里子都丢得一干二净,既然已经如此,何不趁此时机,一次索性丢个彻底,将心中一直隐约生痛的另一根毒刺,一并剔除。
  正好,尊贵的王有一肚皮的恨,没地方发泄。
  同一时刻,已经通过传送阵,抵达帝都神殿的周风之一行百余人,并未如周风之曾经计划的一般,找帝都最豪华的地方,吃最贵的饭菜,玩最火辣的女人,让足足有半年多,不食肉味的属下好好享受一下。相反,他们百余人满脸慌乱站立在传送阵之上,汗水比在金沙镇时淌得更多,因为貌似被包围了,包围他们的是五百名全副武装的王宫侍卫,侍卫手里武器对准了他们,冰冷光芒在阳光下闪烁……


第四百六十九章 迷沙
  “你们是哪里来的杂碎,居然敢拿刀对着你们疯子爷爷,小子们出手,杀,杀了这些蠢货,砍死多少都有疯子我负责!”
  被围了一分钟不到,周风之体内的暴虐因子再也忍受不了彻底爆发,一声杀气四溢的咆哮。
  听到这命令,一群来自金沙镇,以周风之为天的暴徒,毫不犹豫吼叫着,握紧他们的天命之兵,招招致命毫无顾忌攻击最近的王宫侍卫。
  在他们眼里,王族算个屁,赵风之才是天!
  血腥到极至的搏杀!
  一个个周风子手下的忠诚暴徒,很快就绝望发现,他们的行为简直如同打着灯笼上厕所,找死!
  或许在金沙镇,他们是实力最强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直在金沙镇中横着走的他们,根本就完全蔑视任何他们的敌人,是以他们才如此悍然,连一言都未发,就选择用手里的武器来说话。
  无知者无畏。
  这五个字就能完全概括他们眼下的状态。
  当他们对上强悍王宫侍卫时,他们在自己鲜血喷溅,感受到以前很少体会的深度疼痛时,才开始绝望,并伴随着浓浓后悔。
  可惜这些王宫侍卫根本不给他们表达后悔,甚至是放下武器求饶的时机。
  人数上本就占据绝对优势的王宫侍卫,五打一,每一组人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全任务,一个个从金沙镇前来帝都的暴徒,几秒后就已经死不瞑目倒在血汩中,由他们自己的鲜血汇集而成的血汩。
  眼看一个个属下死在当场,周风之不但没有惧怕,相反更加疯狂,狂挥他的鬼头刀,眼睛血红,一刀接一刀劈向企图靠近他的王宫侍卫。
  身上刀伤逐渐增多,如同一个血人,可周风之反抗的力度不仅没有减弱,而且越来越强悍。
  陡然,他突然向最近的一个王宫侍卫扑去,鬼头刀被这个侍卫一枪挑落,他不退反近,大嘴一张,牙齿死死地咬上这王宫侍卫的喉咙。
  被咬中的王宫侍卫,不能发声,但身体剧烈挣扎,挣扎到鲜血四溅,依旧不能摆脱周风之,身体反而越来越虚弱,直至颤抖着往地面瘫倒。
  叮,叮,叮!
  被周风之疯狂的攻击,吓得胆寒的王宫侍卫,尽管占着人数优势,却无一人敢再选择近战,为惨死同伴报仇。
  无数根不同颜色的长枪,从四面八方同时一探,如一张交错的网,将周风之整个人死死地锁定在地面。
  依旧在疯狂挣扎,满身是血,周风之一边挣扎,一边努力扬起丑陋的脸放声威胁:“你们到底是谁?居然敢如此对我,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王的救命大恩人,就算他就在面前,面对老子也要礼让三分,别让老子活着见到王,否则,老子一定叫他将你们全部杀死,杀死!”
  王宫侍卫们缓缓围拢,眼睛里只有无法掩饰的嘲讽与鄙夷。
  为首的王宫侍卫走至周风之身前,一脚,直接踩上周风之扬起的右脸,将他脑袋硬生生踩得紧贴地面,完全走形,接着他冰冷低语:“让王杀死我们,恐怕疯子你还不知道,让我们抓捕你的命令,正是王亲自下达。”
  周风之一怔,眼神越发疯狂。
  “老子犯了什么罪,凭什么要抓拿我?我不服,皇甫祥云,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杂碎!”
  旋即,周风之破口大骂,对象却是皇甫祥云。
  为首的王宫侍卫眉毛一皱,双手突然轻脆拍响三声。
  有两个侍卫立刻合力将散落于地面的一口漆黑大箱,与一根漆黑长棍抬至周风之身前,放下,砰,石板地面似乎都被震裂。
  紧接着,一个侍卫用手里之剑,一刀切下漆黑大箱一角。
  噼啪,一角掉落,而箱子缺口处,是一片金黄闪亮到亮瞎人眼的颜色,那根抬箱子的粗粗棍子,下一秒被另一个侍卫一刀斩断,切口同样是一片金黄,除了外表刷着一层薄薄黑漆,无论是箱子,还是抬箱子的粗棍,全部由纯金打造!
  为首的王宫侍卫眼中火热一闪而过,谁会看着金子不动心,而且是那么庞大数量的金子,不过只是瞬间,他眼睛里只剩下一片冰冷,不屑轻语:“证据?这就是铁证,周疯子你主动送上门来的铁证,五十多个同样大小的黑箱子,全部都是由纯金打造吧,每隔半年,你就会从金沙镇回帝都休养一个月,每一次你带回来的同样大小箱子,不会少于今日数量,这些玩意只要搜查你在帝都的宅院,肯定会搜出更多,以你布政使一职,就算再加上所有属下每个月的报酬,恐怕有几万个周疯子,这些年来不吃不喝,也根本获取不了这么庞大的金子,你,还有何种辩解?”
  “呸!老子每个月上缴给王族的黄金数量,可是一分都不少,多的,自然应该全部归老子!”脸色不变,周风之即使脑袋被踩在地面,依旧不改狠色,嘴里还是大声嚷嚷:“老子不与你们这些杂碎多说,叫皇甫祥云来,老子与他谈!”
  “放心,王一定会见你的。”为首的王宫侍卫眼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阴阳怪气回答,顿了顿,右手一挥,一声令下:“带走,将这王朝最大的蛀虫,直接押入黑狱!”
  满身鲜血的周风之,被五花大绑拖走。
  同一时刻,孟小虎也在行走,带着一群族人,从传送阵所在的石崖上,沿着一条紧贴陡峭石壁,由人工在石壁上硬生生开凿出来的石阶缓缓下行。
  石崖下,是一片狭窄带状的碧绿。
  这绿色如此突兀的出现在一片黄沙连天的沙漠中,简直如同一颗明珠,沙漠中的绿洲!
  绿色代表希望,更代表水源。
  在不着边际的沙漠中,水,绝对比金子更宝贵。
  金沙镇,事实上距离金戈王朝的国土很远,远到如果用步行,走上半年也不嫌短,不过这还是在,忽略变幻莫测、残酷无比沙漠影响的前提下,因为在沙漠中,辩明方向本来就是一个问题,普通人一旦走入沙漠,结局其实早就注定,走到死,也不可能发现这沙漠中隐藏的金沙镇。
  据传,金沙镇的发现原本就是意外,它是因为金戈王朝中一个超级强大的武者,在一次战斗后借助这沙漠摆脱身后紧追不舍的敌人时,在奄奄一息之际发现,在这里养伤的时候,他意外发现这里四周无处不在的沙子里,埋藏着数量庞大的金沙,是以,在完全调整好身体后,独自以一人之力,在这片绿洲深处的石崖腹部,刻下了一个简陋传送阵,留下一块灵石,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回到王朝后,他再用随身携带的另一块双生灵石,在帝都神殿制造了另一个传送阵,才将这一块绿洲,彻底变为了金戈王朝的一个部分,一个盛产黄金的沙漠小镇。
  同时,也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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