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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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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掉开启黄金时代的人,那只能算泄愤;抢到异能手稿,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无论是异能师公会还是光辉教会,他们对这种东西都会非常感兴趣,为此肯定不惜血流成河。

就算汤森自己,也有点心痒难耐。

想想看,自己虽然天赋异禀,但异能突破有一大半是在梦想大厅中完成的,而且在某向大厅中得到的感悟,也将支持他在异能之路上走很远很远——罗莎琳德和腓特烈研究手稿,肯定能跟梦想大厅中的记录互补!

他看了一眼面前的王子,然后又叹了一口气。这混蛋怎么就这么强大呢?自己搞不定啊!

“你很喜欢叹气。”雕刻中的菲斯特王子抬头看了他一眼。

“老了。”汤森摇头晃脑,嘴里胡说八道:“真的老了呀!”

汤森发现菲斯特王子非常敏锐,只要自己有不好的念头,他一定有所察觉。

“看完之后,有何感想?”王子并不深究。

“求更新……”汤森无力的用恶魔语念叨一句,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把脸色一正,换了通用语说:“我有疑问。”

“只要问题符合你的身份,我会回答。”王子的语气毫无波动:“在我的耐心耗尽之前。”

“你是王子,即将铸印的正统的继承人,以后你要管理西海岸。那也就是说,你其实要行使圣王的职责。”汤森问:“可你脸上的面具,难道不是贤者的权力象征?你到底哪头的?”

“没错,这张面具是贤者的象征。”王子点头承认:“我要接过的,也的确是圣王的职责。”

“为什么会这样?”汤森就奇怪了:“你居然能把两者的权利溶于一身?这不乱套吗?”

“早就乱了!”

“你知道西海岸有多大?我家族的誓约之地又有多大?这个哨塔,其实是誓约之地的边境。”王子终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抬头起来看着汤森:“五代以前,三叉戟家族管理着整个西海岸;然而现在,康纳理惟士的子孙却只能龟缩在誓约之地里面。”

汤森没说话,他从王子的话中听出了痛楚和愤怒。

“在三叉戟家族里,奥德里奇支系的天职,就是留守誓约之的,发现人才,潜心研究,准备迈向更高的异能层次。监察圣王,那不过是附带的使命而已。”菲斯特说:“圣王支系的天职,则是管理西海岸各部落,保证整个家族的基础不受敌对势力威胁。”

“大家各施其职,相互支持,在很长时间里,没人能欺负到我们头上来。”

“晨曦议会不行,光辉教会也不行!”

“但家门不幸,在五代以前,圣王支系出现了致命的疏漏,一场因贪念引发的大战,不但葬送了大量军队,害苦了当时的众多部落,还把他们自己全给赔了进去。”王子冷笑一声:“联军讨伐之下,别说圣王支系了,家族管理西海岸的人脉、体系和基础,全部毁于一旦!”

“联军讨伐?”汤森问:“呃……搞出这种后果,他们贪什么东西?”

“对王者来说,还能有什么好东西?”王子看着汤森,语带讥讽:“永恒而已。”

“……理解!”汤森差点没被口水噎死,长生不老这玩意,那简直就是王者克星。

“然后呢?”

“因为外敌强大超乎想象,所以但是的贤者用尽浑身解数也无法挽回局势,最后,只能带着些孤儿寡母回到银涛城。”

“西海岸被外部势力蚕食了一部分,但大部还在。无数部落嗷嗷待哺,万般无奈,贤者只能接替圣王的责任。”王子继续说:“但贤者支系并不擅长管理,更无法化解战败所导致的内部巨变,加之颓势已成,暗流汹涌……所以几代过后,银色海岸就剩下现在这点地盘了。”

汤森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点啥,只好安慰他说:“你的名望很高,必定能开疆拓土的。”

“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有贤者开疆拓土?”王子的回答让汤森很不理解:“现在这点地方很好,我乐得轻松。”

汤森一怔,正常人当然要趁着有声望打江山啊!香蕉你个西瓜,败家也不是这么败法!

“家小,人少,好管。”王子看出了汤森的疑惑:“家大业大,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惨剧。”

“你是说……城里那些反对你的人?”汤森立刻想起银涛城的老派系势力。

“他们是圣王一系的后裔。”王子说:“贤者支系的传承其实很简单,一旦继承人成年,贤者就立刻退位。因为对我们来说,异能领域才是值得将毕生精力投入的事业。”

“这种传承习惯,旁人很难理解。而且我运气不好,上头没了父亲,下面又没儿子,所以圣王后裔们觉得这是翻身的好机会,压制了我,才好去外面打地盘。”

“他们怎么不自己去打?”汤森听了王子的解释也很无奈,你寄住在别人家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不想着帮人家干点什么,却妄图霸占人家的家业,也太无耻了吧?

“如果有机会,你替我问问他们。”王子的回答很风趣,但一点都不好笑。

“其实我大概明白点,”汤森说:“作为称霸天下的起点,他们要先从称霸脚下这条街开始!哪怕是借来的街,哪怕还有你这个继承人在。”

“看来你是真明白了,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暂时还不会加入这场闹剧的。”王子点点头,拿出一份手令:“这是给你的。”

汤森接过来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极难看,因为手令上面第一行用大字写着——银色海岸决定讨伐名为“荆棘玫瑰”的匪帮之命令,附相关匪首悬赏。

“什么意思?”汤森眼睛一瞪,把手令举到王子眼前:“你什么意思?!”

“拿错了。”王子无动于衷的给他换了一份,然后轻描淡写地说:“这份才是给你的。”

汤森黑着脸,把第二封手令拿过来一看,发现上面写着——银色海岸敕封荆棘玫瑰镇守奎尔萨平原、敕封汤森为奎尔萨王、瓦胡为奎尔萨北方酋长之命令。

“你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给错的!”汤森有点哭笑不得,这种手段的确是震慑下属的办法之一,但配上菲斯特王子的语气和态度,却让人只想撞墙。

在恩威同施这方面,王子显然比不上雅克分会长。

“早说我们这边不善于管理,你还不信了。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明白其中含义就好。”王子居然连一点愧疚也没有:“这是个副本,正式的文书要等你回去之后才会到。对了,奎尔萨平原你还没拿下呢,这个王做得有点名不副实。”

“你要我去打下整个奎尔萨?”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奎尔萨平原应该跟你的对头有点眉来眼去吧?”汤森嘴上这么说,却立即把手令塞进怀里,开玩笑,大义之名当然先收下再说。

“你愿意这么想也行。”王子点点头:“整肃奎尔萨平原是荆棘玫瑰的唯一出路,如果你能力够强,势力发展顺利,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这是王子的原话。

说不定在某天,我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你——这是汤森的想法。

区别在于菲斯特可以毫无顾忌的说话,但汤森不能说,不但不能说,他还得回避这问题。

“殿下,我说句真心话,你的确不善于管理,哪有这样挖苦人的?再不济,我现在也是你名义上的下属啊!你应该对我寄予殷切希望,多多鼓励、大加关照才是。”汤森面不改色,而且显露出可以被收买、也很希望被收买的特征:“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文书已经给你了,要吃饭自己去做,要喝酒自己去酿。”王子平静地说:“我很忙。”

“呃……”汤森脑袋上顿时挂下一溜黑线,能把自己逼到无话可说,这王子也真够本事的,最难得他说这话时还一本正经,仿佛天经地义一样!有哪家王子这样搞政治的?啊!

无奈之下,他只能换了话题:“殿下来这里,就是为了给我手令吗?”

“散心而已。”菲斯特王子摇头:“随便走走,随便看看。”

“殿下看到什么了?”汤森左右张望一下,然后看着王子:“好看吗?”

“不好看,我看到一个蹩脚的初级异能师陷入苦战,我预计,如果他不使用黑纹夜枭的异能的话,绝对撑不到今天晚上去。”菲斯特王子倒不怎么给汤森面子,而且一说到异能,此君的脑袋一下就变聪明了,不是一般的好用,语气也丰富得多。

“轻视别人是个坏习惯。”汤森转头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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