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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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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战马上的部落骑兵抽出刀枪,伏低了身体。因为他们确定了敌人只是穿银色盔甲的矮个子——穿黑色铠甲的高个子正在取下自己的头盔,怎么看都不是个强者。而银铠甲,就算他是个异能师,也不能同时打倒整队骑兵,因为距离已经足够近了!

七十米,玛西亚唤醒异能的反应变得剧烈,而汤森还一心一意摆弄被雾气浸透的盔缨。

六十米,玛西亚踏出一步,紧盯对方脚步——同时对付十一个骑兵,对她来说有点勉强。

五十米,玛西亚正要咬牙发动,却听到汤森说了一句“都给我吧!”,于是愕然。

汤森抬起头,微湿的黑色发梢在晨风中抖动着——在对方骑兵踏入五十米范围的那个瞬间,他的视野猛然缩小,同时左手向外一甩,“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轰——!”的一声巨响,呈一字横队冲过来的骑兵们,他们的上半身同时炸成了碎片!强烈的爆炸气流,裹带着红白残躯和圈圈雾气微粒,瞬间扩散成直径二十米的死亡冲击圈,犹如切过敌人胸腹之间的锋利刀片!

飞溅的血肉中,强壮的战马还托着骑兵们的下半身在奔驰,一点都没有被这爆炸伤害到!

“咆哮?!”玛西亚顿时目瞪口呆,差点没拿住自己手里的异能——汤森居然同时发出了十一个咆哮!十一个啊!而且无论距离、准确度还是伤害控制,都远远超越了高级学徒!

他什么时候唤醒的?他什么时候发动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汤森,”好半天之后,玛西亚脸上的震惊才转变成郑重,她以前所未有的郑重目光看着汤森:“我们现在就去公会吧!别再耽搁了。最近的异能师公会分部,应该就在银色海岸。”

因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她感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感受到极大的压力……这样的天才,如果受到一丁点损失,那都是自己对异能师公会的犯罪!

“打完这仗,我就跟你去公会。”汤森也郑重回答:“你知道,我不会放弃他们的。”

玛西亚沉默点头,她深知汤森性格,明白汤森所说的是实话,也知道自己说不动他。所以,她只能暗下决心,绝不让汤森遭遇任何伤害,哪怕搭上自己都在所不惜!

远方海面上,一只庞大的船队已经显形,无数火红的旗帜飘扬着,金黄色的荆棘玫瑰连成一片!

光辉历一四三九年(新历五二八年)六月七日,一支陌生的舰队抵达西海岸的奎尔萨大平原北端。这是支中等规模的舰队,但全是由小型船只组成,旗舰是艘三桅货运船,另外还有几艘造型奇特、速度缓慢、眼见就要散架的笨拙拼装船。

在所有的船上,都飘扬着一面陌生的红色旗帜,上面的图案是金黄色的荆棘和玫瑰——这一天注定会被永载史册,因为它是名为“荆棘玫瑰”的新生力量与西海岸腹地的邂逅日。也就是从这个早晨开始,被噩梦和宿命纠缠的西海岸又多了一面旗帜、多了一股势力。

趁着晨曦的薄雾,荆棘玫瑰的武装力量倾巢而出,将近五百人的队伍在月亮湾码头登岸。两脚踏在奎尔萨大平原的土地上,军人们并未表露异样情绪,或者这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

队伍没有停留,没有仪式,没有讲话,大家都在紧张而忙碌的准备着,一脸肃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接下来要直面一场生死攸关的大战!

荆棘玫瑰所面对的敌人,是由当地三个大部落、七个小部落以及二十多个游牧部落组成的土著联盟。别看是土著,可他们组建了超过两千五百人的常备武装,还得到了神秘的晨曦议会支持,起码拥有三名异能师或者烈火师——后者也是异能师的一种,不过比学徒更强大。

荆棘玫瑰想要站稳脚跟,汤森想要活出个人样,这个强大的敌人就必须被打倒!但是满打满算,汤森手里现在只有五百人的武装可用,他能如愿的掀翻对方吗?

坦白说,如果两边摆开阵势来场大决战,汤森这点人肯定会打得很艰难。而且从现实角度出发,任何经历过战争考验的队伍都不能小看,即使土著武装也一样。不管怎么说,他们刚刚打败并吞并了本地的传统强者,无论实力和士气都处在巅峰状态。

荆棘玫瑰现在还不能做到以一当十,如果汤森狂妄自大,就会被他们打成渣!

登岸之前,参谋部已经在汤森的指点下推演过正面交锋。对推演一无所知的军官们,其实是在观摩学习汤森的推演教学,汤森提出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己方的训练和装备情况,包括对方的兵种构成和实际战斗力,甚至包括指挥系统的加成和战略运用上的灵活度,最后得出被大家认可的结论——己方惨胜,伤亡过半!

这是不能承受的代价,作为荆棘玫瑰唯一的武装力量,五百人和二百五十人在作战效果上有天壤之别。就算熬过首战,谁知道接下又会来是什么局面?万一再钻出点晨曦议会的部队,打还是不打?打的话,这点人怕是连最简单的战术都用不出来吧?结果还是要被打成渣!

这肯定不是汤森期盼的结局,大伙披星戴月一路跋涉过来,可不是为了挖坟埋人哭鼻子。

所以,虽然战役策划可以千千万、战术安排可以万万千,但此时留给荆棘玫瑰的选择余地却几乎没有,而且在生死之战中,也完全不用考虑势力背景和政治因素的必要——简而言之,荆棘玫瑰的战术只有偷袭。偷袭!从偷袭到偷袭!整场战争中都要抱定这个战术。

偷袭战是什么概念呢?简单的说就是躲躲藏藏的下黑手,通俗的说就是坑死人不抵命。

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性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独裁、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在防御方面,马奇部落非常尽心,已经把自己做成本地势力的榜样。

它的主营的,尽量模仿了内陆城镇样式,有木质围栏和岗楼,有固定的守卫队。另外,在主营地周边约二十里处,以河流为依托,他们环形布设了四个小营地。

这些大概千人规模的小营地不但解决了整个部落难以集中居住的难题,也能为中心营地提供保护和预警。因为相互距离和地形优势,无论敌人从什么方向来袭,都不可能绕开小营的,而中心营地却能迅速动员部队支援……

但不巧的是,因为他们刚刚消灭了本地的死对头,所以在洋洋得意进行的仲夏狩猎中,马奇酋长带走了绝大多数部队,他们大概是为了在其他部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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