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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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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大人管不住眼泪,这下连小孩都开始咧嘴哭了。汤森顿时大感头痛,他本意是要把大家捏合在一起,让大家突遭大难的心绪回复到正常状态,不至于发生有人想不通偷偷抹脖子的事情。谁知道一不小心,用力过猛了。

但这不能怪别人,谁让他的话这么催泪?而情商却又常常卡住?

“真的别哭了,我们还处在很危险的地方,保持安静吧!”汤森无奈叹气,示意手下拿过一叠碗来:“开饭了啊!按照大小来,听话,个头小的站在最前面!”

最小的小子,自己端不住大号的行军碗,汤森叫人帮忙,但也让这小子努力用两手托着,然后才把浓浓的蔬菜肉汤和切成片的面包放进去。

这是一种小团体的传统,分派食物是首领的权力和义务。

汤森摆事实讲道理,好不容易才处理了镇民这一摊子事,但他依然不能松懈。把内部关系理顺了、巩固好了,这只是逃离险境的第一步,接下来的事情更加考验人。

就这样匆匆忙忙的、拖家带口地翻越山岭,走的又是走私小道,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但首先,汤森先要解决俩个奸细的问题。

吃饱喝足睡了一觉,到天色大亮时,大部队已经养好了精神。

于是汤森让他们先出发。船长和另两个手下留下来现场观摩。之所以做这样的安排,是汤森觉得以后难免会再遇到奸细,而猴子的形象显然不适合做刑讯逼供的勾当,船长很合适,脸色够黑皮肤够粗糙,没表情的时候颇有威慑力。

曾经施展在奥斯顿身上的手段,又在小山洞中重演一次。但跟以前不同,汤森这回是要玩真的——当那些工具被摆上桌面时,山洞里的人都沉默了,包括两个负责打下手的手下。

只有船长脸色如常,他看的很仔细,生怕有所遗漏。

汤森临时做了个简单器具塞在中年人嘴里,让他能出声但咬不了舌头,然后什么话都不问,首先从他的脚趾开始——直接拿出还带着毛刺的木头签子,顺着他的脚指甲慢慢钉进去。

还要时不时的转动,正反轮流来。

第一下的时候,中年人就开始嚎叫了,整个过程之中,他的身体在木架上战栗,口水喷得到处都是。

从中年人这种松松垮垮的作风来看,他对奸细这份伟大的职业没有深刻认识,而且受不住痛。

“想到什么就说,直到能换回你的命为止。”汤森用冷漠而平静的语气告诉他:“拖久了你会残废,拖得再久一点,你就会死的很难看。”

说完,汤森毫不在意中年人的哀求威胁,又给钉进去一根。中途的时候,中年人已经哭号着要说了,但汤森还是做完了才放手,完了还体贴的告诉他:“我的风格就是这样,从不半途而废。”

这种话,也算是汤森对新手的优待,老手早应该看出汤森是什么人了。

“我是受人指派的——我是受大势力指派的,很厉害的势力!”中年人狂呼:“你快放了我,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啊——啊——啊!!!”

“在这个山洞里,老子最大!”汤森冷冷一笑:“你既然敢耍我,就一定知道要付出代价。”

汤森拿起一柄小刀,割开中年人小腿上的一块皮肤,然后用钳子翻过来拉开,露出下面的血管跟肌肉,血柱不断喷溅着,时快时慢——中年人发出几声惨烈的嚎叫声,然后就被自己的皮下构造给活活吓晕了。

脱下染血的手套,汤森点燃一根烟,悠闲地吐着烟圈,十分钟之后才吩咐船长弄醒他。用刑的每一个程序,时间都不能太短,必须让这种痛苦和恐怖感持续一段时间,在用刑对象心中变成刻骨铭心的印象才算有成效。

否则的话,就算疼痛也会被遗忘。

其实中年人无关紧要,现场的另一个奸细才是汤森的真正刑讯对象。在缺乏救治手段的拷问中,最重要的还是利用气氛和心理压力,要是几回合下来把人弄死掉,就该汤森哭了。

一个用来打掩护的中年奸细能知道多少内情呢?虽然中年奸细醒来之后愿意说,而且是毫无保留的说,可汤森得到的有用情报却少得可怜。在汤森揭开他第二块皮肤之后,他已经说完联络方式联络人长相和加入组织的誓词,甚至包括了祖宗八代的履历……

可是对汤森而言,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但他并不声张,而是让船长给中年人上了些药,然后走到小孩面前,冷冷的端详着他。

小孩奸细脸上有一些惊慌神色,但不是很明显,他的皮肤细嫩没有伤痕,身体匀称健康不缺乏营养,根本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而且在饿了一夜之后,他居然还有精神跟汤森对视。

根据镇民提供的资料,这小孩才十一岁,家境殷实,父母慈爱,是雯丽小姐货真价值的亲戚,而且是叫“堂姐”那种。他平时也在安道尔联盟首府上学,这次是回来养病的。

另外几个小孩告诉汤森,在哈维镇被毁的那天,他提前纠集大家出镇去采甜果子,并许以半包糖果的酬劳——有这种头脑,自然也能想到镇子有危险,但他居然没给亲生父母透露消息。

“你大概知道我的风格了,你还年轻,还能活很久,还能赚大钱当大官娶老婆生儿子。”汤森拿出木头签子:“所以想招的话,要尽早开口。”

“你不会得逞的,”小奸细带着颤音,用视死如归兼文绉绉的口吻告诉汤森:“我心中的远大理想,绝不是你这种粗鄙之人能够扑灭!”

“我不打算扑灭这种玩意,太脏。”汤森有点想笑,因为这小孩的反应跟当初的奥斯顿很有几分相似:“我只是在意你什么时候才会招,我已经跟人打了赌,我赌你要掉一只手两条腿才会招供,所以,我的钱包希望你能争气些。”

“啊——啊——啊——!”才小半根木签,小孩奸细就不出意外的晕了。

汤森照例脱下手套,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好不悠然。在他眼中,或者说在情报官眼中,敌人就是敌人,没有男女老幼的区别,更何况还是这种只要理想不要爹娘的孽种。

二十分钟之后,船长才接到弄醒他的命令。小孩的身体不比成年人,休息够了才好继续。

“恶魔!你是恶魔!”才刚刚缓过气,小孩奸细就哭泣着咒骂汤森:“你就是粪坑里的爬虫,卑贱的下等人!你居然敢如此对待我,我的同伴会帮我报仇的!”

“光辉教会对你可真不怎么样,连骂人的话都不肯教你。”汤森摇头,智珠在握:“不过在虔诚方面他们做得很好,你比刚才那个坚定多了。所以我很欣慰啊!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承诺,你能活下来的话我就不能杀你,但我要留着你这种畜生做什么呢?浪费粮食嘛……”

汤森的自信不是没有来由的,虽然这小孩背后那帮人很厉害,能把他训练到背弃家族甚至背弃父母的程度,但很遗憾的是,在汤森的遥远记忆中,没有人被逮住了还能撑过酷刑。

无论是何种背景跟信念,他们都会在刑罚之下崩溃,区别只在时间长短而已,一个好的审讯者,追求的只是效率。但即使最厉害的审讯者,也无缘审问最坚定的间谍——这种真正的精锐,绝不允许自己让敌人抓活的。

很快,小孩奸细就招了,他的借口甚至充满了童趣——因为不肯让恶魔汤森跟人打赌获胜,自己才交代一切的。但这种话语,却让他之前的行为更显肮脏。与汤森记忆中的时代不同,在这里,十一岁的小孩大都已经懂事了。

他果然是光辉教会的奸细,在安道尔联盟首府学习礼仪时,被表面上看跟教会毫无关系的礼仪导师相中,介绍给安道尔教区的某位高层人士。那个时候,小孩才七岁——短短四年之后,他在真神威仪和未来前途的熏陶之下,已经成为一个无限虔诚的教会情报人员。

汤森似乎有点明白了,光辉教会总部与安道尔教区之间,似乎有点不太合拍。因为这小孩直属教区,而不是教会总部,又或者他被派回哈维镇的时候,教会总部还没牵扯进来。

在镇子被毁这件事上,小孩奸细提前一天就收到消息,所以第二天才找了借口离开小镇,准备在接下来的行动中配合上司。他并不知道事后会跟随什么人,但却被明确告知,只要在逃跑途中留下痕迹就好,而且,上司也跟他说过会有人掩护他。

“我是精英。”小孩奸细泪流满面却骄傲地说:“我是最好的!”

“但愿你的亲生父母也能听见你这话,”汤森点头:“你觉得他们会为你感到骄傲吗?”

“我觉得——”小孩奸细刚张嘴,就“啪!”的挨了个大耳光。

“谁他妈想听你说。”汤森转过身,边洗手边吩咐另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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