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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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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二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侍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还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嗟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札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借“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镶嵌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盔。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戳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

是以,他攻出这一枪之前,早已想好了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的应变法。

他总共想好了十招,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绝!

但他就算能想到孙青霞及时避得了,也想不到他会立即反攻。

“剑花”当头而开。

余华月空然用手一拳打在自己的鼻梁上。

“格”的一声,他的鼻梁发出了仿似折断的声响。

——这个要害关头,这人打断自己的鼻子干什么?

鼻梁断了,会疼。

但看余华月的模样,痛的绝对不会是他,而是他的敌人。

他的鼻子就像一个机关。

一个枢纽。

——那就是说,往那儿一按,某种机关就会即时发动。

对余华月的敌人而言,这通常就是他们丧命。丧生的时刻。

因为余华月这往自己鼻上擂一拳,竟把他原镶嵌在耳上、颔下、唇上、眼上的竹签,一股脑儿一蓬银斜雨似的全迸喷出来。

全激射向孙青霞。

六、我已认输

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色:

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

这是一个事实。

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邪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在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

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

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

一发不可收拾。

“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

所以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

孙青霞在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

“流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

——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锏,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

果然得手!

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

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好对方?

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

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

孙青霞倒下了。

——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

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次使用过这“夺命飞签”。

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

“你怎么在暗哭上淬此厉毒?”

“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

“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

“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

“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脚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免残忍!”

“毒药本是残忍的。毒死的最好,毒不死的,至多,我加一枪戳死算了。”

“可是……我们‘飞斧队’的暗器是从不淬毒的。”

“你们用的是斧——我用的才是暗器。”

“你!——你不配用斧!”

终于,余铭铃不知激于义愤,还是实在瞧不顺眼这个心狠手辣而又离经叛道、自私自利但又有过人之能的同宗,到底还是逼余华月退出了“飞斧队”。

这使得余华月到头来还是加入了“流氓军”。

他的方式依然不改。

风格依旧。

他的“飞签一杀”依佯淬毒。

——淬的依然是“拉柴”之毒。

一种专门破坏人的脑神经中枢,使人的心、肌、神智全遭彻底破坏的毒。

恶毒的毒!

好毒!

至少,这毒已毒倒了孙青霞!

问题是,就算余华月的竹签没淬毒,孙青霞也一样不会好过。

因为他已着了余华月的“飞签”——小妖怪发射竹签的方式和手法是直接而了当,竹签自他脸上什么部位射出米,就射打向敌人的同样部位去:

没有比这更直截。

没有比这更具杀伤力。

孙青霞既着了,就一定倒。

余华月一招得手,心中得意,但却丝毫不大意。

他将十字枪一绰,神龙担水式,左右逢源格,左手勒马点兵诀,马上聚神留意。

孙青霞的同党有没有趁此攻来?是不是要乘此迎救他?有没有什么动静——他不想这头跑了个孙青霞,那头则反而受其他敌手所趁。

没有。

没有动静。

许是因为孙青霞明明已占了优势,但却遽变猝然,为他所击倒,言尖、龙舌兰等一时还接受不过来,而不及有所行动。

余华月觉得自己很应该在这场合说一些话,把场面镇下去再说:

“我奉劝大家别打了,这姓孙的是自找——”

话在说。

未说完。

话未说完剑光起。

剑光寒。

如雪。

剑光锋利得雪亮,又雪亮得锋利的剑,已指着他的咽喉。

他先看见剑光。

然后才看到剑:

剑尖。

那时剑尖已抵在他的咽喉上了。

——就真的只轻轻的、带点微痒的点触在他特别突露出来的喉核上。

之后他才看到人。

高、瘦、雪衣

唇薄如剑。眉直如剑;目亮如剑。英挺如剑。整个人就像一把出了鞘的剑。

好一个剑手和他的剑:孙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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