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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我都眼馋的东西,你说值不值得以身涉险?”
九尾天澜白狐的说,接下来的答案似乎已经可以肯定了。
“……”
少年郎的心终于动了!九尾天澜白狐,那是个什么存在?没受伤之前走遍各界,挑战了无数的大巫大妖,甚至沈旭之怀疑有些得不到鸿蒙真气,已经斩三尸成圣却不能飞升的圣人,这只老狐狸也去看过。什么东西这只老狐狸能放在眼睛里面?
少年郎忘了抽烟,淡淡蓝色的烟袅袅而起,“里面有什么,你也不知道吧。”
沈旭之试探着问,虽然这个答案少年郎早都知道。
“当然不知道。要是知道,我能拿走就拿走,拿不走,我就算把季亮一族全给灭了,也要把这个传说湮灭在时间里。”
九尾天澜白狐说道灭族的事情,也还是一般优雅淡定,“就因为不知道,怕这么做犯下什么忌讳,要不然能让那些狼崽子追了我三百里?”…;九尾天澜白狐睚眦必报,话是这么说,但心中那股子戾气沈旭之早都敏锐的感受到。这次,要么自己在雪山里面挂掉,连同九尾天澜白狐一起死了。要么出来,季亮这一族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就算自己不想,九尾天澜白狐也得无中生有,设计出一些局面来。
这老狐狸……
“问了跟没问一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最后想到自己还是没有得到什么明确的答案,少年郎还是有些沮丧。几十年前,刘大先生在这里历练的时候连九尾天澜白狐都受了伤的禁制……沈旭之咽了一口口水,忽然发现那里面的好处似乎也没有那么吸引自己了。
“进去看看就知道喽。”
九尾天澜白狐说的轻松潇洒写意。少年郎很无奈。
出了识海,也只不过是愣了一下神的功夫。沈旭之有些忐忑沮丧,种种负面情绪丝毫不加以掩饰。狗日的老狐狸!
“旭之,怎么了?”
兰明珠知道沈旭之现在有心事,握住少年郎的手,关切的问道。
沈旭之展颜一笑,多想无益,管他有什么,杀他个干干净净就是了!拉着兰明珠的手,笑道:“正在犯愁没有钱,不知道前面的大城市里给你买点什么。”
众人见沈旭之不愿说,但情绪变得开心起来,也不愿再提这事儿,走一步,看一步呗。叶兰宇收起地图,从纳戒里拿出一个钱袋,扔给沈旭之,“深渊界的大点繁华之处花的都是贝壳,是过了这山,东海深处的贝壳。到也没什么,就是物以稀为贵而已。几千年来约定俗成,这些你先拿去花,不够我这儿还有。”
叶兰宇虽然知道财不露白,但在沈旭之面前却丝毫不加掩饰。这种看得清,分得明的态度少年郎很欣赏。也不和叶兰宇多客气,看也不看,笑着把钱袋收起来。
“走走走,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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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荒宇城界碑前的黑吃黑
一夜无话,草原上升起篝火,沈旭之在刘大先生给自己的纳戒里面舀出天枢院制式的帐篷,黑漆漆的,和周边夜色草地融为一体。要不是有篝火在,就算是走到百步左右,都不会发现。沈旭之研究了半天,不得要领,最后得出结论,比海角平原军营里面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个帐篷都要好。
这天枢院,真是奢侈啊,真是啊……是不是这就叫做传说中的骄奢淫逸?
第二天清晨,众人起身,胡乱的吃了口饭,最后一天,已经不能再骑着麋鹿走了。万一让人看见,这一行人里面又没有专门和兽族交流的人,老榕树的身份便值得有心人想上一想了……
虽然可能性比较低,沈旭之却还是否决了骑鹿去荒宇城的想法。左右也不远,在草原上走了一个上午,远处雪山和山下一座大城出现在众人眼帘中。
看这城市大小,居然不照宛州州城小多少,让沈旭之和兰明珠等人有些诧异。老榕树第一次看见人类居住的城市,有些害怕和胆怯。
又往前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两个商队的黑点出现在视线里面。目的地都是荒宇城。
“还有几天开始祭司朝圣?”
沈旭之问。这话自然是在问叶兰宇,其他人也和沈旭之一样都不知道。
叶兰宇掰着手指头算了算,道:“后来有老榕树召唤的树懒与麋鹿,我们走的快了些,应该还有十三四天。”……
居然早了这么多。也罢,大不了找个地儿去修炼。沈旭之看了一眼兰明珠,忽然又想起来搬砖工的事儿,有些遗憾的想,九尾天澜白狐是不是会双修的办法呢?这老货估计肯定会,不过沈旭之总是不好意思问九尾天澜白狐要。
又往前走了一会。断断续续能看见巡视的狼骑兵。胯下一匹骏马一般大的巨狼,灰色的毛发发着光泽,一看就知道喂养的很不错。眼睛是红色的,见到行人,虽然目露凶光,但是并不主动攻击。巨狼上面端坐的是一名身着白色衣服的骑士,腰间一柄弯刀。衬得人精神无比。
沈旭之对血煞之气感觉十分敏锐,第一次看见这些狼骑兵的时候。就觉察到即便是单独出来巡视的斥候,身上也有极为浓郁的血腥味道,看这样子,没少沾血。的确是精兵。
这种兵,和皇城前宛州的禁卫军是两个概念。
狼骑兵没有理会沈旭之等人,只是远远的看了看,见沈旭之打出祭司的手势。便调转狼头奔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转头的礀势行云流水,这素质不比天枢院的黑骑差。
五千狼骑,还不算这些斥候。斥候都如此强劲,那狼骑得强成什么样!成群结队,呼啸如风,难怪老狐狸也头疼。
天枢院那股子用性命堆也要把超阶修士堆死的狠戾劲儿,是九尾天澜白狐跟这些狼骑学会的吧,沈旭之忽然有了这么一个念头,存着继续看看的心思。
再往前走,那座雄城越来越近。忽然身后裟隶兽奔驰的声音响了起来。后面的商队?
沈旭之看了一眼。见那些人倒是有裟隶兽拉着的大车,车上被鼓鼓囊囊的货物堆满。绑货物的绳子随着大车一颠,发出嘎吱吱的声音。一群人乱乱糟糟,甚至连货物都不上心管。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商队,而像是土匪一般粗鲁的说笑。
带的东西不少啊。也没什么好看的,沈旭之瞄了一眼,就转过头,一边走。一边和兰明珠有说有笑……;商队最前面骑着裟隶兽的两个人看见沈旭之一行人,看见藤女的天枢院黑衣下面妙曼的身礀,心中升起一股子邪火。也不管这些人身着的衣料华贵。连匹裟隶兽都没有,就算是有点身份。还能强到哪去。
吹着口哨,两只裟隶兽来到沈旭之一行的身边,一个满脸络腮胡子,一身匪气的粗鲁汉子哈哈大笑,挥舞着手中弯刀,对着藤女说道:“小妞儿,来上裟隶兽,大爷我带你进城。那双小脚走出茧子,摸着也不软和不是,大爷我乖心疼的慌。”
说完,又是一阵狂笑,手中弯刀刀尖奔着天枢院黑色罩帽挑去,看这架势是想要挑开罩帽,看看藤女的相貌。
藤女看也没看,听刀风往身侧躲了一步。石滩忽的一下站在裟隶兽身侧,已经有些怒意,不说话,只是横着眼睛看那骑着裟隶兽的人。
“呦?这还有一个老爷们的啊。”
说完,两个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说不出来的轻浮。兰明珠听到两个大汉的笑声,厌恶的拉了拉沈旭之的衣角。沈旭之本来没也注意这两个人,准备让石滩解决就完事儿了。既然兰明珠不开心,那……狗日的,你们罪过大了!
沈旭之眯着眼睛看了看那两个正在狂笑的壮汉,壮汉身后一个狼骑骑着苍狼奔了过来。沈旭之摸不清底细,还有大事儿要去办,存着先看看狼骑到底什么章程的态度,抱着膀子看着。和石滩一样也不说话,羊皮袍子在少年郎的肩膀上窜来窜去,兴奋的不得了。
这小狐狸还真是好信儿,和那只老狐狸一个操性。
狼骑转眼便至,只是瞟了一眼,没有说话,双手插在白色制服的兜里,坐在苍狼背上看了看那两个彪悍的匪兵,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界碑。两个壮汉一脸谄媚的笑意,在裟隶兽上点头哈腰,从大爷转眼变成孙子,怎么看怎么别扭。
狼骑双腿一用力,苍狼又奔向别处。
“那是什么?”
沈旭之用肩膀撞了撞叶兰宇。叶兰宇对骤然出现的这事儿也很无奈,听沈旭之问,道:“那是荒宇城的界碑。咱们这里属于荒宇城外,杀人放火都无所谓,进了那界碑,再杀人放火狼骑就要出手了。这帮子劫匪常年打劫,早都把这些狼骑喂饱了。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在界碑里面,也就不管了。”
“这样啊,那出手就不用顾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