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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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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先回答清露的问题,子珈只是安安静静的看着朝凤。似是在询问她的态度。看着子珈突然冷下来的脸庞,朝凤皱皱眉。看来真的是有很严重的事情了,要不然子珈不会是这个表情。虽是这样想的,可是朝凤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会客观的面对。

“一诺千金。既然楼主已近答应了。那么不管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都还请楼主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收起脸上的所有表情,此时的子珈,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泥质的雕像,有一种说不出的距离感。她看着门外,慢慢的开口道“刚刚的话大人也听见了吧,那还请大人进来吧。”

只听见门外一阵轻响,一个穿着匈奴三等下人衣服的男子进来了。有人进来,清露的第一反应就是盯着看。只见那男子低着头,看不清到底是个什么相貌,不过既然子珈称呼他为大人,那就说明品级应该还是不错的。就在清露觉得没意思,想要移开目光的时候,却被朝凤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

“是你,张彬知。”很难形容朝凤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到底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这个声音,实在是听的人心都跟着冻起来了。倒不是说其中有多么深刻的恨意,甚至就连感情都很少,只是听的人实在不舒服“说吧,你的来意是什么,能够出的价码又是多少。”

可以说这个情况,已经比自己猜测的好太多了。子珈偷偷的在心里松了口气,楼主对张彬知恨的有多深,自己是知道的明明白白的。毫不夸张的说,若不是因为张彬知,若不是以为他害死了楼主的母亲,那么今天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也许此时的楼主,就像现在的辰星一般,只是个可以笑着画画的小姑娘。而不是一个双手沾满了鲜血,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杀器。

“我。。。。。。老臣的确是有事情要求娘娘。”对于朝凤反应诧异的,可远不止是子珈一个人。今天来匈奴,张彬知都已近准备好了流血的打算了,甚至都根本没有奢望过,自己今天可以完整的出门。

随意的点点头,朝凤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对于张彬知,自己不是不恨。若是可以,自己也希望可以手刃这个禽兽。抬起头,朝凤静静的看着张彬知的脸,就像是在审视一样什么东西。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或许真的只有一无所有了,才会对什么都看得开。

或许真的是自己成长了,朝凤对许多的事情,都有了不一样的看法,甚至就连一直逃避的,母亲的事情,也可以冷静的思考了。母妃的问题,看似是张彬知为了一己私欲而陷害自己母亲的,可是仔细想想,却远不止是这么简单。

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金人流传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表达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

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幼年丧父,由母亲养育成人。传说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精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曾经拜周侗为师学习武艺。 1124年21岁从军为宗泽部下,屡建战功,尝以八百岳家军大破万五金兵,声名大噪。历官御前忠武统军、鄂州驻答诸军都统制使、河阳等三镇节度使。

在1126年靖康之变,金兵攻破开封,北宋覆亡。1134年,岳飞首次伐金,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1136年再次北伐,占伊阳、洛阳,后因孤军作战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飞在这次北伐中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为什么这首词第一句就写“怒发冲冠”,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愤怒的感情?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作者的理想,与现实发生尖锐激烈的矛盾的结果。岳飞在少年时代,家乡就被金兵占领。他很有民族气节,毅然从军。他指挥的军队,英勇善战,接连获胜,屡立战功。敌人最怕他的军队,称之为“岳爷爷军”。岳飞乘胜追击金兵,直至朱仙镇,距离北宋的京城汴京只有四十五里了。金兵元气大伤,准备逃归,还有不少士卒纷纷来降。岳飞看到这样大好的抗战形势,非常高兴,决心乘胜猛追,收复中原。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当时的宰相秦桧,为了和金人议和,一日连下十二道金字牌,令岳飞班师回朝。岳飞悲愤万分,说“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不过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秦桧把岳飞看成是他投降阴谋的主要障碍,又捏造说,岳飞受诏逗留,抵制诏令,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害死。岳飞被害时,才三十九岁。

世人都因为喜爱岳飞,而厌恶害死了他的秦桧。可是事实上,宋高宗耽心如果岳飞取胜,可迎徽钦二帝回朝,宋高宗天子地位可能不保。二则是,为讨好金人,以利和谈。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高宗本人无后,而岳飞屡次上书建议高宗为社稷安定着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讳。岳飞用十二道金牌才被召回更显得拥兵自重。所谓“莫须有”罪名是指其拥兵干涉立嗣,不需要罪名就可处死。所以秦桧的行为,可以说是宋高宗一手指示的。而母亲,则就是岳飞。

第一百八十七章:贪官的养成

不是所有的过往都是美好,还有许多我们想要擦去,却擦不去的残痕。有人说,疼痛的往事可以选择忘记,可纵算忘记了,并不意味着就真的不存在。既是省略不去的过程,就只好默默忍受,只当是年少不经世事,所犯下的无知错误。

“您是知道的,而我也不打算掩饰。”张彬知笑笑,表情有些无奈。可即使是这样,他的背也还是挺的很直。清露终于看清楚了他的脸,怎么说呢,有一种人就是天生一副忠良的样子,就是骨子里面再卑鄙无耻,也叫人觉得他一定是个好人,而张彬知就是这样的例子。

若不是之前,自己就听说过张彬知的所作所为,那么自己一定会以为来了个忠臣。清露在心里摇摇头,可惜人实在是太恶心了;白瞎了这么一张侠肝义胆的脸啊。

“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娘娘自然是知道。而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如此贪婪的。”看着朝凤,张彬知微微地吸了气,平复了一下心情,便开始像朝凤陈述起自己的过往来“我出生在福建副都统常保家中,三岁时母亲因难产而去世,临终时产下弟弟和琳,父亲常保在我九岁时亦因病去世,幸得一位老家丁和父亲的一位偏房,保护我们兄弟才能免于被赶出家门。”

还当真应了那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一边听着张彬知的叙述,清露一边在心里摇头。想不到这样的混球,居然也有这样叫人动容的过去。不过就是过去的故事再凄凉,也不能成为他害人的理由啊。

“我就任侍郎后,有位叫安明的笔帖式送礼给我,希望能够升为司务。所以向我贿赂。我起初清廉为官,当然不会接受贿赂,但他向安明保证会向尚书丰升额提拔安明。这令安明十分高兴。所以安明对我百般依顺,我便向丰升额保举安明就任司务。安明任司务后。立即送了一颗玉给我,我婉拒不收,五日后,安明收到老家的信,说安明父亲已经离世,叫安明回家奔丧。”

似是又想起了以前的日子,张彬知说话的语速开始变的很缓慢。声音也比刚进来的时候,要低沉上许多。毕竟想要直视自己的过去,的确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按大夏的体制,父母过世。要回家守三年丧,这安明刚升职,不想回家守丧,所以就隐瞒下来。但被尚书丰升额查出。丰升额,联同权臣永贵。一同弹劾我包庇安明。不料我早就从永贵之子,伊江阿得到消息,连忙写了两份奏折,一份送交军机处,一份自己留下来。”

说道这里。张彬知笑了笑。似是在夸赞自己聪明,又是在嘲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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