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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他会死在那,这消息不值钱。”另一个人懒洋洋回答,“飞机准备好了吗?准备好就可以起飞了。”
“嗯,早就好了……等等,那个是什么?一只鸟?”第一个开口的人突然眯起了眼,看着前方越来越大的黑点。
“鸟?怎么可能有鸟……不!那不是鸟!那是一个人!”另一个男人惊恐地瞪大了眼——上帝啊,他竟然看到了一个在天上飞的人!红色的披风蓝色的衣服……天啊,难道是传说中的……
“超人!见鬼了,他不是应该在大都会吗!”他咒骂着,还没等他拿出手枪,克拉克就直接冲了进来。
“我并不想伤害你们,我只是想带走他。”克拉克眼神温和地看着那两个惊恐不已的男人,指了指还处于昏迷中的布鲁斯。
“该死的,想都别想!”也许是想到如果让超人带走了蝙蝠侠,自己会受到贝恩的恐怖惩罚,第一个开口的男人立刻站了起来,看着机舱内的神色淡定的克拉克。
克拉克叹了一口气,湛蓝的眼突然变成了红色,两眼喷出的射线直接从中间将飞机分成了两半。“这可由不得你们了。”他轻声道,头也不回地带走了布鲁斯,升入高空。
飞了大约几公里,克拉克才停下来,将布鲁斯放在地上,他顺势扫了扫他身上的伤,体内多出骨折,最严重的大概是脊柱断裂。他可以确定,这个布鲁斯·韦恩只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超能力,那为什么还要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大蝙蝠行侠仗义?
此时的克拉克还不理解布鲁斯的坚持,毕竟他和他还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把布鲁斯翻了个面,动作飞快地帮布鲁斯断裂的脊柱接了上去。突然而来的疼痛刺激着布鲁斯的神经,他痛苦地大叫一声,清醒过来,穿着粗气,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你……竟然是你……”他眼神阴冷地盯着克拉克,几乎是在瞬间就认出了他是谁。他撑着自己的身体尝试着站起来,可是试了好几次都不行。
“你脊柱的伤并没有康复,你最好别想着站起来,韦恩,你需要静养几天。”克拉克看着布鲁斯在地上挣扎,很出人意外地没有伸出手帮忙。
“我这哥谭人不需要你这个外星人操心,肯特。”布鲁斯冷哼一声,充满敌意道,一下子将克拉克排除在地球之外。
“……是sasa让我来帮你的。”
“……sasa?”
“嗯,sasa,也就是克丽丝,她的中文本名是林千沙,”克拉克顿了顿,突然露出了一个捉摸不透的微笑,“但是你不知道,因为她没有告诉你,对吧,韦恩。”
“……”布鲁斯没有说话。如果他现在能自由行动,那么他绝对会一拳打在这个满脸优越感的外星人脸上。“那又如何?知道她本名又怎样?难道你认为,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你吗?”他讽刺地笑着,“克拉克·肯特,你从来都不曾了解克丽丝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吧,因为据我观察,在你面前的她,只是她的伪装而已。”
克拉克有那么一瞬间的沉默,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反击口:“说不定是你从来都不曾了解sasa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因为我和她,是一起长大的,我们了解彼此的一切,了解彼此的父母。她并不属于哥谭,而属于大都会。”
见鬼的sasa,叫这么亲密,总有一天他也会让你这看似万能的钢铁之躯趴在地上。布鲁斯心里想着,表面上却笑了起来:“看,你依旧不了解她。如果你真了解她,你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她可是狡猾的猎人,做什么都会留一手,没有人能完全看透她,包括我和你,她可是一直都在演戏,一半真一半假,难道你看不出来?”
克拉克彻底沉默了,他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
“……可是我他妈的就喜欢上这只狐狸了。”布鲁斯低声咒骂了一句。猎人猎人,果真是猎·人啊……
克拉克苦笑了一下,看这个布鲁斯·韦恩也顺眼了一点——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呢?他摇摇头,刚想把布鲁斯拉起来,手却停在了半空中,他如同听到了什么般愣在了原地,看着某个方向,脸色一变,连个招呼都没打,突然飞入空中,朝那个方向急速而去。
如果这不是他的错觉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听不见林千沙的呼吸声了!他猛地冲进酒店房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林千沙的人影,摸了摸床,还有些余热……
该死的!克拉克猛地将床砸成两半——空间跳跃!她的能力竟然又突然失控了!
第92章 雷神1
你心目中的神是什么样子的?不同的人或许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林千沙敢确定他们没有一个看法会跟她眼前的这个蠢货沾边。
见鬼,他是北欧神话里的雷神托尔?放屁;你能想象堂堂一奥丁之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小屁孩,抓着一只油淋淋的烤鸡腿;吃得形象全无;最后还眼巴巴地瞅着她说没有钱付账的情景吗?
林千沙嘴角抽搐地看着自己面前的金毛小鬼;我擦咧熊孩子你能把手弄干净了再碰她衣服成吗!成吗!林千沙强忍着一脚把他踹飞的冲动,将自己的衣服从他油油的爪子里抽出来,尽可能地和颜悦色道:“别激动;孩子;我相信你不是故意不带钱出来的。”
虽然以她现在软萌萝莉的外表说出这句老气横秋的话有些奇怪,但是那个金毛熊孩子听到这句话后,立马松了一口气,用力拍了拍林千沙的后背,一副自来熟哥俩好的样子。“很好,平民的女儿,你相信我事情就好办了,听说饭馆里都可以赊账的?那我就先赊着吧!”
去你妹的平民,谁特么的告诉你可以吃霸王餐了?林千沙嘴角再次一抽,她挂着公式化和颜悦色的笑容,笑眯眯道:“不可以哟,大哥哥,我的爸爸说在我们这吃完饭客人就应该付钱,否则就是吃霸王餐得送进监狱呐~”
“什么?”男孩皱起眉,嘀嘀咕咕着,“明明我听那几个护卫说有一次他们就在饭馆赊账了啊……”
蠢货,你还真当他们是赊账呢!像林千沙家只做点小本的饭馆生意没什么背景的平民百姓,怎么敢招惹仙宫里的军爷?林千沙腹诽着,表面上露出了一个无辜的表情:“可是……我的爸爸说不能赊账啊……”
说着,林千沙的声音软下来,一副没有收到帐快要急哭的表情,四周的客人都开始对这边投来关注的眼神。那金毛见林千沙这位“女士”被自己“欺负”得快要哭了,秉着欺负女孩子不是真男人的原则,立刻手忙脚乱地安慰:“别……别哭,不赊账就不赊账,我……我……”
他急急忙忙地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他是在仙宫里呆无聊了,所以才会抓着自己的弟弟,偷偷溜出来玩,看看他们这两个奥丁之子能在仙宫外生活几天。
但是没想到,第一天他就和自己的弟弟走散了,找了一天都没有找到自家宝贝兄弟的托尔又累又饿,刚好路过林千沙家经营的饭馆,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就什么都不管直接冲进去点了一大堆东西,最后结账时才第一次知道,吃东西还要给钱的。
他可是托尔·奥丁森,神王奥丁的儿子,阿斯加德王位的继承人,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根本没有什么金钱的概念,也从来都不知道出门要带钱,而他这次是偷跑出来的,没过个几天绝不想回去,所以他也不可能搬出自己的身份。
于是,托尔·奥丁森悲剧了。他作为一个王子,却不得已成为了洗碗工,以此来抵销自己的饭钱。不过,笨手笨脚的他非但没有把饭钱给抵销了,反而因为打破的盘子越来越多,使得他赊欠的钱越来越多。
直到后来,林千沙实在是心疼自家的盘子,张着泪汪汪的桃花眼向自己的爹妈求情,才把他从一个洗碗工升级为端盘送菜的伙计。
特么的这样的蠢货熊孩子就是托尔?就是她任务对象的哥哥?麻麻果然神话里都是骗人的!托尔你妈个小番茄!不会那什么他弟弟洛基也是这么蠢的熊孩子吧?不,不会的,根据系统资料显示,那个原本在北欧神话里是奥丁义兄弟现在则是奥丁的秘密养子,身份为冰霜巨人之王劳菲的儿子,没有基因联系应该不会像他哥哥这样的德性……
卧槽!“喂,索特,别偷吃,被我父亲看到你就死定了!”林千沙恨铁不成钢地踹了他一脚。索特,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名字。
“可是我饿了……”托尔既可怜巴巴又无辜地回答,仿佛根本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吧你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