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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艳福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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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苏。

两个月之后,非洲马菲斯的建设已经基本完成。这里并没有太高的楼房,清一色五层或者八层的居民楼。每一户人间都配有冰箱、电视、空调、电话。

马菲斯这个只有数百万人口的小国必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不上学的孩子们开始接受教育。只是由于目前缺乏教师,叶志高不得不让一批智能机器人进行教育。

机械人的教学水平比人类只高不低,而且更加系统和科学。经过一周实验之后,叶志高决定以后便用机械人进行教育。

除了居民楼的建设之处,马菲斯国内兴建了一批研究室和类似于华洲机械城的地方。叶志高把一家飞机制造石,一家武器生产工厂和若干家机械工厂都搬迁至马菲斯。

而马菲斯的原土着居民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们也要工作。叶志高命令专业人员对马菲斯的传统制造业进行了分析。发现马菲斯人都会编织一种精美的工艺品。

于是不久后马菲斯成立编织工厂。除外,马菲斯环境优美,随后又开辟了大面积的旅游景点。只要有人旅游,马菲斯民众就有了经济收入。

马菲斯以前无人问津,因为那时的马菲斯动乱落后,没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到马菲斯渡假。此时的马菲斯和平稳定,经济蓬勃发展,很快,这里有了第一批旅游者。

为了吸引旅游人员,马菲斯成立了“马菲斯旅游公司”。如果有人愿意前来旅游,公司可以提供金鹰战机免费接送。这一做法的结果是,马菲斯的游客一周之内连翻了五番,由每天一千多人攀升至两万多人,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之中。

旅游让马菲市的小商品贸易、酒店业、轻工业等得到了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马菲斯兴建了沙滩浴场,并且开放接纳国外移民。目前,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迁居马菲斯。

叶志高如此看重马菲斯,不惜投入重金,目的就是要树立一个典型。叶志高要让所有非洲的国家看到,月神能够让马菲斯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当马菲斯更名火月国后的半年,这个国家已经完全蜕变成为一个全新的国家。而就在这时,叶志高的资本进入了马菲斯的临国,乌尔达。乌尔达面积一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境内多草原,以放牧和耕田为生。人口一千三百多万,民族众多,环境复杂。

有了马菲斯的经验,叶志高不和再亲自出马,派出去的人轻易地控制了这个国家。又两月,乌尔达与马菲斯合并,合称非洲联邦国。

叶志高稳定非洲各部落的方法十分简单,让他们有吃有喝,有地方住,其他都容易谈。乌尔达的成功转变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随后的一个多月。非洲众多的国家发生了暴乱,人们要求加入非洲联邦。

加之叶志高强大的军事威慑力,各国政府无奈地屈从民众意愿。于是,短短半年时间,整个非洲大陆连成一体,成立非洲联邦国。

治理一个几百万人口的小国与治理一片十亿人口的大洲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叶志高立刻感受到了压力,好在宝儿出了主意,让贝贝管理非洲。

事实变得简单了。贝贝把非洲的经济、人口、环境、社会管理等等模块化管理。当建模成功之后,对非洲的管理就会变得系统而且全局。人类从未尝试过这种管理方式,非洲这个落后的区域却是第一个开始实行。

建模的过程是个漫长而且复杂的过程,全世界的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领域的专家数万人被请到非洲。这些人都有高薪,但他们的工作量也是巨大的。

非洲一体化进程实施的同时,叶志高已经悠闲地在华洲住了近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叶志高并非什么没做,只不过许多的工作都是通过遥控完成。

此外,由于父母叶清远与夏雨菡的强烈要求,女人们有几个怀上了叶志高的孩子。第一个怀上孩子的是柳静婷,第二个是水含秀,第三个是朱绫烟。

若不是瞧着其余几小妞还年轻,叶志高恐怕会遍洒种子,那样怀孕的不止三个。

当柳静婷肚里的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叶志高接遇到几个很奇怪的人。一番谈话,叶志高平静的生活被完全打破了。

(书到后期了,已经确定下月完本。)

给读者的话:

我写书,有我写书的风格,喜欢天马行空,不受拘束。这让许多读者感觉思维跳跃得太快,同一章节,可能牵扯到若干条主线。这是我上人的情节驾驭能力有缺限。而且书的后期,主角的实力已经很强。一个很强的人去泡妞,实在没什么挑战性了。所以关乎男女情事方面的内容越来越少。虽然书的缺点很多,但仍然有人喜欢,原来千万人中,总有喜欢你写作风格的朋友,可能这个数量不是太多。身为作者,我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喜欢自己作品的人增多。

不得不说,作者本身的性格与作品的性格是息息相关的。有的作品中主角超级装逼,我个人很厌恶,所以我写不来。有的作品中主角很邪,爱混黑社会,我个人也厌恶,所以我也写不来。虽然我的书中也有黑社会性质的描写,但大家应该看得出,主角一直在踩他们那些所谓的黑社会。

换句话说,白菜以后写再多的小说,如果是类型相似的话。那么主角的行为方式不会有太多变化,对于我个人厌恶的做法,我不会强加于主角身上。因为对于主角,他其实是作者的一个替身,进入故事之中演绎故事。这就是网络快餐文与传统文学的区别了。一个喜欢不喜欢,比什么都重要。有人讲,文如其人,其实相对于作者来说,是可以这样用这种方式理解。

说这些,貌似没什么目的,就是感慨感慨,告诉大家我的想法。如果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书评里发表。

正文 十一与十三(一)

这是华洲的一家泰裕茶馆,茶馆里出售各类名茶,开业一年多以来,这家茶馆已经颇有名气,每日宾客满座,生意极好。叶志高肩膀上架着小花,屁股后面跟着小九来到了茶馆。

叶志高脸上肌肉变化,改换了容貌,因此茶馆里没有人认出他的身份。不过叶志高是这里的常客,老板立刻客气地亲自出来迎接:“哎哟,叶先生来了!”

叶志高微微一笑:“老板发财,老样子。”

“好勒!”老板应了一声,吩咐服务员上了茶和几碟干果。除外,还有小九的一盘野猪肉干。这小九出门必要吃的,嘴馋了,不吃东西必定给叶志高招麻烦。

“上盘虫子!上盘虫子!”东西送上来,小鹦鹉忽然怪叫起来,惹得周围茶客“哈哈”大笑,纷纷说这鸟有意思。

叶志高被吵得皱起眉,捏住鸟嘴把这死鸟装进了口袋,这才清静。小九幸福地吃着肉干,叶志高淡淡地品着茶水。忽然,两道人影出现,这二人一出现,叶志高目光微闪。

叶志高眼中的世界与常人眼中的世界有所不同,他可以看到别人无法看到的东西。这二人一出现,叶志高就发现这二人体内有一个白色的气旋。

这气旋的模样很奇特,有点像上方看银河系的外形,只是气旋的旋转速度很快,每秒钟左右一转。根据这气旋,叶志高立刻判断这二人是习武之人,而且修炼一种十分奇特的,叶志高也未见识过的功法。

这是两名男子,他们每人叫了杯茶喝起来。

吃着肉干的小九忽然抬起狗头,一双狗眼之中凶光四射,死死盯着这两名青年男子,嘴里发出“呜呜”之声。

叶志高伸手轻轻拍了拍小九脑袋,把小鹦鹉花花摸出来放到小九脑袋道,命道:“回家去。”

小九看了眼叶志高,犹豫了片刻,还是驮着花花一溜烟蹿出了茶馆。周围的茶官都投来佩服的目光,把狗训得这么听话,真不是简单人物。

小九一走,一名青年男子笑道:“好听话的狗。”

另一人也道:“狗只有听话了,主人才给吃的。”

叶志高对于二人的话好像没听见,半闭着眼睛饮茶。

叶志高饮完一杯茶,其中一人终于道:“传说中的天机,果然与众不同,如此沉得住气。”

另一人接过话:“嗯,天机当然要与众不同,否则怎么能称天机?”

叶志高心中一动,这二人难道知道天机石?心念转了转,叶志高终于开口:“二位的茶我请了。”

“多谢。”一人笑了起来,而下一刻,叶志高耳中响起一个声音,“你一定很想知道我的身份,是不是?”

叶志高也以传音的方式问:“你是谁,怎么知道天机?”

“我的代号是十一,你以后可以叫我十一。至于天机,我当然知道,我们此行就是为了你这位‘天机’。叶志高,你虽然已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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