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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贼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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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替亲人报仇,要救回他心爱的小花,他必须要更厉害。

他来到了妖类成群的虎头山上,这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他始终小心翼翼的成长着。吃了无数的苦,熬过了无数次生死关头。

渐渐的,他终于修出了本命妖丹……

金丹成形,他开始能像人一样站直身体……

他彻底修成了人身……

无数年过去了,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击败了虎头山的妖王黑虎妖,成为了新一代妖王,虎头山也从此更名为狼头山,强横的实力令天下妖王魔尊认同了他大名鼎鼎的妖王飓风。

这时,他认为自己的实力够了,率领群妖血洗了当年那群修行者的门派,将他们的山门移为平地。

父母兄弟大仇终于就此得报,之后他下令狼头山所有精怪从此不得擅自下山残害凡人。

但是,他却没能找到小花,她就像风一样永远的消失了,没人知道她的下落,那双俏皮的眼睛在他脑子里晃了无数个日子,日夜令他坐卧难安,时刻在折磨着他的心。

他知道有一个传说,那是属于狼头山上的一个很久很久的传说,由每一带妖王口口相传下来……

说在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地方,有一个法力无边、无所不能的人,他和天上真正的神仙相比也不呈多让,只要能带着任何一件佛门圣物找到他,并且得到他的承认,他就能告诉你任何你想知道的事情。

就这样,佛门圣物虽然是天下妖类的克星,却也成了他唯一的希望。

他的目光盯上了天下佛门,很快也盯上了礼圣寺的佛宝金身。他用了无数的办法,多少次身陷险境九死一生,却悲哀的发现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一个妖根本近不得佛宝跟前,在礼圣寺范围内,他的妖力也只能剩下五成不到。

他始终没有放弃,时刻为盗取佛宝准备着,终于,他找到了能够容纳佛宝的法器,他找到了合适人选,他等到了绝佳的机会,这次他几乎差点就要成功了。

在最后关头却落了个功亏一篑,他只拿到了圣舍利,在他失望透顶的时候,没想到金身却又自动送到了跟前。

如今,再也没有人能阻止他了,为此,他愿意舍弃一切。

故事说完的时候,飓风看起来仍然很平静,是因为眼前看起来坚强的汉子,根本已经再受不得绝望的打击。

我的心亦平静如飓风,因为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情况如何艰险,我都一定要帮他完成心愿,无论是忍受多大痛苦,受多大的折磨,那怕是就此死掉。

至于魂魄入不入轮回,在我眼里更像是狗屎一堆,而且是最荒唐、最没有味道的一堆。

我颠起脚郑重的拍了拍飓风的肩膀,“大哥,你放心,那怕是死,我也一定替你把他完成。”

人言妖类无爱仇

餐前杀戮饮血休

何来真情画摹白

沧桑乱世几佝偻

妖说人间乱纷靡

追名逐利色中迂

人心叵测古来语

怎及我类无妄虚

我知妖类终有善

我知人多不信言

但妖但人何需分

凭着性情自逍然

正文第二十五章笑神仙上

我甚至下了必死的决心,但还是没有勇气跳下深洞,那眼黑洞就像是食人巨魔的大嘴,剧烈的地底风就像是他的呼吸,随便看上一眼,就让人心寒半个小时。

不怕死并不等于就是胆大,胆小也不一定就是怕死,就象那些吃安眠药自杀的人,他们选择这个死法绝对是因为胆小,但是你能说敢自杀的人怕死吗?

我自认为胆子并不小,而且也不怕死。可盯着黑漆漆的深洞咽了好几口吐沫,终于也没敢迈出那一步。

最后我只能要求飓风把我踢下去,一代妖王在盯了我五分钟后,气的甩着泪花给了我一脚,当时我也曾下意识的闪躲,可惜飓风太快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顺利的下来,要是换个腿脚慢的踢我,少不得又要浪费不少时间。

凌空中传来飓风坚定的声音:“二弟,那里只能允许你一个人前往,此番之行实在是吉凶难测,但大哥相信你一定行的,我会在里一直等到你回来。”

“妈的……!”我心里叫骂一声,关键时刻连个壮胆的都没有,他妈的!绝对他妈的!

只是这洞实在是太深了,几乎和我想象的一样深,深到落了好久还没能落到洞底,无聊中我甚至在中途睡了一小觉。

我仍旧是一直坠落着,直到子时也没能落到洞底,一副闪着佛光的骨头架子忽然飘出我的身体,挥着手乐呵呵的跟我道别,然后转身抱着圣舍利安然的回家去了,我张开嘴刚要骂他个老不死的没义气,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巨震。

砰~~~~~~~~!

我猛然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第一反应是,疼……!

重力落地产生的的剧烈疼痛胜过以往任何一次,让我毫不怀疑我的心肝脾肺都摔成碎块,只要一张嘴就能吐出来。

让人高兴的是,幸好刚才只是一个梦。此刻我终于顺利落到了洞底,并且身体各部件完整,说明还没到子时。

稍微喘息了一下,我不得不挣扎的站起来,因为时间实在是已经不多了。

“奶奶的,骨头差点摔断了,幸亏不是我的骨头。”

我揉着脖子站起来四下观望,眼及处却都是无尽的黑暗,凭我飞天神通的修为,双眼明亮的绝对能和猫头鹰媲美,也只能看出三米左右的距离,由此可以肯定,这个洞底的直径至少超过六米,根据洞口只有两米和下落的时间来看,这个倒漏洞形的洞很可能宽敞的要命。

但是朝哪个方向走呢?飓风告诉我对这个神人一定要特别尊敬、特别特别尊敬。我这样随便乱闯,如果不小心打扰了他睡觉洗澡上厕所什么的,岂不是罪过罪过。

一拍脑门,心道我他妈还是够蠢的,当了几年和尚连智商都有退步的现象。

黑不要紧呐,咱怀里揣着上好的照明设备呢。

七颗圣舍利,发出的耀眼强光几乎可以媲美一千瓦白炽灯,用来照明还真是糟践了这么好的物件。

借着强光一看,这洞底也就一间房子大小,四四方方的居然很干净,令我惊讶的是,在一边的墙角上,竟然靠着两个老不死的。

这两个老不死的看起来要多老有多来,佝偻干枯的身躯像是两只小虾米,胡子头发灰蓬蓬的一团足有两米多长。

既然是老不死的,当然绝对都没死,因为他们哥俩此时正在流着哈喇子比着赛的睡大觉。

这可让我犯了难了,飓风那活狼羔子可没告诉我这里有两个神人,到底哪个才是正主呢?

“这谁呀?弄这么亮,想晃瞎我老人家的眼吗?”其中一个老不死的眼皮子不耐烦的动了动,眼见着掉了厚厚的一层灰尘,也不知道他到底睡了多久。

“你没看见吗?是个和尚,七颗舍利子加上一个会反光的大光头,想不亮都难。”另一个老不死的倒是很利索的睁开了眼睛道。

“那可说不准,就不行秃子也收拾的亮堂点吗?”我反驳道。

“秃子会有戒疤?”其中一个老不死的道。

唉,戒疤!果然是永远抹杀不掉的污点,等头发长点的时候,兴许能好些。

两个老不死的忽然摇晃着站起身来,各自美美的抻了个懒腰,混身的骨头节立刻配合着噶蹦做响。

“我说狂将,这是有多少年没人来了,我怎么一觉睡糊涂了?”我记住了,左边这个老不死的居然叫狂将,神人的名字果然够拉风。

“连灵相大人都忘记了,我一介武夫又怎么记得住。”我又知道了右边这个老不死的叫灵相。

“和尚,过来,先给我们老哥俩磕个头。”狂将说完甩了甩头发,几乎刮起了一阵沙尘暴。

“对,先让他磕个头,然后再给咱们唱个曲。唉……,这是多少年了,终于过来个喘气的。”灵相也跟着道。

我可没想到这两个老不死的居然有这种嗜好,简直比让我卖屁股还让人惊奇,不过介于飓风让我对下边的人一定要客气,我只好规规矩矩的磕了个头,两个不死的少说也活了有万八千年了,磕个头我也不能算吃亏。

“磕完头唱曲呀!”我刚站起来,灵相就不耐烦的催促道。

“我说二位神仙老爷,我哪会唱什么曲呀?这不是难为我吗?”我拍了拍裤子道:“要不这样吧,你们二位神仙老爷先给我唱一段,我听听你们爱听什么路子的。”

“大胆,小和尚我问你,你是不是有求于人而来?”灵相问。

“对呀,是求人,我有急事、大事。”我急忙道,要不是灵相提醒,我几乎要忽略了时间的不等人。

“那你废什么话?我们哥们说什么你照做就行了。”狂将大吼一声,邋遢的样子还真就多了几分将军的气势。

奶奶的,好吧,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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