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以前的世界,他经常有应酬,三天两头喝酒,把胃都喝坏了,这种六、七成熟的羊肉他根本就吃不了。飞凤心疼情郎,可是却没有办法,总不好意思说人家烤的东西不好吃吧,人家可是用了最隆重的贵客之礼来招待他们的呀。她看着董天鹏的苦样,心里也是难受,这可是自己最最心爱的人儿啊,恨不能帮他将肉嚼烂了喂他。她暗暗地拉着他的手,紧紧地握着,也许这能减轻情郎的痛苦吧,自己能做的也只有这样了。她好后悔来到这里,没来由地让情郎受苦。
董天鹏倒是一个聪明的人,以前经常会在开庭当中遇到出乎意外的证据,他总是能为自己找到最恰当地理由来反驳,让对方吃瘪,所以临场机变与统筹兼顾是他赖以为生的最重要的手段。他看着今日的场合,决不能影响了他人的好意,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自己亲自去烤肉,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而不损害穆罕一家的情意。
他轻声告诉飞凤:“想帮我?那你等一会儿建议我亲自为你们烤肉吃就可以了。”
飞凤说:“你会烤羊肉吗?”
董天鹏肯定得用力点点头,飞凤虽然不知道他的真实意思,但是她相信自己的情郎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得住他,所以她相信她,于是站了起来,对大家说:“朋友们,停一下,我有一个建议,我的朋友烤肉功夫是一绝,大家想不想尝尝啊?”
跟飞凤闹得最欢地那个姑娘立刻高喊:“想啊,想啊,公子赶快露一手吧……”,其他人也一起邀请他。
董天鹏微笑着站起来,从包裹里拿出走时候婉娘给他带的烤肉料,这时候,他那颗驿动地心禁不住有些疼了起来,这几日自己竟然忘记了那个醉牵挂自己的人。婉娘温柔善良,贤淑大方,长得也是美丽非凡,飞凤却是热情如火,娇媚动人,多了一股子媚劲,嗲声嗲气的,很讨男人喜欢。他心里有了两个女人,都是可以合法化的,这在原来的世界是绝对不可能的,那可是会犯重婚罪的,要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啊。别说这个世界不好,虽然科技不先进,但是却比较人性化,有利必有弊啊。对于男人来说,这一点比什么都好,喜欢谁都可以娶回家。
董天鹏现在站在烤肉的炉子边,拿下原来的烤肉,放在木板上,用刀将肉切成一段段的细长条,用铁签穿起,放在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往上撒自己带来的佐料。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那些遇热就会发出香味的佐料立刻显示出了不同凡响的特异,满帐篷里都充满了它的香味,众人都觉得嘴里的唾液分泌得特别快。待肉烤得焦黄流油的时候,董天鹏将肉再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在每个人的碟子里都放了一块,众人迫不及待地品尝着。肉烤得很烂乎,外焦里嫩,一咬满嘴的香气,这感觉真是太棒了。众人一边大口地吃着,一边赞不绝口。
飞凤看着正在一边烤一边吃的情郎,心里洋溢着甜蜜地感觉,眼睛里满满地都是化不开地情意,这就是我的情郎,我最最心爱的情郎。
董天鹏心里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比较满意的,他的饭量并不是很大,再加上胃不太好,吃一点儿也就饱了,其他六个人却是将这头几十斤重的小羊羔统统吃掉了,还真不是一般地能吃。大家将董天鹏好一顿夸,给脸皮这么厚的他都整得不好意思了。
“公子,教我烤肉吧,好吗?”穆罕的女儿娜拉知道他与飞凤还没有成亲后,总是往他身边凑合,说是要跟他学习烤肉技术,这让飞凤很反感,却没有办法说。
娜拉虽然很美丽,但是却比不上飞凤的,草原儿女的大方热情让他有些吃不消,自己朋友的情郎都想撬,这都什么事嘛。他对于大草原的风情一点儿也不了解,在这里只要是还没有成亲的男女,都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这里可不时兴先占着,确定恋爱关系后再慢慢谈,只要是双方觉得合适,就可以立刻洞房,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从恋爱到结婚的所有过程。由于游牧部落比较散居,平时之间又很少来往,所以才会有定期的晚会,给这些青年人一个恋爱结婚的机会。当然,这里也会有住得比较近的男女,经历一段时间的了解才结婚的,这毕竟是很少数的。也许是因为草原儿女的感情比较真挚吧,他们根本没有离婚的,一旦结合就生死不渝,这一点可比原来世界的爱情珍贵得多了。
对于娜拉的接近,董天鹏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学习一下技术,这很正常嘛,他哪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啊。
飞凤看着他们亲热地样子,心里酸酸的,快赶上一座醋加工厂了,可是却没办法说,她自己本身就是大草原的女儿,对于这里的风俗很了解。流传千年的风俗没有人能够改变,自己又能怎样,只有期待董天鹏能坚持住,别被人迷昏了头。
飞凤通过这几日地相处,对于董天鹏的人品还是完全相信的,可是这个傻蛋会害了娜拉的。大草原的儿女敢爱敢恨,他这样不知道深浅地交往,会让娜拉造成错觉,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一会儿必须得跟他说清楚,这个傻蛋,对草原的风俗习惯一点也不知道。大家喝着酥油茶,穆罕更是欣赏他的烤肉技术,而且董天鹏幽默风趣,谈吐优雅,知识丰富,让大家都觉得乐趣横生,一下午就这样不知不觉得就过去了。看着自己的情郎这样才华横溢,什么都懂,飞凤一下午都陶醉在他的言谈里,早就将要嘱咐他的话忘记在脑后了。
夜幕终于落下了帷幕,大地一片黑暗,帐篷外面的空地上坐满了黑呀呀地人,在黑暗中欢快地聊着。
等到月亮升高了之后,穆罕拍拍手掌,全场一片寂静,说:“朋友们,今日的篝火晚会是为了庆贺我们的女英雄回归举办的,同时也欢迎英雄带来的一位尊贵的客人,闲话我就不多说了,希望大家能够尽情地喝吧,跳吧。好了,小伙子们都等不及了,阿桑,点火”。
随着他的话结束,周围立刻燃起了熊熊的篝火,浇上了油脂的树干,发出噼噼啪啪的燃烧声。董天鹏四下一看,这个部落哪是小部落啊,临时召集的人都这么多。绵延的篝火有半里长,人山人海的,火光里全是隐隐约约的人影。在黑暗里找情人,我的天,那看得清楚吗?这么暗,脸上的大麻子估计都看不清楚。他哪里知道,想找情人的少男少女们,白天早就相好了,晚上只是为了完成最后的礼仪,由女孩向情郎赠送丝巾,说穿了就是最后确认一次罢了,然后双方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洞房了。不过这只是指一年一度在夏天举行地篝火晚会,而不是今日,今日的晚会纯粹只是为了欢迎他与飞凤而已。
明亮地篝火在呼呼地燃烧,那些没有事情的人都坐在火堆旁边喝着酒,吃着肉,大声地聊着天,要不就是放开歌喉,大声唱着草原歌曲,气氛真热闹非凡。虽然只是一个欢迎晚会,可是那些载歌载舞的少男少女,还是把这场晚会当成了订婚的晚会,他们唱着欢快地情歌,彼此互赠着礼物,少女们将自己脖子上的白丝巾解下,挂上少男的脖子,然后双双拉着手,边歌边舞,慢慢消失在黑夜里。
董天鹏看着这样美丽的情景,有些痴了,眼睛里升起了一层水雾,年轻真好啊。旁边坐着的飞凤将自己的白丝巾解下,挂在了董天鹏的脖子上,她是大草原的女儿,用大草原的礼节将自己嫁给了自己心爱的情郎,直到此刻,她才算是真正地嫁给了他。在这广阔无垠地大草原上,她对着神圣地天马图腾起誓,今日嫁给自己的情郎,一生一世,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此心不移。
董天鹏对这一切却是懵懂无知,根本就不知道飞凤在做什么,还以为她怕自己冷呢,柔情地看着飞凤,微笑着,刮了一下她的俏鼻,笑着说一声:“小丫头“。
飞凤痴痴地看着他,眼睛里满满地都是爱,只有董天鹏这个傻冒,才会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喜欢他这傻样。
篝火晚会还在继续,载歌载舞地娜拉向着董天鹏舞来,当她看清楚董天鹏脖子上的白丝巾的时候,不禁看了飞凤一眼,飞凤没有说话,只是满脸笑意,得意地昂着头。
娜拉脸色一暗,笑容僵在了脸上,看了董天鹏一眼,一滴泪悄然滑落,转身而去,再也没有回头。霎那间地心碎,侵袭了这个女孩的灵魂,上天既然给了她这次相遇的机会,却并不给她结合的缘份。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今生一别,相见无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