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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叫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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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瘦型的身材配上肌理分明的线条,使得他看起来既不显得强壮却也不显得脆弱,是恰到好处的身材呢。

因为我现在的身高所限,害的魑也被迫坐了下来。

有些动作,唔,需要考得特别近哈,特别是束腰带的时候。

年纪所限,我的小手几乎都环绕过去了,不得不把整张脸都贴在了魑的胸膛上,害的魑咯咯咯的傻笑,一副很开心的样子,这傻孩子!

“呐,穿好了。”我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笑话,这个诱惑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魑,我发现你穿白沙织的衣服还挺好看的呢,我从来就不知道原来也会有人不适合穿鞋,赤着脚就这么好看。”我花痴的说道,似乎他的脚上多了一双鞋,就显得累赘一般。

“我都记住了,以后我一定会自己穿的,不过让莲儿穿比较开心。”

毫不掩饰的开心,让魑整个人的脸上都焕发出一种生机,光是看着,就觉得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唔,这些东西你暂时还用不着,不过以后,就会用得着的啦,我帮你放在这里。”我一边吩咐一边把手里的蜡烛和镜子都放在了一边。

看着魑呆呆的坐在那儿,竖着耳朵听着我忙东忙西的样子,似乎也很想要上前帮忙呢。

却苦于怕自己越帮越忙,纠结的样子实在是可爱极了。

“莲儿,我想知道莲儿是什么样子的,好像,唔,和我不太一样,就是我大一点,你,好像小一点。”

说着,魑还怕不能够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比手画脚了一番,希望我能明白他在说什么。

“呵呵,呆子,我才六岁呐,你都二十一了,自然是不一样!”我点了点魑的额头说道。

不过听魍魉说,貌似从小到大,魑都没有接触过别人,只有我,魍魉和魅。

哦,对了,还有那个捡他回来的老主子。

就算是这样,唯一最亲近,能触碰他的,也只有我罢了,难怪会好奇呢。

以前不懂得表达还好,以为自己一直都是植物,那就安心的做植物。

可是现在知道自己其实是人,好奇心和思想这玩意儿是最不受控制的,现下的他,就如同白雾糊住了眼睛,对眼前所有的事物都好奇的要死。

“六岁是什么?”

“六岁呀,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六年的时间了,呐,把手给我,这就是六个手指头,你呢,要两双手再加一根手指头才是你在这世上的时间。”

“所以啊,你就长得大一点,我就长得小一点,以后等我长得大一点了,自然是和你一样高大了,明白了吗?”我拽着魑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掰给他看,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

“那什么时候莲儿才能长得跟我一样大呢?”

“要好久好久,不过你呀,大约是不会在长大了。”我看了一眼魑,说道。

如果他再长得高大一点,怕是快一米九两米了吧,现在目测都一米八多了,还真是‘大’呀。

“那,唔,我就等莲儿长大了,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长大了。嘻嘻。”

大约是想象到了以后更更开心的事情,温暖的笑容瞬间绽放在了魑的脸上,就连整个山洞,都亮堂了起来。

“傻瓜!”

魑啊魑,这世上,所以的人都是在长大的,就如同现在的你,根本就不知道几年之后,还会不会问出如此天真的问题。

到时候,怕是要吃惊自己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吧,只盼你到时候不要忘记我才好。

“那,我要摸摸看,莲儿长得什么样,到时候也好记住。”说罢,魑的手便伸了过来。

只是那修长的手在空气中伸了半响,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我伸手一把抓住了他那骨节分明的双手放在了我的脸上,顺带再附送一个大大的笑脸给他。

我要让魑记得,这世上他第一个‘见’到的人,是带着微笑看着他的。

“魑,记住了,我在笑呢,就说明我看到你很开心很开心,知道吗?”我说道。

“嗯。”魑认真的眉目似乎在此刻显得尤为动人,微微聚拢的双眉,大约是在努力的记住手中的触感。

由下巴一直往上延伸,嘴唇,脸颊,鼻子,眼睛,眉毛,头发,一路往上。

魑的手在我的眼睛处停留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他嘴角微微的笑意,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一般。

大约是我的眼睛一直在动,在他看来是件很神奇的事情呢。

“莲儿原来是长得这般摸样,以后我定会认出你的,我保证。”

魑有些不舍得的放下手之后,信誓旦旦的说道。惹得我一阵轻笑。

第四十七章    时光匆匆,七年之后

…………。七年后…………

“莲儿!莲儿!今日你又带了什么新奇的玩意来了?”急切的声音从洞里迫不及待的传了出来。

假如可以的话,我看声音的主人狠不得立马从洞里出来。

“急什么!你个混头,一天到晚的就折腾我吧。”

我嘴里虽然说着埋怨的话,却大抵还是真心欢喜他这般希望见到我的。

只是这份急切,大都,还是给我手中的东西的吧。

自从我开始养伤到现在,已经七年过去了。

在这期间我试图寄信或者带点别的什么给小白,希望他不要担心我才好。

可是花都并没有传出什么宰相的千金失踪或者是别的什么闲言碎语。

弄得我前两年一直郁闷,小白是不是并不在意我,把我遗忘在了这山坳坳里?

于是,便整日整日的不开心。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本我出走的那天,白府诡异的发生了一场大火,烧得只剩下一些残渣碎片。

还好似乎没有人员伤亡,只是我就奇怪了,我要是当晚不走的话,是不是会被烧死在那里?

不知道小白是不是以为我被烧死了,才不来找我?记得当初走的时候,我连告别,都是写在一张纸上的,一把火,全都没了。

洛薇阡陌和样生,大概也不知道我出走了,连最后的道别,我都来不及和他们说,遗憾,还是有些的。

还好,身边还有个‘孩子’要照顾操心,所以也就不那么难过了。

有时候我发懒,不想回去了,就会留在山洞里陪着魑,留宿的久了,这荒凉黑暗的山洞里,也渐渐显得有些人气了。

就连我小床(嘿嘿嘿,姐亲手设计的,公主式的),都搬来了这里。

如今,这整个山洞,满满当当的,都是我给魑弄来的东西,似乎再有些光亮,就真的是个不错的家了。

慢慢的,小白似乎也渐渐淡忘在了我的心里。

嘴里,也不再是每天念叨着要回花都,似乎那里的繁华,对于如今生活平淡的我,都成了一场烂漫的梦。

梦醒了,就该好好的活着。

曾经在网上看过这么一段话: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栽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当时觉得这段话有些矫情,伤春悲秋的,一点都不写实,现在看来,却有几分味道在里面。

我和小白,虽不至此,却也是没有了当初的那种心心念念,如今剩下的,只是淡淡的思念。

这漫漫七年里,小白是否还记得,当初破庙里捡来的那个丫头,而我,是否还怀念他身上淡淡的味道。

好像是在岁月的磨砺下,热情,也终究淡了许多。

毕竟七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我也不再是当初那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了。

在这大山里头住得久了,人也懒了这许多,性子也平和的有些厉害。

甚至有种感觉,我现在的生活不是养病,而是世外高人,仿佛那么瞟一眼,就给人谪仙般的感觉。

当然了,那是我自己的感觉,做不得数,做不得数。

可是这些年,还是有让人高兴的事情的。

比如魑终于能睁开眼睛了,虽然依旧看不见什么东西,但至少能模糊的辨认出一些光亮。

只是,还不能看清我的长相,不过七年都过来了,我也不急着一定要他立马能看见。

比如这七年里,他已经从一个智商五六岁的孩童迅速长成了这个年纪该有的智商,只不过仍旧单纯的很。

怕是出了门,别人依旧当他是个孩子呢,就连行为上,也不减当年半分,淘气的时候,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唔~”唇上印上的柔软打断了我的思路,就连灵巧的舌头,也不知何时蠢蠢欲动的想要钻入我的口中。

我一把推开了魑,抹了一把唇上的甘甜,怒骂道:“怎么几日不见,都变成了流氓了!”

好家伙,也不知道是男人的通病还是怎么的,自从我说亲吻是代表喜欢一个人的方式之后,这家伙对这样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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