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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龙凤之间饰共翠云九十片,翠叶七十四片。冠口金口圈之上饰珠宝带饰一周,边缘镶以金条,中间嵌宝石十二块。每块宝石周围饰珍珠六颗,宝石之间又以珠花相间隔。”
见朝凤看的仔细,清露自然也跟着高兴。她丝毫不敢怠慢,连忙上前解说道:
“凤冠有博鬓六扇,每扇饰金龙一条,珠宝花两个,珠花三个,边垂珠串饰。全冠共有宝石一百二十一块,珍珠三千五百八十八颗。凤眼共嵌小红宝石十八块。”
朝凤笑了笑,伸手把凤冠放回到原处。
“怎么?殿下不喜欢?”清露看着朝凤的表情,小心翼翼的问道“莫不是殿下还嫌东西不够好?”
朝凤摇摇头“东西是好东西,可惜金玉太过冰冷,沉重的叫人难受。”
“这。。。。。。”清露迟疑了一下“要不然奴婢去求皇后娘娘,请求娘娘换个轻巧些的可好?”
“傻丫头,若真的什么都能换,又何必辛苦?”朝凤摇摇头,轻轻地点了点清露的额头“时候不早了,帮我更衣吧,莫要误了吉时。”
《礼记。昏义》中规定,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应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之后,男方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方家收下,故称为‘纳‘。
问名,男方家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的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
纳吉,男方家问名之后,已经卜的吉兆,男方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
纳征,也叫纳币,纳吉之后,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请期,纳征之后,男方家选择良辰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去告诉女家,求其同意。
亲迎,新朗亲迎至女方家迎娶。
既是和亲,自然与普通的迎娶之事有一定的区别,不但省去了纳采、问名、纳吉。就连形势上,也与大夏传统的公主出嫁有很大的区别。
所省略的礼节,都由一个‘求婚’代替,而这里的求婚又打上了抢婚的痕迹。从中可看出和亲公主的婚礼是“战时”婚礼;即在战争紧急情况下举行的婚礼;没有一般婚礼的从容不迫;因而显得较为紧促。
朝凤骑在马上,她的身边是两队军队。一队是大夏的,一队是匈奴的。虽说只是走个过场,可谁也不想轻易的认输,不知不觉中,这场表面上的抢婚,竟然带上了肃杀的味道。
匈奴那队带头的自然是莫离,他见朝凤看自己,便冲朝凤点点头,然后笑笑。莫离的笑容很轻松,甚至还带有一丝的不屑,仿佛完全没有把对面整装待发的军队当成是一回事。
出乎意料的,大夏带头的竟然是忻明。
他来干什么?朝凤皱皱眉,实在有一些想不明白。要知道为了扮演之前的‘忻明’,他一直小心翼翼从未显露过他善武一事。再者,大夏与匈奴的兵力悬殊太大,若是守亲败了,自然会因为无能受到厌弃。即使侥幸胜了,却也实在没有什么好处。
以忻明的性格,是决计不会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的。朝凤摇摇头,却还是没有想出一个结果来。
忻明的表情很严肃,难得的,竟然一丝笑意都没有。忻明见朝凤在看自己,也只是向朝凤点点头,然后就不再多看朝凤一眼,只是盯着莫离,眼睛里有一些叫人看不明白的东西。
“梆——”随着一声清脆的锣响,抢亲正式开始。
ps:
喵的掉节操之作啊啊啊啊啊,若是打赏多的话,下一章就果断肉了。
第二十三章 抢亲
鼓点敲击的很急促,听的人都有一些热血沸腾的感觉。
大夏的军队组成环状,把朝凤围绕在中间。因为只是礼仪性的抢亲,所以将士们配备的并不是刀具,而是一条一尺来长的木棒。
忻明骑着马,在圆环的前方,不时的发号可令,改变阵型。虽然他是背对着朝凤的,可是朝凤却总觉得他在看着自己。
相比于大夏的主动出击,匈奴那边安静的故意。莫离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可是每一个人的配合都极其的巧妙。他们的动作很整齐,就连马蹄落下的节奏都一样。
匈奴的军队排成一纵队;以极缓慢的速度慢慢前进着。他们围绕着大夏的军队巡视着,却并没有任何的动作,就连头都多摆动一下。他们只是在一边仔细的观察着,就像正在狩猎的狼群。
莫离独立于他的队伍中,就像一个旁观者一般,冷静注视着这场战役。可是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全军都被莫离领导着,他更像是一只头狼,冷静的注视一切。
就像是之前有过约定一般,匈奴那边慢慢地收紧队伍,形成一个包围圈,一点一点的向大夏逼近。但又没有采取进攻措施,只是围堵,驱赶着大夏的军队。
忻明退到朝凤身边,命令道“全体突击。”
随着忻明一声令下,大夏的队伍由环状,改为线形状,在匈奴的队伍中寻找突破口。
朝凤皱皱眉,她总觉得有一些奇怪。她侧头看看身边的忻明,正好忻明也在注视着她。
“听说和亲的事情是殿下提出的?”忻明看看朝凤,问道“为什么?”
朝凤笑笑,似不习惯忻明的严肃“为了家国安宁,为了百姓乐业啊。”
“呵呵。”忻明挑了挑嘴唇。似听见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殿下什么时候有了天下的大爱了?说实话吧。”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不想留在大夏了。”朝凤勾了勾嘴角,表情似有几分无奈“我之前发生的事情,世子应该听说了吧,我实在不想留在这个叫人伤心的地方。可是谁会娶一个名节败坏的女人呢?所以,我就干脆嫁到塞外去好了。”
“我的封地在蜀地,虽还在大夏版图之中,却事实上与大夏隔绝。”忻明看着朝凤,认真道“若是我愿意娶你,你可愿当平南王福晋?”
朝凤挑挑眉“怎么?世子爱上我了?那可真叫朝凤受宠若惊。可是福晋不适合我。还是王后好听些。”
忻明沉默了一下,看看朝凤笑道“是啊,殿下哪里是会屈居人下的呢?是忻明多言了。”
朝凤皱皱眉。她能感觉到忻明的情绪在变换,却不知道为何?罢了,懒得管了,自己的事情已经这般的繁杂了,又哪里有空在去管这些?
“殿下会马术的吧。”忻明看着朝凤笑笑。扬起手上的马鞭,狠狠地往朝凤的马上抽了一下。马匹受惊跃起,吉服的飘带随风摇曳,颇有些美感。
朝凤拉住缰绳,俯下身子,紧贴马背。夹紧马腹,好叫自己不会掉下马去。
“果然,还是不想看见殿下那么简单的被别人带走啊。”忻明笑笑。把木棒横在胸前,策马向莫离奔去“还请陛下赐教。”
出乎意料的,莫离瞬间褪去了刚刚的懒散,就像是一头睡醒了猎豹般,警觉的注视这个胆敢侵入自己领地。觊觎自己所有物的家伙。
莫离微微一用力,木棒便被一分为二。莫离把尖锐些的那头。狠狠地扎入马匹的身体内。
“吁——”那马吃痛,尖锐的哀鸣一声,从地上一跃而起,近乎与地面垂直。
这马匹虽不是行军用的战马,却也高大健硕的紧,更莫要现在它是拼命挣扎了。随着鲜血的滴落,那马疯狂的晃动起身子,似想要把那个让自己痛苦的罪魁祸首摇落。
可是莫离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般,笔直的坐在马上,一动不动。甚至还把木棒又插紧了些。
只见莫离拉着缰绳,手臂一转,马头便被他调转了一个方向。此时的莫离身上有一种让人畏惧气势。如果说他刚刚的安静,只是蛰伏,那么,现在,狩猎开始。
马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苦痛,却无法得到解脱,只得不停的加快奔跑的速度,希望可以跑过那可怕的怪物的折磨,却不想,那让自己痛苦的根源就在自己的身边。
因为疼痛,那马的速度极快。同样的,带来的冲击力也极大。都不用近身,忻明就能听见那破空的响动。
“砰——”木棒相击的那一瞬间,忻明能清楚的听见自己骨头和肌肉的哀鸣声,手臂被震的发麻,几乎就快要握不住木棒,可是更为严峻的是自己身下的马似乎被惊到了,开始发出不安的响鼻声。
忻明好不容易稳住身子,想要迎击上去,可是身下的马却生了退意,不论如何也不愿多动一步。
“光有决心可不能改变任何东西,比决心更重要的是能力。”莫离勾了勾嘴角,似有一些嘲讽。
“是吗?”忻明回抱一笑“那还请陛下看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