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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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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天高地厚了。”

    杜雨难得的点头附和着:“说的也是啊。我以后还会写出更好地出来,还会发在比校刊更有影响力的刊物上,我发现我现在真的挺喜欢写东西的,那些书啊,也没有以前看起来那么令人头痛了。嗯,我要好好努力。加油!”仔细想想,又说道:“晨曦,你说以我当初的水平,我怎么就这样轻易地进了文学社了呢?我一直都不明白,还有郭书允为什么那样甘愿的教我呢?丁旭一直都不喜欢我,我真的不怎么讨人喜欢吗?”

    “你现在出都出来了,还想着那些事干嘛啊?”晨曦拍拍她的脑袋,怜惜道;“你现在不是很好?不一定要到文学社才能学东西啊。”

    “可是他曾话里话外的说我是走后门进去的,我就是不明白,他是社长,所有的人进去不是经过他的同意才行的吗?还有谁能有那么大的权力能让他放水啊。”杜雨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可是百思不得其解,以她简单的智慧根本就想不出会是谁在背后在帮着她;“算了,不想了。对了,晨曦,我见你最近真的挺忙的啊,你在忙什么啊?”

    晨曦还怕她一直在‘走后门’这件事纠缠着,见她主动转移话题,说道:“没什么,就是学习上的压力。我自己也在勤工俭学中,当做出社会前的锻炼。”

    “哎,我要是像菲菲那么优秀就好了。”一说到学习,杜雨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来念这个学校,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以后会怎么样呢?”

    “会好的,会有出路的。不要那么早就开始担心这些问题,现在好好学习就好了。我看你这个学期很努力啊,怎么还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吗?”晨曦安慰着她;“做人要有自信啊!嗯!我刚才还听见你在说加油呢,怎么一转眼就忘记了呢?”

    杜雨一听这话,又信心十足起来,说道:“晨曦,我最近在看席慕容的书哦,我念诗给你听好不好?”

    那天黄昏,在泡桐树下,杜雨给晨曦朗诵起了席慕蓉的很多诗词,包括那首《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这是表白的那天,曾背过的诗,只是今天又把它背一遍,但是杜雨故意这样问道:

    “晨曦,我背得怎么样?好听吗?”

    那天,杜雨满脸的笑容在树下走来走去,夕阳就照在她单薄瘦弱的身子上,金『色』的光芒闪耀着,仿佛为她披上了一层羽衣。晨曦就坐在树下翻看着那本校刊,耳边听着杜雨背的诗,心里一点杂念都没有。他并不知道这首诗对于他或杜雨来说,是怎样的重要。那天的他只是认为,那是杜雨在卖弄她的一点才华,卖弄她所学到的一点皮『毛』。很多很多年之后,每每回想起这个傍晚,晨曦都会觉得心痛。年少不懂事的他,根本听不出杜雨背这首诗的弦外之音。

第39章 没有答案的忧伤() 
晚上回到宿舍,语嫣这样告诉杜雨,文学社邀请到了校园小作家刘维仁来演讲,届时刘维仁还会带来他自己自费出版的《往事越千年》,时间就在下周五的晚上,地点是大教室。社长说了,要邀请这次在校刊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一起来做特邀嘉宾,近距离的和校园作家交流写作心得。

    看着语嫣那么兴奋的样子,杜雨笑道:“人家还没来呢,你就那么兴奋,人家来了,你还不飞上天了。”

    “那是,你不知道啊,上次我们去他们学校联谊的时候,他居然不在校哦,害我白跑一趟。没有想到,我们社长的面子还是挺大的,居然比别人更快的邀请到他来耶。听说他已经发表了上百万字的文章了,还出版了几本散文集呢。真厉害!”语嫣对于少年得志的人,总是很崇拜。这个刘维仁是一所大专院校里的一个很传奇的人物,听说是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很多老作家的欣赏推荐,说他是一个现代文学里难得的少年奇才,能比韩寒。当时很多院校的文学社以能邀请他来校做演讲为至高无上的荣幸。

    “只要你努力,你以后也一定能做到的。”杜雨鼓励着语嫣。

    正说着,菲菲林晓常笑回来了,五个人交流着今天的话题。林晓一回来就半躺着,说道:“哎,你们听说了吗?隔壁学校啊今天有人失恋了,那个女的,还寻死觅活的,闹的那可是惊天动地的,哎呀,真可怕!”

    一听说这样的新闻,所有人都来劲了,一齐围着在林晓床边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是谁呀?那么不经失恋的!”

    “后来怎么样了?”

    “吃『药』啊还是割脉了?还是闹着要跳楼啊?”杜雨最八卦这些了,关心的也是过程。

    “死了没有啊?”常笑更直接,单刀直入的。

    “是他们学校的传出来的,连120都来了。听说啊,两人闹分手,然后那女的不同意吧,就威胁那男的说,要分手,就死给他看。偏偏那男的不信她,结果那女的一回宿舍就找刀片了,往手腕就拉开了一个长口子,血喷的到处都是,把她们宿舍的人都吓坏了。”林晓一五一十的诉说着她听来的消息,“后来就送医院了,估计小命应该是保住了吧!喔,那女的真的太勇敢了,得多疼啊,在手腕上拉开了那么大的一口子??????真太可怕了!”林晓不禁看着自己的白皙的手腕,仿佛看到了那女孩子的伤口,一阵心悸,不禁打了个冷战。

    “真是个傻女,失恋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男的不要她,再找个更好的啊,用的着拿自己『性』命开玩笑的吗?”常笑一脸的鄙夷,她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表现得很懦弱的女孩子,最看不惯的就是什么一哭二弄三上吊的把式。

    “痴情女啊!”语嫣摇着头,这样评价。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值得吗?这不叫傻,这叫愚蠢。她也不想想,父母养她那么大,难道就为了让她受点小挫折就挥刀自尽啊!老天爷给她一副好身体,还不好好珍惜。别人想有好身体,好好的活下去都不能。”菲菲感叹着。

    “你们都发表了那么深刻的意见了,我就不发表了。对别人的事少点关心,多关心自己。”杜雨呵呵一笑,又问:“可是我觉得,恋爱是不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啊?林晓,你说是不是?”在这五个人里,只有林晓正在恋爱中,所以这个问题只有她最有发言权。

    没有想到林大小姐这样说道:“我也不知道,辛不辛苦嘛,自己才能体会。我以前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和他在一起,时时刻刻的都想着他,见不到他呢就要受那相思之苦。可是我也不知道这份喜欢能保持多久呢?一个月,一年?还是很久很久的以后?”她看着杜雨问,“杜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了,你能喜欢他多久呢?会不会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其实你也没有那么喜欢他,或是你们之间突然有了误会啊让你讨厌他了,或者是有一天你遇见了更优秀的人而让你移情了??????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外在因素。所以啊,那个女的真的很傻。她真的以为在校园里的爱情可以天长地久吗?”

    林晓是有过一次失恋的经历,那次受伤也让她沉寂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现任男友孙悦的出现才又重新展现她活泼鬼马精灵的一面。

    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多久呢?这个问题倒是把杜雨等人给问住了,一起看着林晓不说话。

    “我现在都觉得挺累的,不想再继续下去了。我也想和孙悦分手了,我觉得我没有以前那么喜欢他了。而他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喜欢我了。”林晓有点落寞的说道,大家才知道林晓突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原来是她自己想失恋了。

    “你们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好端端的要分手呢?”菲菲在她床边坐下来,关心的问。

    “好是好,不过就是我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能够吸引我的东西,就是那种心动的感觉没有了。两个人在一起很累的。我猜那个男的肯定和我差不多的想法,所以才会和那女的分手。我今天本来也想和孙悦说的,一听说这个事,就吓的不敢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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