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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日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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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峰在解开袋子的一瞬间皱起眉头,然后两手撑在大理石桌面上瞪她。

“?”

“我不要葱——你明知道的!”他的表情几乎像在发怒。

但她知道他不是,他不过是……心情很差。

她没有辩解,径直走过去,拉开他厨房某一个抽屉,拿出一只银色的汤匙,平静地说:“大概是我忘了,用不着冲我吼,我帮你挑出来就是了。”

说完,她真的开始帮他挑葱,她挑得很仔细,像是小时候在课堂上从一堆桑叶中挑出已经开始腐烂的那些,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等着吃的不是蚕宝宝,而是一个心情很差的男人。

“好了。”她把两只白色的一次性塑料碗推倒他面前,然后拿起银色汤匙直接开始吃另外那碗,汤汁表面布满了绿色葱花的,但她却吃得津津有味。

项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仿佛她在吃的是蟑螂而不是葱,又仿佛……她说不清楚,难道那是感激吗?但明明没可能啊……

他也转身从她刚才打开的那只抽屉里拿出同样的银色汤匙,认真吃起来。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只听到他们嘴唇与汤汁碰撞的声音,粗鲁却引人发笑。

梁见飞转过身,忍住笑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自己的早午餐。

“我是来追债的。”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用纸巾不着痕迹地抹了抹嘴,对项峰说。

但畅销书作家显然并没有要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仍然自顾自地吃着第二碗馄饨,然后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咀嚼的同时却还保持着的异常清晰的口齿,说道:“如果今天晚上我感觉好一点的话,会开始构思的。”

“但人家后天就要了!”

“那就请他(她)等一等。”

“你……”她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尽量忍住心里的怒意。

“或者让他(她)另请高明。”他说这话的时候,眉毛也不抬一下。

梁见飞双手抱胸,舌头舔了舔粘在智齿上的一颗葱花,她早该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当初根本就不应该逞强去答应那个新来的杂志主编。

“算你狠!”她丢下这句话,就拎起背包走了。

临要出门,她又转回身,板着面孔,低声说:“明天下班之前——或者后天上午——好歹先给我一、两万字,可以吗?”

她看着他,这几乎算是她最大的让步,就差没有说“求你了”!

项峰喝了一口汤,放下碗,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缓缓说:

“请你,出去的时候记得关门。”

梁见飞的表情在一秒钟之内飞快地转变着,奇怪的是,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发怒的迹象,而是微微一笑,优雅地转身消失在门后——然后,不出所料的是门框被撞击后发出的“砰”一声巨响。

项峰揉了揉耳朵,把餐桌上的一次性塑料碗收到垃圾桶里,银色汤匙被丢弃在水槽,他倒了一杯温水,裹着毯子回卧室去了。

一(2)

回到办公室以后,见飞踌躇了一会儿,起身来到走廊的另一头,去敲李薇办公室的门。

“不好意思,”她开门见山地说,“关于项峰的约稿,出了点问题。”

李薇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到她脸上,嘴角有微笑,但却是公式化的,意思是:怎么了?

“他……最近很忙,”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找了个听上去很假的理由,“后天可能只能交一部分。”

李薇鼻梁上那副厚重的镜片后面,其实是一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只是当这对眼睛配上那微微上翘的眉毛,会给人一种极其犀利的印象:“一部分?”

“……比较小的一部分。”其实,她根本没办法肯定他能够交出些什么来。

李薇用那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打量了她几秒钟,视线又转回电脑屏幕,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敲击着:“我知道了。”

梁见飞明白自己已经在这位新来的杂志主编面前丢了脸,经理几个星期前跟她介绍李薇的时候,说希望她们以后通力合作,甚至有要她帮李薇一把的意思,但现在看起来——也许她根本帮不了什么。

“我会尽力的。”说完这句,她就退了出来。新买的黑色平底皮靴踩在走廊那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嗒嗒”的声响。

还能说什么呢,既然很多事是自己无法改变的,那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这天下班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可地上还湿漉漉的,见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靴子,鞋底的两侧已经有泥渍,不过幸好不算太丑。她站在办公大厦门口,抬头看着早已一片漆黑的天空,心想: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在这样的天气穿这双新买的鞋子啊……

几秒钟之后,她终于想起了这个无聊问题的答案——因为她晚上还有约会,堪称“十分重要”的约会。

深蓝色的休旅车再次上路,周一傍晚总是出奇得顺畅,她很快到了某家餐厅门前,那餐厅的招牌永远是缤纷且刺眼的霓虹闪烁——跟汤颖高调的作风非常相符。

她把厚重的外套留在车里,对着倒车镜整理一下身上那件稍显单薄的毛衣,又批上一条大大的披肩,便走进餐厅。大概人们都被那刺眼的招牌戳到眼睛了,所以在这样的高峰时段,店堂里的客人并不太多,她稍稍环视了一下,就看到一只裹着粉色短袖衫的手臂在向她挥舞。那只手臂的主人相当漂亮,简直可以用“艳光四射”来形容,见飞撇了撇嘴,快步走过去。

“你终于来了!”汤颖的嘴角微微向外拉扯着,嘴唇露出一个刚刚好的弧度。梁见飞不禁愣了愣,转头毫不避忌地开始打量起坐在汤颖对面的男士——果然,长得还不错——不然,汤颖也不会如此故作端庄。

见飞在心里露出一个无奈的微笑,大方地坐下,听到汤颖说:“陈先生,这位就是我表姐梁见飞,我妈妈在电话里跟你提起的女孩。”

“女孩”那两个字着实让她打了个冷颤,但她还是克制着要笑场的冲动,看着陈先生的眼睛,说:“你好。”

对方也礼貌地回了她一句,不过她看得出来,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

“我表姐人很好呢,”汤颖的声音温柔得像春风,“也很能干,在出版社做编辑。”

见飞很想纠正说“是出版公司而不是出版社”,可是看到陈先生看着汤颖的眼神,又忍住了。

汤颖的话让她想起上午的那两碗小馄饨,想起自己摔项峰的门,又想起李薇那一句“我知道了”,于是心情忽然没来由地低落起来。

那家伙现在在干嘛呢?会真的在构思吗?如果明天下班前或者后天上午他能交一、两万字来,她怎么也能够拿去跟李薇商量一下……但如果他交不出呢?一个字也交不出呢?她真的可以说出“另请高明”这句话吗?

“表姐,”汤颖碰了碰她的手臂,“表姐,陈先生问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呢……”

梁见飞这才回过神来,她定定了看了汤颖一眼,又看看对面那个男人,终于决定不要再继续忍受汤颖那一句句假惺惺的“……呢”。

“是这样的,”她调整了一下坐姿,直视对面的男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你骗来参加这次相亲的,我想说的是……我已经三十岁了,而且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基本上不会是你要找的人。”

陈先生怔怔地看着她,像是惊呆了。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推到他面前:“这上面有汤颖的电话,你有空可以打给她,今晚就可以——但是得在半个小时之后。现在,我找她有点事情,所以先失陪了,账单麻烦你应付一下吧,幸好我们还没开始进入点菜的程序——主要是,我不想浪费不必要的精力和物力。”

“……”

“就这样,”她露出一个有点可爱的公式化的微笑,然后脸上所有的表情在一秒钟之内又消失得一干二净,“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说完,她拉起身旁有点恼怒的汤颖,快步走出餐厅。

“嘿!”汤颖坐上蓝色休旅车,终于忍不住露出泼辣的本色,“你知道为了陪你来参加这见鬼的相亲,我推掉了多少约吗!你这样我回去怎么跟我妈交代?”

见飞一声不吭地从后座上取来一只厚厚的牛皮信封交到汤颖手里:“下周一之前,把这些书的书评给我好吗,每个差不多500到1000字,要写得……‘纽约时报’一点。”

很少有人想得到,汤颖那胸大无脑的外表之下,其实包裹着一个极具才气的灵魂,就好像面前这家闪烁着俗气招牌的店里竟然能够提供有品位的菜色一般。汤颖是个多面手,专栏作家、影评家、书评家……凡是发表评论的工作她都能做得很好。

“天呐,又是‘纽约时报’,你们饶了我吧……”汤颖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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