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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重点大学毕业,知识渊博,村人有什么问题基本都是请教他,还有重大决定也是由他一手拍板决定,口舌纷争他三言两语便可以解决,他的穿着和习惯动作甚至都会被引为潮流。村中那奇特的房子,首创之人就是我外公,其他人觉得有趣,纷纷效仿,最后以至整个村子的房子清一式都变成这般模样。
可以说,这村子的可喜变化至少有大半是外公一手促成的。
一阵药草特有的古怪味道传来,我知道离外公家已不远了。与别人不同,外公家的园子种植的大多数是药草,而非观赏性植物。
我拖着李晓加快了脚步,在园子外我就大声喊:“外公,外婆。”
“呵呵!”一阵爽朗的大笑声从屋子里传出,外公和外婆的身影从门里出现,他们虽已年老,但鹤发童颜,红光满面,精神很好,外公的眼睛更是精光闪烁,如若不是头发花白,简直看不出半分老态,见到我时他忽然楞了一下:“小逐,你是小逐?”
我笑道:“你老人家怎么连我也不认识了?”说完这话后我才记起,我这一年多的变化委实太大,若是换做以前的自己,只怕也绝对想不到,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变化再大,声音总不会改变太多的。
外公这才相信,脸上有些欣慰,以前的我是那个孱弱小子时,他费尽方法也无法改变我的体质,现在却是不药而愈了,怎叫他不高兴。但当他多看了我两眼之后,忽然神色大变,急步走上前来抓住我的手,探在脉搏上。李晓有些不明所以,但知道必定是事出有因,只是静静看着。
过了半天他忽然喃喃道:“阳气太盛,阳气太盛,过犹不及啊!”
外公不愧是医术如神,我身体有问题,他一眼便能看得出来,看他脸色似乎不太妙,我开始紧张起来,难道连他也无法解决么?那我就死定了。
外婆责怪他道:“你这人就这副德行,和自己外孙说话也不说明白点,什么阳气阴气的?别老吓人!”
李晓此时上前去行过晚辈之礼,在他们面前一向刁钻的她也不敢造次,乖巧温顺,口中涂蜜糖一样的甜。外婆见李晓人长的漂亮,又聪明伶俐,很是喜欢,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好,好,好,我昨天就在电话中听小逐他妈说过了。”
我心中揣揣地问外公:“那个,阳气太盛,是什么意思啊?很严重吗?”
李晓闻言顿时也有些担忧,她应该可以猜的多,那次春药受伤事件很有可能是由此引起的。
外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了下说:“先进屋,吃过晚饭再慢慢谈吧,我弄了你最喜欢吃的药膳。”
我听了顿时垂诞欲滴,暂时把担心抛诸脑后,李晓见我那欣喜神情好奇地问:“药膳,那是什么?”
我笑道:“是药。”
接着又很神秘地补充了句:“很好吃的药。”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赶尸
许多大酒店饭店就有药膳这玩意,这是利用各种中草药混合起来,或煮,或炒,或蒸,或焖,通过不同的亨衽方式,不同的火候,让每一种药的药性都完全发挥出来,是富有药用价值,附带开胃作用的一种高档制作方法,草药的选取很讲究,不能药性互相冲突,以免药力消除。药膳通常都价值不菲,一般人是消费不起的。材料不是特别的贵,但重在技术要求精细,过程繁琐。
外公就我妈一个女儿,也就我一个外孙,打我小时就疼的不得了,我那时身体孱弱,他就整天煮药膳给我进补,外公弄的药膳和外面的又稍有些不同,我小时服的草药寒性较重,久了的话药性沉积一多我虚弱的身体是无法承受得住的,因此他还加入了一些村里人在山上猎到,晒成干送给他的野味,如兔子,果子狸,松鼠等,可以中和寒性,药性却不会抵消。这样一来更有味道,既有肉类的香气,有有药味的清新,实在是极品。我虽然也算厨艺很高,但在这方面比起外公来还是不如。
外公外婆看上去丝毫不显老态,和这有莫大的关系。
但那已是几年前的事了,我已好久没有这机会,直是狼吞虎咽,李晓显然也是第一次吃这种东西,连声赞好,饭间外公一直有些凝重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
饭后李晓帮外婆洗碗去了,我低声问:“外公,我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很严重?”
外公不答反问:“小逐,你这一年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
我把车祸后死而复生后智力和体质突变,还有欲望膨胀之事告诉了他,但在水泥厂杀人和剑南失去理智等却是隐瞒了下来,只说是有时会控制不住的冲动。
外公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最后才道:“小逐,你身体的事我倒略知一二,但这事也许和你大脑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有一个人在,事情就容易解决多了。”
“谁?”我很好奇,外公一向心高气傲,想不到还有他如许推崇之人。
“是我大学时的一个同学,也是和我最臭味相投的人。”说到此他仰起了头,脸露微笑,似乎在缅怀什么,过了一会才继续道:“当初我们是北平医学院,也是是现在的北平医科大权威教授的两个最得意弟子,还是被称为校史上最天才横溢但也最偏激的两个学生,我们既是最好的朋友也是竞争的对手,大学最后一年,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我主要研究人身体,而他主攻人脑方面。”
我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外公继续道:“我们都对人体的奥妙非常感兴趣,我们一致认为,某些意外情况之下,如缺氧,或血液循环暂停,人肯定会死亡,但只是一种急性死亡,是脑子的死亡,无论身体多强壮的人,脑死亡就意味着不会再向身体发出指令,不再进行新陈代谢,身体亦会慢慢随之死去。但但人的大脑细胞一辈子所能利用的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假设一个人只是因现有的部分脑细胞死亡而死,肉体却是完好无损的话,如果能把其他的脑细胞激活,让其重新和身体联系起来,那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外公说到这里笑了,笑的很神秘。
我脱口而出道:“难道人会死而复生?”
外公点点头说:“理论上是这样,只要不是身体受到严重破坏,因物理原因强行被迫停止新陈代谢的情况下。还有,时间不能太长,过长的话脑子会完全死亡,只有极少部分如控制人体行走等自然反应的脑细胞会直到大脑腐烂才会不再起作用。”外公顿了一下继续说:“但因为部分脑细胞已死,所以复活的人很可能会完全丧失记忆,或者是部分丧失,视时间长短而定,但要激活脑细胞是一件难比登天之事。小逐,你听说过赶尸吗?”
我楞了一下才道:“赶尸,那是一种很古老神秘的职业啊,听说是湘西一带才有。”赶尸是一种匪夷所思之事,让死人自己行走回到自己故乡,落叶归根安葬。
外公点点头说:“我们曾猜想,赶尸最基本的原理正是激活死人的脑细胞,通过一种特别的咒语,那咒语的发音频率多半是与死人的脑电波相近,通过对耳膜的震荡,从而达到与脑细胞谐振的目的,但赶尸所激活的应是极少的一部分控制身体自然反应的脑细胞,因此那些死人依然是毫无意识,只会简单的直立行走,却没有自主能力,要不停地施与咒语,才能让死人行动,停下的时间一久就不凑效了,那只能算是短暂性的复活,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我听着这种骇人听闻的离奇事,心里是极度的震撼,但却是很有道理,我在车祸中死而复生,只怕是和这有着极大的关连。
“当时我们曾远赴湘西,去探求赶尸这奇异职业的秘密,但其择徒的要求极其严格,我们无法符合要求,只好采取一些别的手段。赶尸都是昼伏夜出,禁忌观看,赶尸匠远远便会敲着铜锣告之他人回避,也没有人敢偷看,据说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厄运,这时连狗都会被唤回主人家中。”
“赶尸途中会有一些旅店停放尸体,给赶尸匠休息之用,那种旅店到时是空无一人,门户大开,即使小偷也不敢光顾,我们那时打探好途中的停尸旅店,然后在赶尸匠到来之前进去,躲在停尸间中放置蜡烛的桌子红布幔底下,当地的习俗中,每一间停尸旅馆都会有这样一张桌子,嘿嘿,这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