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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音乐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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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浩瀚,谁会忘得了……”刘天王富有特点的低沉浑厚的声线,透过顶级的舞台音响,完美地传递到万人体育馆的莓一个角落。

刘宇凡听着和自己一个姓的天王的歌声,看着不远处舞台上那张熟悉的脸,又生出几许感慨。前世自己一个悲催的小人物,只在电视里见过天王,甚至连一场天王的演唱会都没有看过。没想到今天,自己却如此轻松地来到了他的面前。看着天王在距离自己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唱歌。此刻的刘德华,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年龄,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那独俱特色的音色,听上去的确很舒服。刘宇凡在后世看过不少模仿秀类的节目,其中刘天王的声音是模仿的重灾区。之前刘宇凡听那些人的声音,觉得还有那么几分像。不过此刻在现场听了真人的演唱他才觉得,那些模仿实在是不怎么样,还是原声听着舒服。

不知怎的,刘宇凡又想起了一句话“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同时还想起了“中国好声音”那档娱乐节目中,那些导师对学员说过的话,“永远不要去模仿别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东西。模仿别人就是死路一条。”

之前刘宇凡站在一个纯粹的业余爱好者的角度上,还不是太理解导师们这句话的意思。现在他也走上了职业道路,对这句话的理解却是越来越深了起来。模仿别人,无论模仿得多么好,最终只能成为别人的影子,只能一辈子跟在别人后面,永远成不了第一。只有做特色的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才是最正确的道路。

只是,想到这一点,刘宇凡对自己的道路也有些茫然起来。什么是属于自己的道路呢?在专业的路上,自己可以说已经走得很远了。但时至今日,自己依然处在一个“匠人”的位置上。精通所有的钢琴技巧,但也只不过是一个比较知名的钢琴演奏家而已。“创作”出来的那些钢琴曲,也不过都是凭着自己重生的经验,复制出来的。其中虽然也有自己的一些思想,但却少得可怜。虽然自己肚子里还有许多的存货,够自己用上一阵子的。可坐吃山空,总有掏空的那一天。然后呢?自己就江郎才尽了吗?

刘宇凡按了摇脑袋,想用力把这个念头抛出脑外,让自己不再去想。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危机,但一直以来,他都在有意无意地逃避,不愿意正视这个问题。而一直以来的顺风顺水,也让他渐渐地忽视了这个问题。直到今天听到刘天王的演唱,才鬼使神差的,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刘德华,一个在娱乐圈传奇的名孛。不单单是因为他的戏演得好,歌唱得好。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的努力,勤奋和敬业。这些可贵的品质,在业界是有口皆碑的。相比之下,刘宇凡突然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刘天王是凭着自己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可自己,却是靠着那些脑子里现成的东西在吃老本。这样下去,不行。虽然那些东西也要充分利用,但要想真正成为像他那样的人,甚至超过他,光靠这些还不够,我,还要有属于自己的东西。”看着台上的刘德华,刘宇凡突然间有了一种明悟。

“宇凡,你怎么了,想什么呢?”看着刘宇凡怔怔地看着台上的刘德华发呆,陈思颖有些奇怪地问道。她不是很喜欢刘德华,刚刚看他演唱的时候,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偏头看刘宇凡,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来。敢情这家伙看着看着,走神了。

“哦,没事儿,听得太入神了。”刘宇凡被所思颖叫醒,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嘻嘻,你真这么喜欢刘德华啊,那等一会儿他唱完了,咱们到后台去跟他要个签名吧。”陈思颖笑着说道。

“恩,还是不用了,呵呵,看节目吧。”刘宇凡笑着说道。

此刻,刘德华已经又唱了一首《中国人》,随即在粉丝的疯狂呼喊下,走下了舞台。

“下面有请歌手刀郎给我们带来歌曲《情人》,掌声有请。”朱军走上舞台,报出了下一个节目。

“哟,到罗林了!”听到朱军的话,刘宇凡精神一震!

   第三百七十三章 就是要有个性

刀郎的上场,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毕竟此刻,他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

老实说,刀郎的出场顺序,并不是太理想,接连过去了田震和刘德华两位大腕之后,观众的激情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此庶如果是一吓,不太出名的歌手上台,基本上观众的反应都不会太热烈。

不过,能够上这个舞台,刀郎就已经很满足了。他知道,这是自己老板努力争取来的机会。作为一名新人来讲,能够获得这样的演出机会,就已经很难得了。靠他自己的力量,怕是连央视的门都进不去。

正因为如此,刀郎此刻的心里才满是感激之情,决定好好表现一番,以报答老板的知遇之恩。

狂野的电吉他声响起,舞台上的灯光是那种淡淡的蓝色,照着从舞台一侧上来的刀郎。他还是那身一如即往的牛仔打扮,一顶棒球帽遮住了他小半个方正的脸,看上责更多了几份神秘感。”刀郎?没听过他的歌啊,不过他这身造型俐是挺酪的。”台下的观众已经开始小声议论。

孟欣就坐在舞台的一侧,双手抱胸,看着舞台上的刀郎。她的脸上满是自信。这是她亲自挑选的节目,她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自己对于流行音乐的直觉。

站在舞台中央,望着台下一万多名观众,黑黑的一片望不到边,刀郎的心情微微有些小激动。这,曾经是他梦想的舞台,而在这一煎,梦想变成了现实。

短暂的前奏过后,刀郎举起了手中的话筒,苍凉的歌声回荡在万人体育馆上空。”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刀郎的音色,沙哑而厚重,那种独具特质的音色,几乎刚一开声,就让听过的人印象深麾。

喜爱刀郎的观众,和讨厌刀郎的观众,差不多一样多:她就是这样一位有个性的歌手,不但嗓音有个性,歌曲也极具个性。喜欢他的歌迷,对他迷到了骨子里,几乎他出的每一首歌,都会疯狂地追。但不喜欢他的音色的歌迷,也会讨厌到一首都不会听。个性鲜明,正是一个流行歌手必须具备的特质,刀郎做到了。”哟,这歌手不错啊。”刚刚下台,还没来得及离场的田震,猛地听到刀郎的声音,立竟本能地回过头看了一眼。两个人的音质,同样都属于那种极富个性的,对于刀郎的这首歌,田震有一种本能的好感”不错不错,这个新人有前途。流行乐坛就需要这样的声音。”看着舞台上的刀郎,田震的眼里闪过一抹欣赏之意。

苍凉的歌声,在万人体育馆内回荡,这首旋律简单的歌曲,以一种直白的艺术感染力,让那些听过的人久久难忘。

你说它庸俗吧,偏偏有一种诱惑你,让你不得不听下去的冲动,而当你哼过几遍之后,居然就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上这首歌了。

一首流行歌曲所应该具备的潜质,这首《情人》都具有,又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上,刀郎的走红,几乎成了必然。

不管喜欢不喜欢,今天晚上,坐在这里听到这首歌的观众,几乎都记住了这个喜欢戴着棒球帽子,长得浓眉大眼,有着独特沙哑嗓音的一一刀郎,同时记住的,还有他那首火热的《情人》。

一曲歌罢,掌声雷动:有不少观众,已经在开始打听这个歌手和这首歌了。

李力和他身边的记者同行们显得很兴奋。显然,以他们敏锐的直觉,已经感觉得出来,这个歌手,有可能是今天演出的一个亮点。他们站在流行的最前沿,对于哪个歌手,哪首歌可能火,有一种近乎本能的直觉。”师弟,你说你写的这首歌,怎么这么。~那个呢?”听完了刀郎的演唱,陈思颖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哪个,?”刘宇凡没有明白陈思颖的意思,看着她问道。”就是~~那个你这歌词,写得也太有点。黄了吧,什么火火的嘴唇,温存什么的,都是些什么词啊,我说你的脑子里,就不能装点正经的东西吗?”陈思颖刚刚听了那首《情人》之后,里面的歌词让她有一种耳热心跳的感觉:歌词实在是太热了,如同一碗烈酒,呛得人如同被烈火烧过一般。”呵呵,你说这个啊,这就是这首歌的卖点啊,有的歌深情,有的歌热烈,有的歌含蓄,有的歌直白。我觉得,这首鼻是有市场的,这没什么吧,流行音乐,又不是严肃音乐。”刘宇凡笑着说道。”反正我感觉不太好,还是那首《月亮之上》好听,以后啊,你还是多写些这样的歌好。”陈思颖看着刘宇凡,“语重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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