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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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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归山精于铸造,而山上并无矿藏,倾之问过经验老道的铁匠,他们说子归山铸造兵器所用的矿石来自百里之外,所以山上必有暗道出口。依倾之之计可将山庄众人分批由暗道撤出,最后纵火焚山,掩藏痕迹,左鹜处倾之自有交代。这三千人经遴选,能力过人者可在倾之立足中枢后寻机安排要职,为商晟的朝务军政大换血液,余者依其所愿或回乡归里,或跟随倾之作为私家部曲——当然,这事须得钰京首肯,不过帝都之内我已获得重要支持,此等小事不在话下。”

……

最后他说:“倾之势单力微,一孤儿而已,今望庄主助我一臂之力,予我三千壮士,舍汝父子性命,来日报仇雪恨,不忘今日之恩。”跪地再拜。

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去罹曾嗤笑倾之向杜宇父子“借命”的想法是无稽之谈、痴人说梦,试问天下谁人肯将性命相借?倾之说有,呼之“国士”。

陆子归亲自挥动大旗,场下甲士观主帅旗帜迅速集合,瞬间鸦雀无声。

“众位兄弟,今日集结各位于此,是要向大家介绍一个人。”陆子归转头目视倾之,倾之抱腕上前,陆子归郑重道,“故王上次子,我们锦都的公子!”

三日前念恩堂中发生的事陆子归严令在场之人守口如瓶,故而庄中众人并不知道山庄发生了大事,也不清楚庄主为何忽然召集大家演练,此话一出,大家倒都心中了然了。锦都二公子花倾之的事迹山上众人多多少少也有耳闻,花氏尚有后人本就是个鼓舞人心的消息,而倾之所作所为更是令众人感佩。

倾之一番话先自述身世、痛斥商氏,后慷慨陈词、誓言复仇,众人见他昂藏似金、器宇轩昂、谈吐不俗,不由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金戈相击以为掌声。

阮阿虎溜溜着双目,流露出与其年龄不大相称的目光。阿虎二十三岁,是三位千夫长中最年轻的一个,其余两位分别是三十七岁的宫达和三十二岁的綦钺。

陆子归留倾之与山庄兄弟痛饮,倾之当下答应。是夜,山中篝火通明,饮酒吃肉,闹至深夜。倾之虽是千杯不醉的酒量,但见周围喝倒一片,又有些犯困,便以天为盖以地为席,枕着破晓和衣而睡。待他渐渐睡熟,一个四足着地,交替前行,好似野兽的黑影悄悄靠近。黑影打量了倾之一番,握住破晓。将抽未抽之际,倾之猛一翻身,一手扼住来者咽喉,一手擒住来者偷袭的左手,那人的右手则被倾之翻身弹起之际翘起又落下的破晓砸到,倾之一膝跪在破晓上,那人右手被死死压在了剑柄之下。来者分毫不能动弹。夜寂无声,二人对视。

来人目光炯炯如豹,倾之笑言,“阿虎兄弟若是喜欢破晓,直说于我便是。”说着松开阿虎,起身一脚勾起破晓,握在手中,递向前去。

阿虎起身,并不接破晓,而是用不大的声音说了句,“兄弟们都起吧。”

原来,竟无一人醉。倾之大笑,众人亦笑。

倾之在子归山上逗留了七日,七日,足够完成许多事情,比如开诚布公、歃血为盟、分批将两千七百一十四人撤出子归山——并不需要外人接应,他们平时也常出山,在山外都有自己的去处。七日之后,子归山竟成了一座空山,倾之手提杜宇父子人头最后一个离开,他身后是以桃花烬燃起的熊熊烈火,火光冲天。

最后一眼回望子归山,那火烧得如同十几年前璟安葬身的桃花林。

末世般的红艳。

……

……

倾之在留给初尘的信上说“往子归山,少则十日,多则十五日还”。第十日上倾之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十五六岁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临终前对倾之唯一的托付,他的女儿云英。倾之向来不惮将“仇人”留在身边,去罹便是一例,然而陆云英又有不同,倾之几乎可以确定在他第一次说出要取杜宇父子项上人头的时候陆云英就已经开始恨他,并在杜宇父子死后恨他入骨。

小花儿见陆云英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咋了咋舌,拉拉初尘的衣袖,附在她耳边低声道:“小姐,不会又是一个沈植兰吧?”她可怕了这些冷美人了。

初尘底下踢她一脚,面上正色,迎上去道:“倾之,这是谁家的妹子?好生英气。”忙不迭热情地将两人拉进屋来,吩咐人端茶倒水。

陆云英觑她一眼:这该是女主人了。

倾之将仆从遣退,向众人介绍了云英,又对云英一一介绍了众人,最后她对云英道:“为掩饰身份,以后就不要叫陆云英了,正好恢复本姓,叫杜蘅如何?身份方面不用担心,我会替你安排妥当。”其实他已然预备了。

云英不爱搭理倾之,不置可否;众人便都当她默认了。植兰冷眼打量一番陆云英,道:“府中这么多出个人,恐怕不妥。”她的分析不无道理:不可能让云英留下来做丫环使女,可倾之刚刚烧了子归山,家中多出个人,难免引人联想。

“依大嫂之意如何?”

植兰道:“要留在府中,得有个妥当的身份。”她目光绕了一圈落在去罹身上。去罹猛然被这素日里冷淡的嫂嫂一注视,直觉不好,竟被“看怯”了。植兰只是看了看去罹却并未说话,倾之与初尘交换眼色明白了植兰的意思。

若要留下云英,此事宜早不宜迟。倾之对云英道:“委屈姑娘与我二哥择日成亲,假扮夫妻。”竟是半点没有争取去罹的同意,后者要恼,却听初尘道:“陆伯父与陆大哥为锦都舍生取义,我们自然该保护杜蘅妹妹,二哥不会不同意吧?”

如何能不同意?怎么能不同意?初尘是他唯一心动过的女子,尽管这心思因与倾之的兄弟之谊刚刚萌生便被去罹扼杀,可对初尘,感觉仍是与众不同。

云英不似平常人家的姑娘,她从小舞刀弄枪,与山庄中的男孩子一起长大,常被人笑称“颇有寨主风范”,既是假扮,她丝毫不觉得羞怯。她答应了父亲要看着花倾之一步步实行复仇计划,若有一日他有违誓言,她便要代父兄手刃叛徒。

看一眼花倾之,云英心下冷笑:他也必要留下她吧。毕竟身后之事无人能够掌握,于是父亲便要花倾之喝下一碗毒酒,毒性会在十年后发作,只有她有解药,一方面督促花倾之复仇,另一方面也是对她的保护——为了解药,花倾之也要留下她,保护她,受她的监督和制约,至少十年。

既然无论从她还是花倾之的角度都要她留下,那么一个适当的身份就十分必要。瞥一眼去罹,长相不错,云英对他虽无好感,但至少也无甚恶感。

去罹便只能在心下哀叹了,人家姑娘都不扭捏,他还能矫情吗?

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约子归山之事会被人诟病,不过俺不大喜欢完美角色。

初尘遇险

【章十七】初尘遇险

杜蘅被初尘拉了来换衣裳,她坐在床头,冷眼瞧着初尘翻箱倒柜,忽而冷冰冰地问道:“你们把我留下,不怕我对花倾之不利吗?”

初尘的心猛跳了两下——她其实是怕的。她从第一眼就觉出杜蘅眼中身上甚至满心都是毫不收敛的杀气,即便她有十分把握杜蘅不会伤害倾之以破坏其父兄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复仇大局,但那股强大的怨憎仍是让她隐隐不安,仿佛将要发生什么。所以她才将她单独引来,有些事,预先沟通一下,即使不能化解,至少可以缓和。初尘转身,不答反问:“你今年多大了?”

杜蘅对初尘的避而不答不满地蹙了蹙眉,但仍是道:“十五,春天生的。”

初尘笑道:“那我正长你一岁。不过以后却要叫你二嫂了。”

“若不习惯,叫我阿蘅便可。”她也不习惯被人呼之为“嫂”。

初尘但笑不语,从柜里挑了几件衣裳放在床上,都是些红红绿绿、分外鲜亮的颜色,杜蘅在山中穿惯了灰蓝黑白,不由挑了挑眉。

初尘展开件桃红半臂往杜蘅身上比,杜蘅皱眉向后闪躲,初尘佯作未觉,兀自摇了摇头,似是不满,又换了件翡翠色襦裙。初尘如此这般一劲儿将艳丽的色彩往杜蘅身上招呼,后者因此分了心神,这时初尘才闲话家常般对她说道:“你不知道吧,二哥跟倾之原也是‘仇人’呢。”杜蘅眼神轻蔑,显然不信,初尘续说道:“二哥的父亲原是玄都派来锦都的密探,在锦官城陷落时追杀倾之兄弟,亲手杀了倾之的大哥,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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